国际工程承包项目融资
企业能否在日益激烈的国际承包市场竞争中胜出,融资能力已成为关键因素。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国际工程承包项目融资,希望能帮到你。
国际工程承包项目融资
对承包商而言,买方信贷是一种低风险的融资方式,可以作为其首选的融资方式之一。其特点如下:
1.不影响对于承包商的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表中不会反映出流动负债比率的削弱,因而不会影响承包商的进一步融资能力。
2.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采用买方信贷,业主是按照工程进度用现汇向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
3.承包商的风险最小化。承包商收入的是现汇,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是风险最小的支付方式。业主不能按期付款的风险将主要由银行间承担,通过银行的担保及保险公司承保出口信用险来转移这些风险。
4.与卖方信贷相比,买方信贷牵涉的关系面多,手续复杂。尤其是出口方银行与进口方银行之间的谈判要花费较长时间。
5.出口买方信贷的费用相对较高,影响业主采用此方式的积极性,因而增加了承包商的工作难度。卖方信贷采用政策性低利率(但商业银行采用市场利率),而出口买方信贷采用市场利率。
由于融资的风险主要由出口国银行承担,而不是由承包商承担,故出口国银行和进口国银行都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而且银行还会采用担保或同样起到担保作用的信贷协议、投保出口信用险等方式来转移风险。对于那些经济效益不佳的项目,承包商希望采用买方信贷而将融资风险转稼给出口国银行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由于必须能够得到进口国银行为贷款提供的担保或者通过贷款协议而承担类似担保的责任。因此,进口国银行的信誉至关重要。那些偿还外债能力差的国家银行,或者虽然进口国偿还外债的能力较强,但进口商所选择的银行实力和信誉不够好,都将无法获得出口国银行的认可。
此外,业主必须能够投保出口信用险。一是必须要有保险公司接受投保,这不仅要求业主要有能被保险公司认可的信誉,而且项目本身要有预期良好的效益;二是业主应能接受保费费率。而且业主要有足够的自筹资金。一是要向承包商支付规定比例的现汇(成套设备和其它机电产品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 5 %)。二是出口商品在中国境内制造部分,成套设备及普通机电产品一般应占7 0 % 以上。这二点决定了承包商通过出口买方信贷能向业主提供的贷款最多只有项目的配套设备款的85%。一般说来,土建费、设备安装费、成套设备款的15% 需要业主自筹。
国际工程承包项目融资适用条件
一般来讲,要利用项目融资筹集资金,会先建立一个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资金分为股本金与债务资金,其债务资金主要有:国际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各国政府出口信贷机构;项目所在国政府;公共基金机构;短期资金市场;商业金融公司;租赁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风险资金贷放单位;工程承包商;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实际上也是承包商或分承包商);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项目发起人的贷款和预付款(承包商如作为项目发起人被要求提供从属贷款即属此情况)。从上述分析可知,承包商主要会在三种情况下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一是承包商就承包的工程向业主(项目公司)所垫付的工程款及向业主出具的各种保函或保证。二是承包商作为项目发起人之一(但未必是股东),有可能被要求以项目从属贷款的形式提供资金支持。这种从属贷款是一种吸引主要贷款的种子资金,是项目发起人为了提高项目主要贷款者的信心,促使他们出资或放松贷款条件而为项目提供的资金。在多数情况下,承包商是被动地提供从属贷款的,即为获得工程承包合同而应项目主要发起人或项目公司或主要贷款者的要求而被动地提供从属贷款。三是如承包商是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会投入一部分资本金。承包商在承包工程时,以垫资方式向业主(即项目公司)提供资金的支持,当业主不能偿还承包商所垫付的工程款时,项目发起人不负有偿还责任,但如有人就承包商垫资提供了担保或做了信贷保险,则应由担保人或保险公司偿还。项目融资与其它承包商的融资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承包商能否采用项目融资方式为其所欲承包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主要取决于承包商要有足够的实力(包括财力)。以及对项目的可行性应能做出正确的研究和判断,尤其是要确认项目是否具有预期的收益率。此外,承包商对自己的技术必须要有把握。一是项目本身采用的技术必须要有把握;二是承包商的施工技术必须有把握,能保证项目按期竣工投产。建筑材料、设备的质量及供应要有保证,其价格不应超过原预测。除此之外承包商对不可抗力、项目超支、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都应做出安排,采取措施。对项目有关的保险应做统筹考虑和安排。项目本身有足够的价值,可以充当贷款的担保物。项目投产后要有合格的经营者。项目投产后的原材料、能源的供应应有保证,其价格水平不应超过原预测,其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要有稳定可靠的市场,产品运输成本合理。项目的所在国必须政治稳定、友好,项目的各种执照和许可证必须齐全。不存在国家和主权的风险,项目不会被所在国政府没收。项目和承包商的货币和汇率风险已得到妥善安排并充分考虑环保方面的要求。
国际工程承包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
1. 各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资金;
2.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3. 政府间双边贷款或援助;
4. 商业银行贷款;
5. 出口信贷,包括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和对外优惠贷款;
6. 项目融资;
7. 建设、运营和转让的BOT方式及其演变方式;
8. 私营公共合伙的PPP方式和私营主导融资的PFI方式。
各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融资的工程项目,业界通俗称为“当地币”项目,是各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预算方式,在得到国会批准后实施的项目。其主要特点是资金来源于工程所在国政府,支付货币全部为当地币。中国企业在海外承揽的当地币项目,除少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外,其主要风险是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延付、拖欠工程款现象严重,并最终形成呆账和死帐。
国际金融组织和机构贷款项目是中国外经企业从事国际承包工程的主要方式之一,其特点是工程所在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签署贷款协议,由工程所在国政府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制定的项目采购规则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并经国际金融组织批准实施工程项目。国际金融组织只承担部分工程建设费用,工程所在国政府还需要拿出相应比例,如10%~30%或更高比例的配套当地币资金用于工程项目。
中国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国际商业银行可为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对工程所在国而言,商业信贷存在利息高、浮动利率计算、担保要求苛刻等不足。如贷款金额较大,贷款行为会降低,借贷国违约的压力和代价会加大,为分担风险,一般采用银团贷款方式。
就中国企业而言,出口信贷,包括买方信贷(“买贷”)、卖方信贷(“卖贷”)、优惠买方信贷和对外优惠贷款(“优贷”)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为支持中国机电设备出口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开办的信贷业务。目前,中国政府主导的、以中国进出口银行为贷款行的借贷国主要是安哥拉、苏丹、赤道几内亚、尼日利亚等非洲产油国,亚洲的部分国家,如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中亚,东盟十国中的印尼、菲律宾、柬埔寨、缅甸等国家。以中国这些银行的贷款为契机,中国企业获得了大量的海外工程承包项目,为企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在上述融资方式中,各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融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买方信贷、对外优惠贷款项下的项目,从出口商或承包商的角度而言,均属于“现汇”项目,出口商或承包商不承担融资责任和资金风险。而作为出口卖方信贷的借贷人,出口商或承包商要承担融资责任和买方不能及时还款的风险,也加大了出口商和承包商的负债比率。
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西欧、中东欧以及拉丁美洲和亚洲较为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的进步,银行业的发展和市场化机制的形成,政府主导投资型的项目日益减少,而以企业投资为主导型建设基础设施等项目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出现了项目融资、BOT、PPP和PFI等方式,其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已发生了根本的变革和改变,与发展中国家主要依赖政府主导投资形成鲜明比照。
总之,国际工程项目可资利用的融资方式和渠道较多,企业可根据工程所在国的意愿,针对项目的特点和规模,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和融资能力,从激烈进而恶性竞争、利润微薄甚至亏损的当地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第一层次的“现汇”承包工程项目向利用出口信贷、优惠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第二层次的承包工程项目转变,并逐步学会利用项目融资、BOT、PPP和PFI等方式的第三层次融资形式发展,扩大业务领域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