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公司“变相裁员”怎么办?
2017-03-14
(一)遭遇公司“变相裁员”怎么办?
“变相裁员”是指企业为节省人力成本裁撤员工,但又不想因解聘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于是利用各种手段迫使员工主动离职,如恶意调岗、取消福利等。
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司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定或者因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否则公司辞退员工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若遇到“变相裁员”的情况,首先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可向法院起诉。
(二)变相裁员的形式主要有以下10种:
1、无薪长假,无薪调休;
2、无薪教育训练,无偿占用员工时间,如军训、做操、开早会等;
3、试用员工无论绩效如何,全部辞退;
4、将员工调离熟悉的环境,迫使员工自己辞职;
5、进行加班管控,减少当月收入;
6、取消或减少当月收入;
7、进行学历、经历、资格再查,借机解雇员工;
8、纪律考核动辄记大过、处分;
9、减少其他福利;
10、其他手段,如请假不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