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2016-12-02

就业压力的增加使得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能否快速、高效、低成本的获得创业贷款融资,成为创业成功的关键。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烟台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的相关文章,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烟台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2.审核。对初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由人事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和利税等要素对申请商业贷款贴息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定贴息金额;

3.公示。经评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由人事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核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事局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根据相关部门核准通知书,财政局在贴息对象提供付息凭证后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资助资金。

6.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份数备注

1《大学生创业资助(商业贷款贴息)申请表》一式3份另备电子文档

2《大学生创业企业人员 情况表》1份

3《大学生企业申请创业资助资金情况表》1份

4法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7贷款合同复印件1份/

8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

9技术合作协议、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复印件各1份若无可不提交

10相关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11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书等复印件各1份

烟台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基准利率基础上贴息50% 烟台创业青年有福利了

从共青团烟台市委获悉,为进一步破解创业企业融资难题,降低创业企业特别是初创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日前,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烟台市支行、烟台市农村信用社,联合开展青年创业基准利率贷款工作(以下简称“鲁青基准贷”工作项目)。

工作项目实施时间为2015年至2017年。期间,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烟台市支行、烟台市农村信用社等3家金融机构,每年共提供4530万元基准利率信贷资金支持。团市委负责筛选所申报的青年创办企业,推荐给3家金融机构。

贷款条件

1. “鲁青基准贷”面向在我省范围内创业的40岁以下青年创业者。贷款主体为小微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 申请贷款企业属于初创型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本细则所称小微企业,是指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所有企业。

3. 申请贷款企业注册时间须在八年以下。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扶持。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 申请贷款企业就业带动能力强,安置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以上(职工总数100人以上的达到15%以上),带动5名以上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青年创业孵化基地优秀创业青年、青年创业大赛获奖选手、农村创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创办企业优先扶持。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申请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周期、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申请额度等要素确定企业贷款额度,额度为30—12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

工作流程

1. 申请和初审。企业按照“鲁青基准贷”贷款条件和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电子版附件),向烟台团市委提出申请。团市委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向相关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推荐。

2. 考察和确定。经团市委推荐的企业按照银行信贷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团市委与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进行实地考察,召开工作评审会确定放贷企业名单。

3. 银行放款。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通过建立“鲁青基准贷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放款。

4. 配套贴息。贴息工作由市财政局、团市委和人社局共同开展。申请企业贷款按时还本付息后,按照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省青年创业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注意事项

“鲁青基准贷”不属于无抵押、无担保类小额贷款项目,申请企业须按照一般商业银行贷款要求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主要为不动产抵押)。同时,申请企业须认真对照“贷款条件”有关要求,团市委及商业银行将严格按照“贷款条件”要求对申请企业予以审核。

有意向申报企业请登录“烟台青年”网站首页右侧悬浮窗下载填写《“鲁青基准贷”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发送至所在县市区团委邮箱,并提交纸质版一式二份报所在县市区团委(联系电话附后),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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