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营改增政策对会计考试的影响

2017-03-30

从2012年起,增值税就悄悄地对营业税开启了招安模式,经过4年的不懈努力,2016年5月1日,“营改增”终于取得了胜利,营业税的“子民”已全部归顺于增值税的麾下,那么这会对会计考试有什么影响?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营改增政策对会计考试的影响,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营改增政策对会计考试的影响如下

1.增值税征税范围

旧大纲: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的应税服务

新大纲: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新大纲中(3)涵盖范围远超过旧大纲,单销售服务这一项,就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所以考试需要记忆的范围有所扩大。

2.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旧大纲:

(1)视同销售货物

(2)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3)混合销售

(4)兼营非应税劳务

(5)混业经营

新大纲:

(1)视同销售货物

(2)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3)混合销售

(4)兼营

旧大纲下,(2)的范围有所增加,(3)(4)和旧大纲的(3)(4)(5)比较有了实质性变化。本身就不好理解的知识,新大纲下难度又增加了。

3.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旧大纲: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新大纲: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销售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无形资产,税率为6%。

由此可以看出,新大纲下11%和6%的征税范围更加广泛,意味着考试需要记忆的知识更多了。

当然纳税人、征收管理等方面都有增加的内容,学习时仍需注意。

看到上面的变化内容,不得不承认,有了营业税的加入,无论是征税范围,还是税率方面,实力都比以往有所提升,混合销售,兼营也进行了全面升级,增值税的装备真是越发精良了,还真是势不可挡。因此,咱们从业资格考试的难度自然也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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