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_创业贷款最新优惠政策

2017-05-23

创业贷款的最新优惠政策是什么内容?创业贷款的优惠政策我们应该关注什么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创业贷款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申请条件

贷款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沈阳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沈阳高校毕业生创业可获10万元担保贷款,要是有好的创业项目和产业还有1亿元创业就业发展基金支持。小融把近日沈阳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整理如下:

申请资格:

根据《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规定,在沈阳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贷款。

此外,申请人及担保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一般为10万元,对于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贷款期限为2年,利息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贷款方式:

申请贷款人员必须有《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取得营业执照,并有经营场所;劳动者自主创业的项目范围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均可纳入到财政贴息范围。

贷款采取反担保方式,反担保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信用担保,指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中层干部及距换届2年以上的社区干部进行担保;第二种是存单质押,指等额的存款放在指定贷款银行作质押;第三种是房产抵押,须有1处房产,且有独立产权证且该房屋无任何抵押,该房屋归属人无异议。

榆林市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为加强榆林市大学生创业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榆林市日前出台《大学生创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榆林市创业资金无息借款方式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3万到8万元,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创业的,借款人数不超过4人,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以下。“榆林市大学生创业资金”是市政府设立的专项用于帮助、扶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榆林市自主创业的专项扶持资金,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大学生创业引导性资金。

扶持对象:

创业资金扶持已在榆林市或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法人,且毕业3年(项目相对成熟的可以放宽至5年)以内,本人档案在榆林市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获得创业培训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经济实体。

创业资金用于扶持有市场前景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投入,担保费用和合同公证费支出,开展各类创业相关活动,包括组织对有创业意愿和潜力的大学生、创业导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选拔和培养创业项目带头人,开展创业项目推介活动,表彰奖励创业先进,组织创业经验交流活动以及创业工作的宣传、调研、考察学习等。

重点支持:

创业资金重点支持符合我市产业结构发展和调整方向,对我市经济的发展和振兴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工作具有引导和推动作用的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吸纳就业,具有带动性、渗透性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方向性技术及高附加值的项目;持续创新能力较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项目;能够出口创汇,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着的项目;科技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联合项目及具有广阔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项目企业吸纳具有普通大中专学历毕业生人数超过30%的;由我市各孵化基地推荐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对有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使用方式:

根据创业项目的不同特点,我市以无息借款和股份投资两种方式支持创业项目。其中,无息借款方式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3万到8万元(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创业的,借款人数不超过4人,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以下),偿还期为3年(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5年)。

第一年不还款,第二年起按月等额还款,归还后作为滚动资金;股份投资方式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项目研发阶段和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创业资金投资金额为5至1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投资期不超过3年。

申请受理:

在申请和受理上,符合创业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应以创业项目为单位,由创业企业按申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直接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也可经县级人才中心推荐进行申报。一个企业在扶持期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并依据项目情况选择一种支持方式。

申请创业资金材料应包括内容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毕业证》《报到证》《创业培训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报《榆林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申请书》;《榆林市大学生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孵化基地推荐项目,推荐单位出具的《榆林市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资金项目推荐意见表》;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共安全等)申请的项目,申请时要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担保机构首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对资料欠缺或需补充资料的项目,及时通知申请单位补充相关资料。对经初审不合格的项目,在初审后1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该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请。

立项审批:

该中心聘请若干名经济、管理、金融、法律等方面专家和企业家任评委,于每年7月和12月集中两次对初审合格的创业项目就其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立项评估、评审,且提出具体的书面评估、评审意见。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支持项目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申请企业签订创业资金支持项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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