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缴纳过公共维修基金费用的二手房如何处理

2017-04-13

公共维修基金,对于业主来说是个安全保障,楼房出现问题,又过了物业维修期时,我们可以拿基金来维修。关于公共维修基金,不少小伙伴有疑问,小编主要解答以下两个问题。

已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二手房如何处理

(1)买方与卖方经过协商后,可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

(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后,买房可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买房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

(3)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

(4)房屋业主不同意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买房分担这笔费用的情况,购房者如果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屋维修基金费用。

部分未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公房应该怎么办?

(1)在1998年以前建成并于当年交过契税的商品房,如果未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费用,其再次交易时购房者也需按房屋成交价的2%重新补交这笔款项。

(2)已购公房的房屋性质较为特殊,它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以成本价出售给职工的福利性房屋,由于是职工按成本价所购买的房屋,因此对于房屋维修基金也就未曾缴纳过。那么,如果购房者购买这样的房屋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需按房屋成交价的2%重新补交这笔款项,方能合法生效。

不知小伙伴们对以上两个问题还有什么疑问,更多知识请关注搜房网购房知识频道,那里会有更多关于公共维修基金的知识哟!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