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点解读,2016十八届六中全会内容

2017-02-28

2016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0月在京召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点解读以及2016十八届六中全会内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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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要点解读

1、十八届六中全会重点研究从严治党。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主政以来,整饬党风,惩治腐败,清明吏治。

2、适度扩大总需求,强调发挥财政政策作用。

会议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保证公共支出能力和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领域。1季度受益于大规模信贷投放、房地产投资触底回升、去库存进入尾声等,经济小周期企稳。2季度受益于政策滞后效应,GDP增速“L”型走平。但3季度经济再度进入下行通道,商品房销售、土地购置、房地产投资、民间投资等出现明显回调,因此3季度稳增长压力再度凸显。在货币政策落入流动性陷阱情况下,下半年可能更加重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预计下半年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地下管网、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资有望加强。

3、货币政策强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会议强调要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合理增长,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4-2016Q1货币宽松,经济增速一路下行,超发货币未流入实体经济,先后推涨股市、房市等资产泡沫。近期企业囤积现金,M1大幅回升,并与M2背离,而民间投资大幅下降,呈流动性陷阱迹象。3季度随着猪价、油价等回调,以及翘尾因素大幅下降,季末CPI有望降到1.5%附近。3季度经济通胀再度下行,为货币宽松打开了时间窗口,但与2014-2015年主动放水不同,未来可能更多地是衰退倒逼式宽松,庞大的债务杠杆滚雪球对流动性十分渴求。

4、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供给侧改革五大重点任务,抑制资产泡沫,房市调控有望分化。

会议强调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优胜劣汰和产业重组,提升产能过剩行业集中度,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要采取正确方略和有效办法推进五大重点任务,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是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去库存和补短板的指向要同有序引导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工市民化有机结合起来,降成本的重点是增加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抑制资产泡沫和降低宏观税负。预计下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会分化,对三四线继续去库存,对一二线房价大涨城市收紧房贷政策,比如深圳、上海、北京、合肥、厦门等,同时加强对国企拼地王现象的监管,土地市场有望降温。

5、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是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下半年传统行业有望加快兼并重组,行政和市场手段相结合去产能。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重组整合一批,推进强强联合,稳妥推进装备制造、建筑工程、电力、钢铁、有色金属、航运、建材、旅游和航空服务等领域企业重组,集中资源形成合力,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有效化解相关行业产能过剩。鼓励煤炭、电力、冶金等产业链上下游中央企业进行重组,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更好发挥协同效应。清理退出一批,大力化解过剩产能,以钢铁、煤炭行业为重点,大力压缩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完成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治国理政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综合分析,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作出示范。

会议认为,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颁布施行以来,对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提供了重要遵循。这几年,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奠定了重要实践基础。修订工作时机成熟、条件具备,应抓紧抓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上半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转方式、调结构稳步推进,企业效益有所回升,金融市场总体平稳运行,城镇新增就业持续增加,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同时,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的风险隐患。当前,经济运行的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我们必须把握好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个大逻辑,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压力为动力,推动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

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通过实施适度扩大总需求、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良好发展预期的组合政策,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发展走势,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要坚持适度扩大总需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注重相机、灵活调控,把握好重点、节奏、力度,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宏观环境。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保证公共支出能力和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领域。要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合理增长,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要持续深化“放、管、服”和财税、金融、创新、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优胜劣汰和产业重组,提升产能过剩行业集中度,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要采取正确方略和有效办法推进五大重点任务,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是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去库存和补短板的指向要同有序引导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工市民化有机结合起来,降成本的重点是增加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抑制资产泡沫和降低宏观税负。要坚持引导市场预期,提高政策质量和透明度,用稳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稳住市场预期,用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增强发展信心,特别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鼓励民间投资,改善企业微观环境,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要发挥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对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中央企业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与重组,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规模实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的来看,中央企业产业分布过广、企业层级过多等结构性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资源配置效率亟待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亟待增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促进中央企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为中心,着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加大国际化经营力度,提升中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中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更好发挥中央企业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安全发展中的骨干中坚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要服务国家发展目标,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不断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坚持尊重市场规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主业为主,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因企制宜,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断提升中央企业市场竞争力。

——坚持与改革相结合。在调整重组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崭新的体制机制,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企业。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建设与调整重组同步推进,实现体制、机制、制度和工作的有效对接。

——坚持严格依法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切实保护各类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管,防止逃废金融债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坚持统筹协调推进。突出问题导向,处理好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调整重组的重点、节奏与力度,统筹好巩固加强、创新发展、重组整合和清理退出等工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中央企业战略定位更加准确,功能作用有效发挥;总体结构更趋合理,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跨国公司。具体目标是:

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在国防、能源、交通、粮食、信息、生态等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在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资源以及公共服务等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控制力明显增强;在重大装备、信息通信、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节能环保等行业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在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等产业的带动力更加凸显。

资源配置更趋合理。通过兼并重组、创新合作、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等途径,形成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中央企业纵向调整加快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配置不断优化,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取得明显进展,整体竞争力大幅提升。中央企业间的横向整合基本完成,协同经营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同质化经营、重复建设、无序竞争等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企业发展战略更加明晰,主业优势更加突出,资产负债规模更趋合理,企业治理更加规范,经营机制更加灵活,创新驱动发展富有成效,国际化经营稳步推进,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国有资本效益明显提高,实现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提升质量效益转变,从国内经营为主向国内外经营并重转变。

三、重点工作

(一)巩固加强一批。

巩固安全保障功能。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任务的中央企业,要保证国有资本投入,增强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能力,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重要通信基础设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电航电枢纽等领域,粮食、棉花、石油、天然气等国家战略物资储备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对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电网等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核电、重要公共技术平台、地质等基础数据采集利用领域,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中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对其他服务国家战略目标、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共用技术平台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大国有资本投资力度,发挥国有资本引导和带动作用。

(二)创新发展一批。

搭建调整重组平台。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将中央企业中的低效无效资产以及户数较多、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的中央企业,适度集中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

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强化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完善研发体系,突破企业技术瓶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行业协同创新平台,推进产业创新联盟建设,建立和完善开放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破产业发展短板,提升集成创新能力。建设“互联网+”平台,推动产业互联网发展,促进跨界创新融合。建立支持创新的金融平台,充分用好各种创投基金支持中央企业创新发展,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各类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投资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培育。把握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鼓励企业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和服务平台,支持员工和社会创新创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优势产业集团与中央科研院所企业重组。

搭建国际化经营平台。以优势企业为核心,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搭建优势产业上下游携手走出去平台、高效产能国际合作平台、商产融结合平台和跨国并购平台,增强中央企业联合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加快境外经济合作园区建设,形成走出去企业集群发展优势,降低国际化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现有各类国际合作基金的作用,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相关基金,组合引入非国有资本、优秀管理人才、先进管理机制和增值服务能力,提高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

(三)重组整合一批。

推进强强联合。统筹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和维护国内市场公平竞争的需要,稳妥推进装备制造、建筑工程、电力、钢铁、有色金属、航运、建材、旅游和航空服务等领域企业重组,集中资源形成合力,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有效化解相关行业产能过剩。鼓励煤炭、电力、冶金等产业链上下游中央企业进行重组,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更好发挥协同效应。

推动专业化整合。在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下,支持中央企业之间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战略联盟、联合开发等方式,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鼓励通信、电力、汽车、新材料、新能源、油气管道、海工装备、航空货运等领域相关中央企业共同出资组建股份制专业化平台,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联合开发力度,减少无序竞争,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加快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鼓励中央企业依托资本市场,通过培育注资、业务重组、吸收合并等方式,利用普通股、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工具,推进专业化整合,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对五级以下企业进行清理整合,将投资决策权向三级以上企业集中,积极推进管控模式与组织架构调整、流程再造,构建功能定位明确、责权关系清晰、层级设置合理的管控体系。

积极稳妥开展并购重组。鼓励中央企业围绕发展战略,以获取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市场渠道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并购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质量品牌提升。建立健全重组评估机制,加强并购后企业的联动与整合,推进管理、业务、技术、市场、文化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协同与融合,确保实现并购预期目标。并购重组中要充分发挥各企业的专业化优势和比较优势,尊重市场规律,加强沟通协调,防止无序竞争。

(四)清理退出一批。

大力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按照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要求,以钢铁、煤炭行业为重点,大力压缩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按照减量置换原则从严控制新项目投资。对高负债企业,以不推高资产负债率为原则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加大清理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力度。通过资产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解决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布局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退出问题。通过产权转让、资产变现、无偿划转等方式,解决三年以上无效益且未来两年生产经营难以好转的低效无效资产处置问题。

下大力气退出一批不具有发展优势的非主营业务。梳理企业非主营业务和资产,对与主业无互补性、协同性的低效业务和资产,加大清理退出力度,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除按有关要求用于安置职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外,集中投向国有资本更需要集中的领域和行业。

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现社会化管理。对中央企业所办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机构,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分类进行剥离。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对中央企业退休人员统一实行社会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战略要求,结合行业体制改革和产业政策,提出有关中央企业实施重组的具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稳步推进。中央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组织实施,其中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须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中央企业在结构调整与重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建立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专项工作机制,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依法依规操作。同时发挥工会和有关社团组织的作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强行业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以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等需要,明确国有资本分行业、分区域布局的基本要求,作为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结合各自职责,配套出台相关产业管理政策,保障国有资本投入规模科学合理,确保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有利于增强国有经济主导能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财政、金融、人才、科技、薪酬分配、业绩考核等支持政策,并切实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创造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各类基金的作用,积极稳妥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和支持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

(四)完善配套措施。

健全企业退出机制,完善相关退出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政府和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解决中央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中央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金融、文化等中央企业的结构调整与重组,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掀起了一场以反对“四风”突出问题为中心的反腐败风暴,数以万计的党员干部从中“受益”,数十名高级官员落马,数万名干部被查或被处理。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全党上下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是在全党上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既直面问题、切中时弊,又充满自信、催人奋进,体现了坚强的党性原则,彰显了党中央的责任担当,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以党章为遵循,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对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目前,我们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宏伟的奋斗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十八届五中全会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宣示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的坚定信心和勇气。事实上,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不断得到释放,行动不断收获战果。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任伊始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和深沉的忧患意识,明确指出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告诫“全党必须警醒起来”。

2013年6月底,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总书记明确了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014年10月,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了八点新认识: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2015年,总书记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我们看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径清晰而具体,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成熟。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全面”,是“治”的基础,它既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是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的有机统一,也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

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从严”,是贯穿“治”的主线,不仅对广大党员的教育从严、标准从严、制度从严,而且执纪从严、惩治从严,苍蝇老虎一起打,“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治标和治本的统筹兼顾,自律和他律的双管齐下,表明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党建规律、治国理政规律进行了新探索、形成了新认识、提出了新创见。

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大党员务必明确,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

两项法规相互配套、相得益彰。《准则》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条例》重在立规,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也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的召开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我们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宏伟的奋斗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就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就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尤其要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止境,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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