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方案

2016-11-06

在经济发展的助推下,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数量及规模有了大幅拓展,与此同时,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近些年来,由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不力而引发的建筑工程火灾事故屡有发生。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消防方案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建筑工程消防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上级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广泛开展建筑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实现全市建筑工地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目标,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建筑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建筑行业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安全科科长xxx兼任。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XX年3月27日至4月15日)。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及时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攻坚阶段(20XX年4月15日—5月20日)。 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监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全体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共建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建筑工地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5月21日—5月31日)。要对春季防火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

全面排查各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灭火救援设备配备、消防安全疏散、电气线路设备、临时办公场所、宿舍、仓库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重点排查高层和地下建筑,居民住宅,“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要害区域的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各在建工程项目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明确防火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任务。

(二)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有关物资配备情况。

(三)各在建工程项目是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基础工程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内部装修阶段)不同的火灾隐患特点,落实消防工作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是否将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一并结合考虑。

(四)各在建工程项目是否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对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是否开展消防知识宣传。

(五)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是否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木材、苯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储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六)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用电管理,防止电器火灾。特别要加强对电器线路的安全管理,在电器设备使用上,注意电器设备正常检修和维护,防止因电器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

(七)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是否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给水管道、蓄水池、消防器材等是否布置合理,使用是否方便,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八)建筑材料(外墙保温材料、屋面防水材料等)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防火性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春季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对所属的建筑工程进行防火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和部署;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实行包干责任制,对本项目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公司派出的主要领导人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市建筑行业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建筑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经验,确保全年消防安全。各地、各单位要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及时总结防火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以便随时研究解决。各县(市、区)安全科将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于2015年5月22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安全科。

建筑工程消防方案二:

1、消防工作列入现场管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严格制度,建立现场防火领导小组,统筹施工现场生活区等消防安全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治隐患。对消防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消防的操作规程。请专职消防员对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消防常识教育,演示常用灭火器的操作。

2、为了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工程建设现场的消防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城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依据,制定了本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2.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队长、项目安全员为副队长、全体职工为队员的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2.2、对施工现场工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学习,并做好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作业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2.3、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

2.4、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禁违章作业。施工用人员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

2.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材料必须专库存放,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须用容器等,应按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订的《仓库防火安全规则》,使用品的废弃物应及时消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易爆材料。

2.6、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到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2.7、季节性施工:

⑴暴雨、大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设、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

⑵建筑的脚手架、易燃易爆仓库和井架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等都应有防雨、防潮设施。

⑶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架应有防滑措施。

⑷夏季施工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⑸冬季施工使用煤或电式取暖器,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电热器要提供安全技术资料。

⑹冬季油桶和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⑺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气钢瓶,乙炔以生器作业。

⑻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⑼设置消防车道,置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⑽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施采用防冻保温措施。

⑾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经常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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