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挂牌新规 无法提供证明不予挂牌!

2017-05-08

2016年10月23日,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咨询中心出台了《存量房(二手房)挂牌须知!》对于无法提供证明不予挂牌!

二手房交易过程做了颠覆性的修改如下:

1、房东卖方先去交易中心备案(包括价格),备案可自行或委托中介去,但证件要齐全;

2、交易中心发挂牌凭证,有效期二个月,中介只能挂3家,不能多挂;

3、凭挂牌凭证开设结算账户,资金监管;现银行有10家,除四大行外,还有交通、上海、上海农商行、浦发、兴业、中信。办了资金监管,下家贷款也只能在这10家里办。

买房首付款可委托代还上家抵押贷款,剩余款项下家新产证出来才发给上家。

4、 两个月过去没卖掉,或者上家想涨价,重新来申请。

政策解读:

如何办理上网挂牌申请?

房地产买卖、租赁和公有住房差价交换交易信息上网挂牌的,房地产权利人应当本人到网上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受理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挂牌买卖: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挂牌出租: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公有住房挂牌差价交换: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处和受理点的详细地址可登陆“网上房地产”网站查询。

网上房地产://www.fangdi.com.cn/。

如何委托他人上网挂牌?

房地产权利人委托他人上网挂牌的,应当向受理处(受理点)提交房地产权利人的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书可以在“网上房地产”网站下载。

网上房地产://www.fangdi.com.cn/。

什么地方可以受理上网挂牌?

房地产买卖和租赁交易信息的上网挂牌可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的任一受理处(受理点)办理。

公有住房差价交换交易信息上网挂牌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的受理处(受理点)办理。

信息上网挂牌是免费的。

挂牌信息是否须核查?

为保证上网挂牌信息的真实性,受理处(受理点)接受交易信息上网挂牌时,需要审核是否符合房地产交易登记的条件。不符合房地产交易登记条件的,受理处(受理点)不予接受挂牌申请。

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否可以上网挂牌?

已经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房屋可以上网挂牌,申请人需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如何寻找下家?

挂牌申请人可以选择自行寻找交易对象,也可以委托网上房地产会员经纪机构撮合交易。会员经纪机构名录可以登陆“网上房地产”查询。

自行寻找交易对象的,申请人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后,信息即时可以上网挂牌。

委托经纪撮合交易的,申请人与经纪机构签署经纪合同,经纪机构将经纪合同在受理处(点)备案后,信息上网挂牌。

挂牌凭证有什么作用?

挂牌凭证是受理处(受理点)受理信息上网挂牌的凭证。房地产权利人可以持该凭证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还可以持该凭证办理申请挂牌信息变更、续牌和撤牌事宜。

如何网上委托经纪?

权利人在申请上网挂牌时,可以候选三个以下网上房地产会员经纪机构,也可以在候选房地产经纪会员中指定房地产经纪人。权利人在候选经纪机构中确定一家机构并与该机构签订经纪合同、经纪机构将此经纪合同在受理处(点)备案后,受理处(受理点)将信息上网挂牌。

挂牌的信息是否可以申请撤销?

选择自行寻找下家的,申请人可以自己持身份证件和挂牌凭证至原受理处(点)申请撤消上网挂牌信息;委托经纪的,申请人应当在通知经纪机构后申请信息撤牌。

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能够提供房地产权利人之一已死亡证明的,第三人可以持身份证件和挂牌凭证申请撤消网上挂牌。

哪些情形受理处(受理点)单方予以撤牌?

对于不符合房地产交易登记规定,或者超过挂牌规定时间未续牌以及已经成交的挂牌信息,受理处(受理点)有权单方予以撤牌。

上网挂牌期间如何修改挂牌信息?

交易信息上网挂牌后,受理处(点)将修改信息的密码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凭密码可以对交易价格等自行修改。

委托经纪机构撮合交易的,申请人在申请变更信息内容前应当通知经纪机构,并应持身份证件和挂牌凭证至原受理处(点)申请办理。

上网挂牌是否有时间限制?

挂牌信息有效期限为二个月,在挂牌截止日到期前三天,当事人可以向原受理处(受理点)提出续期。

如何开立结算账户?

转让人取得受理处(受理点)出具的挂牌凭证后,在向受理处办理监管和交易登记手续前1日向挂牌凭证上指定银行的储蓄柜面开立结算帐户。帐户开立后,储蓄柜面向转让人出具二联收款帐户确认授权书,其中一联由转让人转交办理监管和交易登记手续的受理处。

受让人办理退款手续的,应当向付款凭证确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收款帐户。

交易意向确定后,何时办理签约、登记、提前还款和贷款等手续?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以下手续可至原挂牌受理处或原挂牌受理点所属受理处同步办理:

(一)签订买卖合同;

(二)签订监管合同;

(三)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等手续;

(四)银行贷款额的征询以及相关贷款手续的办理。

如果转让的房地产有抵押的,转让人可以委托监管机构代办提前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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