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如何进行安全管理
导语:学校如何进行安全管理?作为领导者,我们应该要做好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护校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学校及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安全感极大提升,有效维护了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
学校如何进行安全管理
一是切实提升学校“三防”建设水平。
学校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方面,要配齐学校专兼职保安人员、必要的保卫器械和安防监控设备。特别是新建学校,“三防”建设要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确保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
二是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各地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公安治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校内外暴力袭击,坚决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规范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公安消防部门,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及时排查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文化、通信管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坚决取缔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影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和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建设、工商部门,清理、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服务场所和在校门附近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等部门,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和疾病监测防控工作,做好校园内和校园周边无证饮食摊点的整治工作;质量监督部门,加强对学校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学校锅炉、电梯和压力容器安全运行和师生的安全。
三是切实防范学生人身伤害事件。
各地要深入排查和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处置。
四是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充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车况良好、驾驶员合格、路段安全、行驶合法。督促学校及校车服务公司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校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长、园长、驾驶员和随车教师责任,做到依法出车、依法驾驶。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不送孩子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五是切实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2016年5月以来,全区各地积极开展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一些地市还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取得明显成效。近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各地要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防止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六是切实降低溺水事件发生率。
要广泛宣传防范溺水安全知识,发布警示信息;在危险水域、事故多发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定期组织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儿童提供公益性游泳培训与指导服务。学校要通过家校对接机制落实学生防溺水“六不”教育,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负责对孩子离校状态(特别是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的安全进行监管。
学校如何进行安全管理
坚持落实工作责任。
高度重视深化校园安全管理改革工作,将深化校园安全管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举行专题工作会议,分析工作形势,及时整改隐患,总结工作得失,切实做到了责任明确、意识到位、机制健全、制度完善。严格按照《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松委〔2016〕23号)的要求,及时制定《松桃苗族自治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2016年深化校园安全管理改革工作要点》和《2016年深化校园安全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执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并进一步健全学校周边综合治理领导负责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科学化、常规化、制度化的周边环境治理制度,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涉校治安案件,严厉惩处有关妨碍学校师生安全的不法违规经营商家。对于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追究有关责任部门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坚持抓好安全教育。
一是认真做好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落实教师、教材、课时“三落实”工作;二是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培养学生从小逐步形成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热爱生活、和谐相处的理念,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成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组织学校师生参加全省第五届安全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全县有290所学校、2159个班参赛;3932名教师、30339名学生、23353名家长共57224人参与学习和竞赛,目前在市排第三名。全县中小学制作悬挂宣传标语860余幅,开设宣传专栏876块,上主题班会课2124节,张贴安全和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画4724张,印发宣传资料近12万份,宣传、咨询、服务师生近12万人。聘请了105名法制副校长,乡镇中心校与乡镇综治、司法部门为村级完小及教学点配备了362名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禁毒、消防、交通、防邪防暴防恐教育知识讲座12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12万余人;开展“全国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26禁毒教育日”、“11.4法制宣传日”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加强演练,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防地震、踩踏,自护自救等演练共1000余次;
坚持强化事故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理念,关注每一个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细节,洞察每一个容易引发安全问题的苗头;要坚持扭转“预防跟着事故跑,工作随着问题转”的工作状态,做到事故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好。一是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学校在建工程、学校宿舍、教学楼、食堂等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整治;一时不能整治的安全隐患将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制。二是加大投入,完善公路沿线学校的交通标识、标牌、标线,设立减速带,确保出生出入平安。三是经过专项组成员单位协同工作,共同整治,全县校园及周边呈现出整洁美观、秩序井然、道路畅通的良好局面。
坚持加大整治力度。
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实行集中整治和长效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强化常规执法和检查监控,落实管理环节和管理责任,加强责任区域的监督管理。强化有关部门的执法责任,对于一些无视法规规定的经营场所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收缴的坚持收缴,该处罚的坚决处罚。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了5次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检查车辆62台次,参与检查执法人员421人,查处和停业整顿违法违规经营网吧8家,取缔网吧5家;共清除流动摊点175处,清理门面占道经营42余户,处罚乱停乱靠摩托车、出租车等车辆87台次,取缔违规占道无证经营饮食和游商与摊贩32处,查缴宣扬色情、迷信、暴力等非法书刊1500余册、非法音像制品2600余张,收缴刀具10把。严厉查处用黑校车接送幼儿园上下学,严格按照“民办学校禁用车辆,公办学校慎用车辆”的要求,坚决取缔和打击用车辆远距离接送幼儿入园。
坚持完善基础建设。
加大治理设施投入,完善学校“三防”建设和学校周边的交通和治安设施。一是“人防”。该县已配齐专兼职校园保安682人,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各校(园)加强了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成立了护校队,完善了值班巡逻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和学生进出请假登记制度,提高了学校自防自护能力。二是“物防”。加大投入,标准化建成82个警务室,新建14个治安亭,县公安局选派了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驻校民警86名;配备了安防器材“八小件”(警用电棍236支,防割手套282双,钢叉258根,橡胶棍1183支,头盔267个,对讲机234对,辣椒水2032瓶、防激光电筒275支、防刺背心197件);制定了警务室管理制度、警务室工作人员职责,并且已上墙;驻校民警坚守岗位,坚守职责,加强指导,完善警务室资料。三是“技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校技防一体化建设,提高学校安防能力,投入资金6300余万元,为464的中小学、幼儿园安装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安装了全县校园监控大平台,学校重点部位已接入公安天网,保障了校园安全。
学校如何进行安全管理
一、切实提高认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断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狠抓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按照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将安全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全过程。要完善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与公安、综治、宣传等有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三、开展隐患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防溺水、校舍、消防、食品、上下学交通、学生欺凌与暴力等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四、严格信息报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教育部总值班室。对不第一时间报送或瞒报、漏报安全事故信息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应急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科学决策、精心组织、统一指挥、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学校安全事故危害。
六、做好舆情应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宣传、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教育舆情实时监测机制,及时跟踪、分析教育舆情,发布预警信息,努力掌握教育舆情的主动权。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第一时间发布准确信息,引导舆论理性表达,适时公布事故处置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七、加强安全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各个环节,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着力提高针对性与实效性。要定期开展各类专题教育,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积极做好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严防脱离学校监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八、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要求,将学校安全工作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将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