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2016-12-06

湖北大学生做创业,申请贷款的话现在有哪些政策帮助?看完小编整理的湖北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湖北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湖北创业贷款最高可贷50万 2年全额贴息

日前从湖北省“两会”获悉,为大力促进就业创业,2016年湖北全省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逾30亿元,扶持5万名城乡劳动者创业,力争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

湖北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介绍,湖北去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将贷款对象由国家规定的“五类人员”拓展到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贷款额度从个人最高5万元提高至最高10万元,合伙最高50万元,在2年的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湖北去年还将失业保险费率统一暂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此外,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也由1%降至0.75%,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累计为全省企业、职工减负22亿元。

翟天山说,在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购买社会就业创业服务等方面,湖北今年都将出台系列新政策。同时,人社部门还将加强以就业创业促精准扶贫,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就业统计监测预警机制。

湖北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一览

大学生申请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

湖北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给予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我省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在创业地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给予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毕业学年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的,按规定给予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三)给予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资金扶持。鼓励各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给予场租、水电减免。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办企业(除国家限制行业外),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资本不超过50万,成立时间2年内,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半年以上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每天每平方米补贴1元的标准,给予场租、水电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给予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扶持。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可申请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省教育厅实施“金种子”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重点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省科技厅实施“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重点支持大学生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五)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创业项目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对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六)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大学生创办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记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实行行政事业性费用免缴政策。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除限制行业外),自其在首次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申请有关信息

申报条件

(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湖北省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应一致;

(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四)工商注册时间在通知下发之日前4个月以上,且项目正常运营4个月以上;

(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5月25日下午17∶00。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平台”注册申报,并按本通知规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应是项目法定代表人,应于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在“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平台” 登录注册,按照申报平台要求填写《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及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连同以下材料,按程序申报:

(一)《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从申报平台导出并打印一式三份,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项目公章);

(二)项目商业计划书(一式三份);

(三)申报人身份证和高校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材料或学生证)复印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六)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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