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劳务合同范本

2017-03-03

我国现代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园林植物种类不多,景观不丰富,那么园林绿化劳务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园林绿化劳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园林绿化劳务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成都龙潭寺工业园内园林绿化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附图中A、B、C三块地块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种、浇水、种植、B地块土方回填30CM等;2元,大写叁角整 (包括B地块土方回填的全部费用在内) 。

3、工期:乙方确保在 年年月 23日完工。

4、工程款支付:整个园区内工程完成一半以上,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待整个园区内工程全部完成,通过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10天内,再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

5、工程劳务内容及要求:

⑴、乙方负责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种、浇水、种植;

⑵、甲方提供的各种花草树木,乙方一定要爱惜,不得损坏,更不能丢失和拿回家,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⑶、B地块(如附图所示)应拉土回填30CM厚,平整、清理石子、消毒、播种草籽、浇水、清理场地;

⑷、C地块(如附图所示)同样填土、消毒、播种、浇水,原有的草坪砖内松土、消毒、播种草籽、浇水、清理场地。

6、工程质量:

⑴、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⑵、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施工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⑶、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⑴、甲方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⑵、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 ⑶、甲方现场负责人:李远发。

乙方责任:

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⑵、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⑶、乙方现场负责人:林正才。

8、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完毕,条款终止。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10、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_____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_____

园林绿化劳务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等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该劳务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华润凤凰城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及二期C区绿化工程的养护。

第二条、工程劳务施工承包范围:

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绿化养护和二期C区绿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绿化养护。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人工费。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绿化植物进场后的人工卸货和场地内短途运输、人工挖树坑、栽植(乔灌木、绿篱、花卉、绿地等)、竣工前的养护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量。

1. 华润凤凰城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施工按:绿地面积(面积按现场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每平方米 壹拾陆元 计算。

2. 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养护期和凤凰城二期C区一年期养护为总价包干,符合质量要求后按总价 壹拾陆万 元计。

3.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居住,宿舍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大型机械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内工期、质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总承包单位外脚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验收。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施工总工期计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币1000元处罚并补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

2.乙方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要求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施工场地,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2. 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进场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 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组织本工程相关图纸会审,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 负责现场施工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

6. 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整改时间仍记载工期内。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按照现行的各项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 本工程严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双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 现场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 争议

进场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费; 春节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 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价款的80%; 竣工决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节前付清。

1.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 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乙方原因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计划内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施工。

3.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 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除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终止。

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委托代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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