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幸福与快乐的日志

2017-03-17

快乐与幸福,一直是人们理想的生活目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幸福与快乐的日志,欢迎大家阅读。

幸福是获得幸福感的前提,幸福感又导致人们的快乐;幸福感架起幸福通向快乐的桥梁。

幸福快乐是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也是专家学者研究的全新话题。近年来,对幸福快乐的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是把幸福与幸福感混为一谈、把幸福与快乐混为一谈。为了使幸福快乐研究不断深入,有必要搞清楚幸福、幸福感、快乐三者的本质及其关系。

幸福是指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达到一定程度的状态,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协调发展。幸福是客观的,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幸福指数衡量幸福的程度。

幸福具有层次性,有低水平和高水平之分。人们生活的一大目的,就是通过符合道德和法律的途径,不断摆脱低水平的幸福,追求高水平的幸福。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达到什么程度,幸福也就达到什么程度。随着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不断提高,幸福水平也就随之提高。

幸福是绝对与相对的统一,因为幸福既是客观存在的,又是具体的、历史的、不断发展的,抽象的、不变的幸福是不存在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幸福。现代社会,幸福是指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达到相当高度的社会状态,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和谐统一、和谐发展的社会状态。

高水平的幸福不仅要有坚实的物质保障,而且要有精神上的最大满足及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和谐发展。追求高水平的幸福,必须从提高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生活水平两方面进行。现代社会,经济收入增加了,物质生活提高了,可不少人的幸福快乐却没有增加。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精神生活滞后于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不能满足人们增长的需要。因此,在制定社会发展规划时,不仅要考虑GDP增长、收入提高、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指标,而且要考虑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水平。

幸福感是指人们对幸福生活状态满意的愉悦感受,是当事人对幸福的主观认识和感受。作为幸福感,首先要对幸福具有满意感,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充分肯定。其次,在满意感的基础上,带来愉悦感、自豪感、进取感。

幸福感的获得是多种因素导致的结果。人生观、价值观、理想、信仰、修养以及子女上学、就业、失业、偶然的不幸等,都将影响到幸福感的获得。由于在上述等方面的差异,人们的幸福感也有差别。有的人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获得高尚的幸福感,有的人以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为价值标准,以拜金主义为行为指导,在贪婪攫取金钱的过程中产生畸形的幸福感。不同职业的人,对幸福快乐的认识和感悟也有所不同。教师在教书育人中感受到幸福,科研工作者在攀登科技高峰中领略到幸福,农民在丰收中获得幸福。不同阶层的人对幸福的理解感悟也是不同的,低收入人群感到满足基本的生活为幸福,中高收入者感到精神生活的丰富多彩为幸福。个体幸福感又具有差异性,有人感到发奋工作为幸福,有人认为积极上进为幸福。

幸福感可分为正常的幸福感和畸形的幸福感。正常的幸福感是对幸福状态满意的愉悦感受,畸形的幸福感是对非幸福所产生的满足的感受,如有的人以贪婪地攫取金钱为幸福。幸福不一定带来幸福感,幸福感不一定表现为幸福。

快乐是由幸福感所产生的兴奋、激动、愉悦等言行。观念是行为的先导。心情舒畅、愉悦、对生活非常满意的幸福感,导致人们言行的快乐。

幸福是获得幸福感的前提,幸福感又导致人们的快乐。幸福感架起幸福通向快乐的桥梁。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符合幸福的标准,但就是快乐不起来,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幸福感。有的怀抱不切合实际的过高欲望,因无法满足而苦恼;有的因一点挫折而失去了对美好生活的爱恋,消沉彷徨,也无幸福感。幸福要带来快乐,必须经过幸福感这个中间环节才能实现,没有幸福感也就无快乐可言。

幸福快乐是人生的追求。物质的丰富和满足是幸福快乐的物质基础,精神上的充实是幸福快乐的必要条件。因此,要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提高人们的幸福快乐水平。对于个人而言,要淡泊名利、积极进取,保持良好的心态,在为他人、为社会的奉献中,享受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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