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法婚假规定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婚假的权利。下面是由小编分享的北京劳动法婚假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北京劳动法婚假相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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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假规定
婚假的具体天数,在基本法律上没有规定。但根据宪法、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婚假的权利。各省区市关于婚假的天数规定不尽一致,但大同小异。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二、晚婚婚假规定
关于晚婚假。因为晚婚属于计划生育鼓励政策,所以假期比普通婚假要长,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多在各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加以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1.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3.[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通常都按3天计算。
三、再婚的婚假
1.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2.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3.再婚年龄达到晚婚的标准,不能享受晚婚待遇。
4.只有在同时符合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和“双方均为初婚”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婚姻法》规定的“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