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首套房认定有变?自行认定是咋回事?

2017-04-14

近二手房中介之间都在传一条让买房者有些“紧张”的消息,即近税务系统升级后,查询首套房将不再以合肥市为范围,而是看买房者在全国范围内有没有房子。这个传言如果属实,意味着某些购房家庭如果在外地有房,再到合肥首次买房将被判定为非首套房,契税将多掏好几万元。近日,经过从合肥市税务、房产两个部门核实了解到,这个消息为假消息,目前合肥市首套房认定没有任何变化,不过,2015年12月25日开始二手房税费业务将暂停近半个月。

“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需要以房产部门查询的结果为依据,与税务部门系统升级无关。”合肥市地税局否定了系统升级认定首套房范围变化的消息。不过,受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影响,全省国、地税部门从2015年12月25日0:00至2016年1月8日8:00期间,税费业务办理绝大部分都将暂停,其中就包括二手房税费的缴纳。买卖双方如果要办理需要抓紧这几天时间,否则就要等到元旦后了。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出具首套房证明确实在房产部门,但是近期系统没有任何变化,也没有接到任何变化的通知。而且房产部门出具的首套房证明就是一张纸,代表的是对有无房产的客观情况证明,具体到银行、地税等相关部门,他们会自行认定。

说起自行认定,银行会相对比较复杂,从以前的“认房又认贷”到“认贷不认房”,只要房子贷款还清,即可被认定为首套房。而具体到纯公积金贷款,无论名下几套房产,只要夫妻两人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都算首套,享受首付低两成,基准利率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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