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唐僧不把猪八戒驱逐

2016-12-01

猪八戒,猪脸人身,力气大,但又好吃懒做,爱占小便宜,贪图女色,经常被妖怪的美色所迷,难分敌我。但是,为什么唐僧不把他驱逐呢?

骆玉明先生有篇妙文叫《猪八戒买棺材》,说《西游记》中,意志不坚定的猪八戒,一遇师父被妖精抓走,就提议:“把白马卖了,给师父买口棺材送终。”这类学生,研究目标不明确,学术能力一般,判断又往往失误,以致举动乖谬,贻笑大方。但唐僧曾经怒逐孙悟空,却不曾动念逐猪八戒。要之,猪八戒买棺材虽然蠢笨乖谬,却是念着“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情义,要为师父善后,孝心可嘉。以父子之伦的要义看,实是合乎规矩,所以唐僧都是骂骂了事。

唐僧曾经怒逐孙悟空,却不曾动念逐猪八戒。

顽劣失礼又如何呢?钱谦益记郑之文年轻时(后来官至知府),在南京国子监读书,与同学吴兆一起创作了一个戏曲《白练裙》,嘲笑前国子监祭酒冯梦祯与名妓马湘兰的风流韵事(《列朝诗集》丁集)。当时的国子监司业傅新德听闻此事,不禁勃然大怒,把郑、吴两位狂生抓来,让他们跪在东厢下,仔细用藤条打了一顿,体罚了好久才放他们走。戏曲因被毁板,现在已不知剧情了。但笔者于某一古装韩剧中看到一个情节,讲一位装卫道士的官长,同事捉弄他,请妓女进其宿处挑逗。第二天诗会之时,妓女着白练裙上堂,赫然有此君笔墨淋漓在上,遂大失面子。不知是否为此类调笑剧情?

郑、吴两位讽刺学府最高长官兼老师被打,其实当事人并没有告状。冯梦祯本就风流倜傥,不拘小节。至于马湘兰,两人演剧时还特意请她去看,意在看她如何不淡定地发飙失态,但马湘兰的才情、阅历及地位,堪比后来的柳如是,对此轻狂后生之浅薄行径,钱谦益记道:“湘兰微笑而已。”但傅新德是位“模范端严、科条详密”(《雍正山西通志》卷一三九)的好老师,对这种轻佻犯礼之事当然不能忍。

那么,挨打是否算“撕得难看”呢?在古典伦理的审美中,这不难看,反而有美感。俗语“打是亲,骂是爱”,是有深层文化因素的。只有“亲”,才能打。举子、进士也称考试官为老师,但那是座师,尊而不亲的,故彼此都不会越分做出格事,学生断不至于嘲座师,座师也断不至打“学生”。彼此间的关系,名为师生,实为依附的也不少。但学政、国子监类官员,却要晨昏课业,十天一小考,一月一大考地督促学子举业。遇上精勤的学官,甚至要天天去监视、指导学生。这种师生关系,虽在选择时彼此并不自由,但还算是尊而有亲的,所以打打顽劣的学生,是尽教导之职,完全属于“慈”的古典范畴。才子型诗人郑之文,在中进士后,还特意请钱谦益为中间人,再去向老师谢罪。老师也是“一笑而已”。这一来一往,便是“父慈子孝”的最佳注脚、古典伦理的最高审美。

骂与打,算是“父慈子孝”的小插曲,但逐出师门,昭示着严重的背叛以及宽容精神的承受底线。当这种底线要经受世人审视时,就尤其尴尬。这时,便要注意往“虐恋”方向发展,才可达到审美效果。帝舜的孝道故事,应该是这种审美的源头。所以当被逐出师门时,学生便要不问缘由,负起全部的责任,承担起剧情发展的主线。如同太炎先生之某一弟子,被师母逐出师门后,每年弟子扫墓时,他便站在园外候着(闻之于夫子大人,据说也是师母对这位学生有所误解)。既要服从决定,所谓“不敢不从”;又要终身执弟子礼,并时刻不懈,以志“我心匪石,不可转也”的专诚。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中,狠毒如梅超风,也是坚持了这种诚心实意的“虐恋”路线,才得以重归师门。

但“尊尊亲亲”的伦理社会,也会因某些特殊时期而大乱阵脚,这种时刻,人尚不得为人,“师徒”之伦,也就同其他伦理关系一样,全无章法可言,打、骂不再是“父慈子孝”的一出伦理教育剧,而成了真正的街头恐怖片;逐出师门的最高处罚,可能也会失去愤怒、忠诚、谅解等正常的表达。理性与情感冲突的张力不再,就再也无法向更高的审美层次发展,而只能停留在毫无美感的事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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