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记账是怎样的又有着什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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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记账管理制度
一、标准(万元)
二、岗位牵制
1、财务部为备用金管理的主控部门,有及时清理备用金的责任和义务,对违规的备用金借支有权拒绝办理。
2、人力资源部配合财务部对拖欠备用金的员工从工资中补回。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备用金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去向负责。
4、备用金的开支范围如调整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签后报执行董事批准。
6、经办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备用金的有关报销凭证,每月报销/核销备用金,对备用金的领用、中途报销和开支情况须书面解释。
三、证据链
1、借款单。
2、经核实的借款短信打印件。
3、付款收据或回单。
4、冲账时须提交的证据按各自业务性质参照相关费用执行。
四、控制点
1、备用金用于以下事项:差旅费、生活水电、工伤医药费、单项不超过贰仟元的零星材料采购;其他特定用途,如押金、保证金等。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对未及时冲账的借款人,不允许继续借支;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书面报告还款或冲账计划,经财务与总经理批准后报执行董事特批方可借支。
3、临时备用金使用完毕后立即清理,滚动备用金账户每月需清理一次,月末备用金余额退回公司,有必要的下月初重新办理手续,无必要的不再外借。按“一事一清”原则请用备用金,不保留备用金余额,事毕后清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业务完成后及时冲账,余款即刻退还公司,禁止持款不退。
4、财务部有权从工资中扣回备用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5、标准外的人员借用备用金需逐级审核,时间紧迫时可由总经理/执行董事通知财务,事后须补签字。
6、借用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7、借支备用金必须写明款项的用途,报账冲销的内容要和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一笔备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账冲销,不能挪做别的用途。备用金金额与事由按照“先进先出法”原则配比。
8、备用金借支原则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可由借支人本部门的其他员工代为办理,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借款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同代办人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代办人负责。
9、借款人调离、辞退或辞职时,必须立即归还借支的备用金,凡未归还备用金的,不得办理离职手续;财务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时,必须将所核算的借款人备用金情况予以核实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私自转他人保管。对逾期不按规定退回所持有备用金的,除强行从有关往来、抵押金、工资等款项扣回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占用费,必要时通过诉讼索取权利。
9、欠款单位或个人还款须通过银行转账划入公司账户或直接交回公司,严禁发生截留做备用金或其他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全额追回款项外,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行政及经济处罚,必要时诉诸法律。
10、备用金应由专人保管,不能互相转借,财务部按“谁借款,谁清欠”的原则,只对在财务的直接借款人清欠。
11、备用金账户一个月无业务发生的,收回备用金。
12、财务须给冲账或还款的借款人出具证明或收据,保护员工的利益。
13、禁止条款:禁止以备用金支付职工工资和奖金;禁止以备用金支付单项超过贰仟元的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款购置费、运费;禁止以暂估(因发票未到)等方式冲减个人借款,人为调控备用金余额;禁止挪用、套取备用金。
14、罚则:对以备用金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及奖金、以备用金支付单笔超过贰仟元的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等购置费、设备租赁费的,对以暂估成本等方式冲减个人借款人为调控备用金余额的,按涉案金额的10%做负激励,其中:主管副总经理5%、部门经理/总监4%、项目经办人1%。对以办理公务为由挪用套取资金的,按挪用套取资金金额的30%做负激励,其中:主管副总20%,部门经理/总监5%;经办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