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苗接种禁忌
2017-06-26
导语:我们在接种肺炎疫苗时要不要注意些什么东西呢,那么下面小编来回答大家接种它的时候的禁忌有哪些吧。
肺炎疫苗接种禁忌
肺炎疫苗接种禁忌1:
对于疫苗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肺炎疫苗接种禁忌2:
何杰金氏病患者如需接种疫苗可在治疗开始前10天给予。如果进行放疗或化疗至少应在开始前14天给予,以产生最有效的抗体免疫应答。治疗开始前不足10天及治疗期间不主张免疫接种。
肺炎疫苗接种禁忌3:
严重心肺功能障碍的病人注射肺炎23时要谨慎,可能会发生相当严重的全身性反应。任何发热性的呼吸系统疾患及一些活动性感染都应推迟使用肺炎23。
肺炎疫苗接种禁忌4:
及哺乳妇女慎用。
肺炎疫苗接种禁忌5:
免疫缺陷病人,应于术前两周接种。
肺炎疫苗接种禁忌6:
脾切除者,每5年加强免疫一次,每次注射剂量0.5ml。
肺炎疫苗接种禁忌7:
对10岁以下脾切除或患有镰状细胞性贫血的儿童,应每隔3~5年加强免疫一次,每次注射0.5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