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林权转让合同_农村林权转让合同格式

2017-05-18

林权的转让应实行自愿平等、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原则以及有利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农村林权转让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林权转让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农村林权转让合同范文1

出让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为规范农村林权流转,切实维护林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林权流转的内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条所指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有关规定,同意受让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自主经营和利用。

第二条 流转林地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流转林地隶属_XX县XX镇XX村。四至界限林地名称 面积(亩)东至

合 计 西至 南至 北至 林木情况 说明:林地是指山林。

第三条 林权流转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为_ _年,自_2013_年_ _月___日至_ _年_ _月_ _日止,但原则上双方约定的林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第四条 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限内,林地流转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以此标准合计每年的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以上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的流转费用。以上费用按年支付,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到位,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时收取约定的流转费。

2、可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林地,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确保具备合法和有效的流转条件,提供有效的流转文书,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

2、维护乙方的林地经营自主权、林木使用和处置权。

3、应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流转林地的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不得在山场内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合同期内在不改变流转林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对流转林地享有完全独立的经营、使用权,并对林地上现有林木及附属资源享有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

2、合同期内可按照国家林业政策法规规定,将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进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时乙方因造林可享有国家或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

3、对生产经营所需增设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林业辅助设施、生产经营配套设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协助,费用由乙方支付。

4、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阻止甲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如因甲方违约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乙方有权停付相应流转费用并追究甲方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维护项目规定的生产经营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粗放管理或过度开发。

3、在使用期内,乙方若进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体为乙方,造林费用由乙方承担。

4、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自身原因导致事故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债权债务处理

流转前所涉及的与林地相关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独立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均构成违约。一方若违约,应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伍万元。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进行赔偿,其中乙方损失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对合同内流转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预期收益。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期内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由双方协商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损失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国家投资建设的林业基础设施、设备属村集体所有;乙方对自主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合同到期后与甲方协商处置;乙方修建的临时经营性设施,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处置。

(二)合同期内按国家规定办理林地流转手续应交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林地的优惠政策补贴,由乙方享有。

(四)合同期内,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该转让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着物补偿、林地补偿费等,由乙方享有。

(五)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可以将林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林地使用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以及甲方所在地林权流转管理部门(见证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林权转让合同范文2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臵的座落在 乡 村 组,小地名: 。面积 亩,成材林面积 亩,灌木 亩,疏林 亩,荒山 亩。四至界线: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农地上所有可以采伐的栖楠桦、水冬瓜木、红木荷以及杂木等有偿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转让年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此片地上的树木采伐完为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转让有权处臵的农地上的树木。

(2)按照合同的约定取得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流转树木期限,在期满后收回转让树木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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