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自建房出售需要公证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017-04-01

根据我国的房屋买卖政策,自建房属于是可以上市交易,不会受到政策过多限制的房屋类型,当然,这类型的房屋买卖也需要严格按照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来执行。二手房买卖的步骤比较多,公证便是其中之一,那么东区自建房出售需要公证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东区自建房出售需要公证吗?

一般情况下,国家对于房屋是否公证并没有特定的要求,主要是根据交易双方的意愿来确定。如果涉及到公证,可以根据东区的流程来办理:

第1步:东区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1、东区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东区房产证、未拿到东区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东区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东区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2步:亲自到东区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东区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东区公证员受理后,东区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东区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关键提示:当事人应如实回答东区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二、东区自建房出售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东区房产公证需要的手续:

办理房产公证手续要求: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东区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东区自建房出售需要公证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事实上,东区自建房的出售是否需要经过公证,这个步骤的决定权是由买卖双方来决定的,国家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不过公证有公证的好处,至少交易的风险会降低很多。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