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贸易政策论文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国家稳定的前提,农业在各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可小觑,我国和印度政府对农业一直都非常重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农业贸易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国农业贸易政策论文范文一: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业贸易政策的变动趋势
1.关税政策的变动
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农产品进口关税从整体上看呈现下降的趋势。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2005~2009年农产品最惠国实际实施税率与2000~2004年相比,美国从5.8%略降到5.4%,欧盟从16.7%下降到13.1%,日本从25.1%下降到23.8%,韩国从103.8%下降到90.2%,阿根廷从12.2%下降到10.5%。东盟的关税水平虽然2005~2009年整体比2000~2004年略有上升,但2008年和2009年2个单独年份的关税水平已经低于2000~2004年间的平均水平。
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产品中高关税的使用有增加的趋势。比较2000~2004年和2005~2009年采用高关税(最惠国实施税率的简单平均3倍以上)的税目占农产品税目的比重,除了东盟国家有所降低外,其他贸易伙伴大多上升,而且欧盟和日本差不多增加了1倍。
从2008年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农产品关税配额使用情况来看,韩国是使用农产品关税配额比例最高的国家,占农产品税目的17.9%;欧盟次之,占15.1%;之后是日本和美国,均占9.5%。其他贸易伙伴农产品使用关税配额的比例都小于2%。
2.国内支持与补贴政策
在国际农产品价格暴涨的背景下,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支持的实际运用水平整体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数据,美国实际运用的农业国内支持水平有所下降,生产者补贴等值(PSE)总额从2004年的432亿美元下降到2008年的233亿美元。欧盟的PSE总额基本稳定在1000亿欧元左右,年度间虽然有波动,但是变化不大。日本的PSE总额由5.2万亿日元下降到2008年的4.3万亿美元。韩国的PSE总额在2004~2007年间基本维持在24万亿韩元略高的水平,2008年下降到20.2万亿韩元。
从PSE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来看,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中的大多数呈现出略有下降的趋势。欧盟从2004年的41.5%持续下降到2008年的29.6%,美国从2004年的18.4%下降到2008年的7.3%,日本从2004年的59.7%略降到2008年的51.6%,韩国从2004年的68.6%下降到2008年的55.4%。澳大利亚、巴西等原本比重很小的国家,基本保持在5%~8%之间,年度之间变化不大。
但是,在分析上述数据变化的时候,特别要注意2007~2008年之间国际市场价格暴涨带来的影响。由于国际市场价格暴涨,根据OECD的PSE计算的扭曲部分的国内支持数额会显著减少。因此,虽然从PSE总额以及PSE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上看表现为减少或者降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农业国内支持已经呈现持续减少的趋势。要全面判断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支持政策的变化趋势,还必须从结构等方面更加全面地考察其国内农业支持政策的调整情况。这里重点关注美国和欧盟近年来的国内农业政策调整动向。
2008年5月,美国的新农业法案正式出台。根据该法案,今后10年内,美国联邦政府用于农业的补贴将达1900亿美元,比旧法规定的补贴增加80%。在国内支持方面,在新法案中得到延续的政策包括固定直接补贴、反周期补贴、影响援助贷款、贷款差额补贴等措施,但对补贴范围和资格做了调整,并提高部分商品的目标价格和贷款率。值得关注的是该法案第一次导入的收入保障直接补贴政策;新法对食糖、乳制品的生产者继续提供贷款补贴和价格支持,但利率和支持方式上有所变动;原本不属于政府保护范围的蔬菜水果,首次纳入到了补贴范围,但支持方法上采用了补贴消费的间接保护方法。
2005年12月17日,欧盟各成员国就《2007~2013年财政规划》达成一致。根据此项规划,2007年欧盟27个成员国向欧盟财政预算的注资额为1246亿元,到2013年将增加到1431亿欧元,其中农业补贴占45%。这样,欧盟的农业补贴总额一定会维持在高水平。2005年的CAP(共同农业政策)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了原有的直接补贴方式,从2005年开始代之以“单一农场支付”,就是向生产者提供不与生产挂钩的直接补贴,实行不挂钩直接支付政策(如果某个成员国需要一个过渡期,则最迟要在2007年开始执行)。在以上补贴政策之外,欧盟继续执行以前的市场稳定政策,即保留原来的价格支持政策,但是必须进一步削减农产品的价格支持水平,以减少补贴对生产政策和贸易的扭曲作用;决定对大农场的直接补贴标准予以调解。欧盟针对获得不同补贴水平的农场设计了不同的调整方法:对于获得直接补贴在5000欧元以下的农场,免于削减补贴;5001~50000欧元的农场,2007年补贴削减幅度为直接补贴额的1%,以后逐年削减,直到2013年削减12.5%;对补贴在50000欧元以上的农场,2007年削减幅度为直接补贴额在的1%,逐年削减,到2013年削减19%。据测算,此项措施每年可节省12亿欧元的支出;同时将“共同农业政策”转型为“共同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引入了农村发展政策作为共同农业政策的第二支柱,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
综合以上情况判断,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支持水平尚缺乏持续降低的可能性,近期PSE总量的减少趋势应该是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处在高位时才出现的短期现象。但是,国内支持的结构将会随着WTO规则变化的动向等进行调整,可以预见的趋势是直接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将持续减少,但是其他的国内支持将会持续增加,因而国内支持总量不会减少。
3.贸易救济措施政策
贸易救济措施的频繁使用成为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业贸易政策变化的一个重要趋势。根据WTO的统计数据,2005~2009年重要贸易伙伴在农产品贸易中因为贸易救济措施而引起的贸易争端,总体上呈增加趋势。
从分类分析中可以看出,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选择使用的各类贸易救济措施的趋势并不相同。反倾销措施的使用明显增加,反倾销措施贸易争端涉及次数由2000~2004年的8次增加到2005~2009年的14次。与此同时,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反补贴措施的贸易争端次数也显著增加,由2000~2004年的10次增加到2005~2009年间的15次。与此相反,重要贸易伙伴因为保障措施的贸易争端起诉次数则显著下降,由2000~2004年间的36次减少到2005~2009年间的17次。
上述结果表明,中国重要贸易伙伴近5年来在贸易救济措施上,呈现出减少使用保障措施,而越来越多地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趋势。中国作为农产品出口大国,遭受贸易伙伴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影响将会进一步加大。
4.技术性贸易措施政策
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农业贸易政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近年来中国向重要贸易伙伴出口的最重要制约因素。WTO/TBT~SPS通报数据显示,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通报数量显著增加,由2000~2004年的233次增加到2005~2009年的385次,增长65%。其中,美国的通报次数增加最快,增加6倍多;欧盟和韩国均翻了一番,巴西和阿根廷的通报次数也有明显增加。从2005~2009年的年度数据来看,虽然通报次数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但大多数保持较高水平。
日本2005~2009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次数虽然略少于2000~2004年,但是在2006年和2008年分别达到10次和18次。特别是在2005年11月29日公布、并自2006年5月29日起之执行的新的“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简称“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的农产品贸易具有重大影响。肯定列表制度把进口农产品和食品中限用和禁用的化学物质的范围扩大,由原来的288种限量标准物质(255种农药残留和33种兽药残留)增加到799种;原来法规涉及的186种食品、农产品增加到264种食品、农产品。799种物质在不同食品和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原来的9312个增加到53862个,增加4.8倍。制度不但规定了具体农业化学品种类在特定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而且对没有设定具体的农业化学品作出了采用不得检出的统一规定,因此所有的食品和农业化学品,将不再存在例外。
从近年来中国重要贸易伙伴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领域来看,农兽药、动植物检疫、转基因、农产品特别是畜产品的质量标准仍然是通报最多的领域,公共卫生、动植物健康、环境以及动物福利等方面的标准的通报呈现增加的趋势。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较大。同时,由于受限于科研发展水平等因素,中国很少涉足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领域,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使用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差距。
5.国际粮食危机与金融危机的应对政策
在2007~2008年间的国际农产品价格暴涨时期,许多发展中国家采取了应对措施。根据FAO于2008年5月对77个国家的调查,有40%的国家采取了促进生产的措施,55%的国家采取了保障消费者的措施,也有27%的国家采取了出口限制措施。主要的出口限制措施包括限制出口和临时调整关税等。分地区来看,南亚国家采取出口限制的比例最高,为44%;其次为东亚和欧洲中亚国家,分别为40%和33%;其他地区为20%左右。阿根廷采取了禁止小麦出口,提高谷物、大豆和油籽出口税收的措施;巴西采取了降低小麦进口关税、取消小麦出口配额的措施。
虽然针对这些重大贸易相关事件的应对政策中,大部分措施可能带有临时性质,但是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不可低估。在国际农产品价格暴涨过程中,部分国家采取的出口限制政策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如果使贸易保护成为贸易政策的一种倾向,也势必影响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整体环境。
6.结论与启示
WTO多哈回合谈判和区域贸易建设发展的影响、对国际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危机的应对和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应对,是近年来影响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业贸易政策变化的阶段性特殊因素。正是这些因素与影响农业贸易政策的一般因素结合在一起,决定了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农业贸易政策变化的趋势。总结归纳上述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结论和启示:
6.1主要由关税政策等反映的贸易自由化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WTO谈判的进展和区域贸易协定的签署是最重要的推动力量,表现为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的约束性关税和实际实施税率的不断下降。但是高关税、关税配额和关税升级等问题依然存在,显著的变化仍将有待于WTO多哈回合谈判的结果。因此,中国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进一步促进WTO多哈回合谈判,促进中国与重要贸易伙伴间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以推动农产品贸易的整体自由化趋势。
6.2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实际运用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额略有下降 这种暂时的下降与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价格高涨密切相关,从各国国内农业政策调整的情况看,农业国内支持水平仍然具有进一步增加的可能。农业国内支持的结构调整在继续,导致贸易扭曲的黄箱支持保持下降,而其他支持有可能较快增长。这说明,对重要贸易伙伴的国内支持削减不能抱有太大的期望,同时根据重要贸易伙伴的农业调整经验,应该继续提高中国农业国际支持水平(中国PSE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仍然显著低于其他国家),同时也必须重视中国农业支持结构的合理完善。
6.3在贸易救济措施使用上,中国重要贸易伙伴越来越多地采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减少特殊保障措施的使用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广泛使用,必将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产生更加重大的影响,重视对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应诉,将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题。同时,中国应该参照贸易伙伴使用贸易救济措施的经验,加强贸易救济措施的基础工作,积极运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措施。
6.4技术性贸易措施逐步成为影响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市场准入越来越重要的因素 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向WTO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数显著增加,涉及内容越来越广,提出的标准越来越严格,已经逐步成为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最为重要的制约因素。因此,如何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水平,已经成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增长趋势的关键。同时,中国也应该积极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工作,在农产品贸易中用好技术性贸易措施。
6.5重大贸易相关事件发生时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应对政策调整值得关注 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暴涨时,主要出口国家采取的出口限制政策,加剧了市场的不稳定。由于农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的特殊性,国际金融危机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呈现为短期性,但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所以,我们应该未雨绸缪,做好农产品贸易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为政府的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中国农业贸易政策论文范文二:宁夏农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相协调浅析
摘要:在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成立的背景下,如何运用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把宁夏农业的产业特色优势转化为贸易优势是一个关键性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宁夏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提高,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宁夏农业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一直不能得到很好的协调,长期割裂,这对农业产业开放和农业贸易发展造成了很大的阻。
关键词:贸易政策; 农业政策; 产业化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3
宁夏内陆经济型试验区成立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提出以来,宁夏紧紧围绕相关国家政策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和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建设的重点集中在区域的开放和对外贸易度提升。通过区域开放和提升对外贸易度使产业升级,完善产业结构。核心议题是如何把宁夏自身优势转化为贸易优势。
近年来,宁夏依托资源特色,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稳定粮食生产,突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农业农村经济实现了较快发展。政府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和增加农业产业的技术含量上给予了很多的扶持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却无法把宁夏农业贸易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并将其作为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要任务。
一、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不协调原因分析
农业贸易政策是一般贸易政策在农业这一特定领域的运用,即关于农产品进出口的边境措施。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贸易系统下对农产品的制度安排。二是政府为解决农业问题实施的农业政策,包括市场支持价格、生产补贴、差价补贴、供给管理等政策
贸易系统下的农产品制度的制定者主要是国家政府以农业资源和国家利益为导向制定的农业出口制度。地方政府在这种制度安排上几乎没有影响,所以不涉及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问题。
农业贸易政策具体分为四类,市场准入、出口竞争体制、国内支持措施、动植物卫生检疫。市场准入主要包括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出口竞争体制主要包括出口补贴、出口信贷等,国内支持政策包括绿箱政策、黄箱政策、蓝箱政策等措施。动植物卫生检疫主要是对进出口农产品的质量要求。在WTO乌拉圭回合后,在市场准入方面要求把非关税壁垒转化为关税,出口竞争方面要求取消出口补贴以及减少或禁止农产品补贴,国内支持方面乌拉圭回合对贸易扭曲性生产措施和非贸易扭曲性生产措施进行了艰苦讨论最终世贸组织把国内支持政策分为两种,不可起诉补贴和可起诉补贴,不可起诉补贴可分为两类绿箱政策、黄箱政策和蓝箱政策。绿箱政策是世贸组织准许存在的补贴政策,黄箱政策是与限产有关的政策,如限制土地耕作面积等,蓝箱政策是可起诉的农业补贴政策,但补贴额在一定范围内免起诉一般发达国家不能超过农业从产值的5%,发展中国家不能超过10%。发展中国家可用的绿箱政策可用的共有18项包括,:(1)政府一般服务;(2)用于粮食安全目的的公共储备;(3)国内粮食援助;(4)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5)不挂钩的收入支持;(6)收入保险和收入安全网计划中政府的资金参与;(7)自然灾害救济支付;(8)通过生产者退休计划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9)通过资源停用计划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10)通过投资援助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11)环境计划下的支付;(12)地区援助计划下的支付;(13)农产品的出口退税;(14)农业生产者普遍获得的投入补贴;(15)低收入者和资源贫乏者普遍获得的投入补贴;(16)停种麻醉品转产其他作物获得的补贴;(17)占农产品价值2%以下的补贴;(18)占进口量4%以下产品的补贴。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放弃实行出口补贴政策、黄箱补贴不超过农业总产值的8.5%、取消主要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在动植物卫生检疫方面多国协商要求实行严格的动植物检疫制度,以保证国民健康为主要目的,但是不能使用农业贸易保护政策。但是,现在发达国家对农产品的检疫要求越来越高从而形成了绿色贸易壁垒,使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到发达国家变的困难。
宁夏贸易政策与农业政策协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宁夏农业政策的制定没有充分利用绿箱政策,存在绿箱政策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宁夏主要利用的绿箱政策有七项包括一般服务支出、粮食安全储备、国内食物援助、自然灾害救济、生态环境保护和地区发展援助、收入保险和收入安全网计划中政府的资金参与。二是在动植物卫生检疫上没有根据发达国家标准要求建立卫生检疫体系。从宁夏农牧厅发布的政策来看,关于农产品的检疫主要依据的是国家标准,不利于宁夏农产品出口贸易,使得宁夏农产品难以突破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以国际卫生检疫标准要求农产品生产可以提高品质、质量、更关键的是可以提高宁夏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减少竞争对手,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
二、贸易政策与宁夏农业政策相协调的必要性
(一) 突破国际绿色贸易壁垒
2012年中国遭遇贸易救济调查77起,涉案金额27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1.6%和369%。2013年(截至12月4日),已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94起贸易救济调查,同比增长22%,其中反倾销58起,反补贴3起,双反15起,保障措施18起。随着农产品贸易的增长,我国农产品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尤其体现在中美,中日的贸易摩擦上。
发达国家一般采用的技术壁垒、绿色壁垒限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宁夏农业集约化程度低,标准化推广不足,农业环境保护欠缺,质量控制体系建立不到位,检验检疫以及认证都很落后。所以,宁夏农产品质量较难与国际市场接轨,很难突破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
宁夏农业技术的落后,农产品向发达国家出口的过程中容易形成贸易摩擦。所以,农业产业的发展关系到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标准也指导着产业的发展趋势。因此,农业政策的制定应该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并且与国家贸易政策衔接。从而,减少国际间的贸易 摩擦。
(二)倒逼农业发展
中国在农业方面的贸易摩擦主要体现在中美与中日之间。2012年宁夏农产品出口中,美国占10%,日本占9%,分别排在第三和第四位。中美与中日之间的贸易摩擦有可能对宁夏农产品出口造成影响。农产品贸易摩擦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一国对本国农业实行保护,防止别国农产品冲击本国农业。实施手段有,发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提高进口农产品质量标准等。
针对现在的农产品贸易摩擦和绿色贸易壁垒,宁夏农产品应积极提高质量和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质量提升光靠企业自身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以提高质量为前出台相关的产业政策法规进行引导。结合当前国际贸易规则提出针对性产业政策加强农业产业的贸易竞争力。同时调整农业产业政策向高附加值,高质量的方向制定。以发达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农产品生产倒逼农业发展。
(三)提高农业出口外向度
宁夏是内陆小省,经济总量低,贸易总量小,对外贸易依存度低。2013年,同比宁夏进出口总值提高了48.2个百分点达到3.2亿美元,但对外贸易依存度仅为7.67%,远远低于全国45.29%的平均水平,在西北五省(区)中仅比青海高出3.55个百分点。
提高农业贸易外向度,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完善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措施。贸易政策与农业产业政策协调是其中的关键。贸易政策一般体现了国家贸易战略,同时也是对其他国家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政策的一种协调。所以,调整农业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衔接,使得农业产业发展适应国际贸易环境,从而提升宁夏农业贸易外向度水平。
三、对外贸易政策与农业产业政策协调可行性
(一) 借鉴山东省经验
宁夏农业较为落后,2013年第一产业总产值为96995.27亿元,而宁夏13年农林牧渔业产值430亿元,占全国第一产业总产值的0.44%,排名全国倒数第六位。13年山东省以第一产业总产值8749.99亿元排在全国首位,农产品出口150亿美元以上,连续十四年“领跑”全国。山东省的出口不仅体现在量上也体现到了出口质量上,2012年,山东农产品出口通过转型升级,加大自主品牌发展,150亿美元的出口额中,高端产品市场份额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山东的大蒜出口一直位于全国首位,但是以前一直停留在保鲜蒜出口和贴牌生产等初级方式上,现在山东的已经从保险蒜的出口转向到了蒜粉蒜粒的出口,附加值增加了5倍。而从贴牌生产到创建自主品牌时,企业也将市场指向高端,不仅促使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也帮助企业规避了市场风险。这种出口产品的升级与企业的转型与当地政府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是分不开的。
在贸易政策的制定上山东省和其他地方一样影响力很小。但是,山东省根据贸易政策指导,依据自身优势,建立了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进口交易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域申报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同时针对国际市场上的“绿色壁垒”,积极调整产业政策提高自身农产品质量攻破“绿色壁垒”,迎合当前国际形势针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壁垒”, 山东省又开展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践证明,示范区、示范市建设有效提升了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95%以上,出口额连续15年居全国首位。在质量示范区的政策扶植上优化整合省级现有支持外经贸发展和商贸流通业发展相关资金,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积极支持示范省创建工作。
山东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的重视,主要原因是山东省针对当前国际农业贸易出口形势做出的重要判断,如今农产品出口对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质量控制变的越来越关键。所以,山东省建设“山东省农产品国际标准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参照日本、欧盟等国家(地区)标准,针对全省主要出口农产品,制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合作,采集各示范区基础信息,通过信息化、标准化的结合,建立第三方认证和监管机制,打造有公信力的示范省整体品牌。宁夏在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上可以借鉴山东省的经验,以产业政策制定要以贸易政策为主导方向,增加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贸易基础。
(二) 内陆经济试验区的开放需求增加
内陆经济试验区建立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提出,显示出国家推动内陆开放的决心。内陆开放主要向阿拉伯国家开放,阿拉伯国家有丰富的能源资源,也对农产品进口的需求巨大。宁夏作为回族自治区与阿拉伯国家在宗教信仰上一致,对农产品有共同的清真需求。宁夏很早就开始出台清真产业政策发展清真产业,并且已经成为宁夏的特色优势产业。
虽然,清真产业已经形成,但是宁夏农产品与阿拉伯国家的贸易额很小。宁夏农产品出口主要还是集中在香港、韩国、美国、台湾、日本。宁夏清真产业对阿拉伯国家的优势还没有体现出来。宁夏清真产业政策已经实施多年,宁夏清真产业也具有了一定规模。所以,在现阶段内陆开放的背景下怎么调整清真产业政策,增加宁夏农产品对阿拉伯国家的贸易额,就成了清真产业政策的一个新的方向。
清真产业政策在宁夏实施多年,所以,在制定上和实施机制上已经有了较为清楚的认识。在加上中阿论坛举行,银川综合保税区和清真产业园区设立,宁夏在清真产业上已经具有了产业规模、交流平台、陆路港口。这些条件的确立,使得宁夏农业产业对外开放有了很好的基础。在这种基础上可以使得宁夏农业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更好的衔接。因为,农业产业的开放政策需要平台与基础设施与贸易政策衔接,所以通过这些贸易平台和基础设施可以更好的发挥开放的产业政策,让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有了更好的衔接点。
四、政策建议
(一)充分利用绿箱政策
宁夏现在的农业政策只是利用了7项绿箱政策,还有11项没有充分利用,这影响了农业补贴实施力度和效果。宁夏农业应以对外开放为导向,积极在绿箱政策、蓝箱政策和国家承诺的基础上实施农业政策是宁夏农业对外开放的关键,关系到宁夏农业从内向型经济向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和从劳动密集型的农业向资本密集型农业的转变。发展外向型经济农业主要是转变宁夏农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际竞争力,使得宁夏农业产业走向高端化,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二)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攻破“绿色壁垒”
为了必须适应境外质量监管新趋势和培育农产品出口竞争新优势,在主要出口农产品中推行国际标准,逐步健全完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全程监管控制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可追溯体系;支持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培育发展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国家地理标志认证;构筑起农产品安全“防火墙”,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化组织提供适时、实用、全面的农业科技服务,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监管,认证,预警实际上是完善产业结构,使产业结构由低端化向高端化迈进,同时又适应了国际贸易市场上对农产品的高标准需求可以说是一举两得的政策。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不仅在地方政府可控的产业政策范围之内。而且,也从根本上改变了自身农产品的贸易出口状况。
五、结语
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相协调是对外开放的趋势,现有经济体制下,由于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之间的障碍,由一个组织来对两个政策进行协调不现实。所以,只能充分利用产业政策对外向型产业进行鼓励,根据当前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制定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给予农产品出口企业以及加工企业更加广泛有力的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加强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以国际标准为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农业迎合国际市场,给予倾向性的产业政策鼓励,使宁夏本地农产品符合出口条件,同时倒逼宁夏企业发展深加工农业加强自身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调整产业政策来配合贸易政策迎合国际贸易规则,这样才可以使宁夏农业迈上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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