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每个月报税流程

2017-05-27

随着科学技术地不断进步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二十一世纪早己进入了快速、高效、便捷的时代。接下来请欣赏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会计每个月报税流程。

会计每个月报税流程

1、财务报表做好后,直接在网上申报,前提是扣款账户必须有足够的余额扣款

2、企业所得税是季度报表,不是每月都申报的

3、社会保险个人部分每月从工资里代扣代缴就可以了

4、个人所得税每月从工资里代扣代缴

5、地税包括城建税、河道管理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随每月财务报表电子申报

6、购买发票时从系统里打印发票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带好发票购用薄、办税人员联系卡、最后一张发票原件复印件、增值税发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金税卡到税务大厅验旧购买新的发票

会计每个月报税的文件

【做帐前的准备】:

1、香港特区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始处理账务,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帐务资料;

2、票据的分类和整理:把销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如票据比较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帐期间的日期相符;

3、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所 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做帐需要提交的资料】:

1、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2、销售票据:发票、合同;

3、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4、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运费等;

5、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一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有)、固定资产票据、投资相关文件、做帐次年度的头3到5笔购销发票及相应的收付款单据等。将票据移交给香港秘书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按月、季度或半年度提供一次帐务资料,前提是要确保做帐、审计和报税有充裕的时间。

会计纳税申报的期限

各税种纳税申报的期限合集,方便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各税种的申报期限

1、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2、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预缴所得税申报;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3、其他税种,税法已明确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

4、税法未明确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按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期限申报。

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相同,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⑷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⑸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1)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⑵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⑶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⑷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⑸ 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⑹ 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2)代扣代缴申报期限。

⑴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⑵ 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⑷ 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进行申报。

资源税

纳税人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个月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车船税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烟叶税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耕地占用税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耕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新征用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申报缴纳税款)。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汇总缴纳限期额由地方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文化事业建设费

纳税人在申报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同时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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