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丁短篇散文

2016-12-02

简.奥斯汀知道他就是自己在等待的爱情。可是爱情,在金钱的光照下显得那么微弱。他告诉她,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对自己的糟蹋,那语气是那样的坚定。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奥斯丁短篇的散文。

奥斯丁短篇散文:谁敲开了那冰封的心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深深地吸引了我,时常给我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我是在08年与她相识在高中的阅览室,是她精美的外包装吸引了我还是她本身散发的古老的气息对我的吸引,至今我仍不能辨析当时的感受,只是一股力量将我拉向了她。书本从古老的书架上拿下来的时候,我用手轻轻划过书的封面,他们的脸。是怎样的一种气质让我迫切想要知道这一对男女主人公发生了怎样的浪漫的爱情情节,又如何从傲慢与偏见这两个含贬义词中蜕化出他们纯真的情感。

班纳特家的氛围是这样的活跃,班纳特夫人又似一口无遮拦的小孩,她没有太大的修养却挚爱她的女儿们。那五朵金花待字闺中,大姐是绝貌的美人,当时已到了出嫁的年龄却仍没有找到如意郎君。伊利莎白为她姐姐总结原因是她太善良,总能轻易的对人产生好感。纵使美貌,待嫁的心情已不容言表了,不过她的缘分已然到来。宾利兄妹和达西是城里的贵族,在舞会上班纳特夫人毛遂自荐,明显宾利成为太太的追猎目标,而宾利先生对简一见钟情,两人共舞了一个晚上,这令班纳特太太兴奋不已。但殊不知她的轻浮的乡村表现却给另一个人,达西先生留下极坏的印象。

我一直在想,这就是达西和伊利莎白误会的源头:达西的反感。而达西拒绝伊利莎白的邀舞又让伊利莎白产生了反感和失落。这一对冤家在误解的情绪中开始彼此的关注和情感的延续。这里也让我不能理解这个男人的不解风情,却在之后看到了他的专情与可爱。其实这都是两个主观意识很强的人,当他们主观产生排斥的时候,即使内心想要向彼此靠近也会碍于面子举步难移。我内心着实焦急,但我明白伊利莎白是不会主动走出那一步的,因为她性格的倔强和不服输。第二个让我入眠时总会思考的问题:达西究竟是何时爱上伊利莎白的?是当伊利莎白回答达西的那句“dancing!她似乎扳回了一局,是她的自信吸引了他吧。当然伊利莎白是美的,我觉得当她拖着满是泥的裙摆,披着长发走进达西和宾利暂时住的雅苑时,达西瞬间站起已让我感受到他对她深深地尊敬。任何爱情里相互的尊敬是成为彼此的精神伴侣,以此长久的第一前提。

伊利莎白对达西似乎还没开始反应,她认为达西是不喜欢她的,当然骄傲的她并不会因为这个失去什么。只是当达西对她表白的时候,我想她的内心还是受到似雷击一般的震惊。只是在她的误解中:达西是破坏她亲人幸福,好友人生的,傲慢的贵族而已,这一切让她来不及理清内心的感受就措辞严厉甚至毒辣的拒绝了达西的求婚。我是无比的心痛,这一对苦命的倔强鸳鸯却因为彼此的偏见如此伤害着……我喜欢达西,甚至爱上他。因为当他明确他爱的人是她,他的努力,他的付出统统不求回报。当伊利莎白看着达西的那封信的时候,她很安静,但我想她的心是有着怦然心动的感觉的,那样真实存在,逃脱不开。

每一段爱情都需要有一个人先像傻瓜一样的付出,是爱了,所以谁会介意像傻瓜一样,那时你只会关注你爱的人的情绪,当小妹跟着满是谎言的维克汉姆逃跑时,伊利莎白每一次焦急的从内屋走到外屋时抽噎着说着信的内容,而达西那每一次瞬间的站起都深深表达着他对伊利莎白的在意。当听清楚事情起因,他第一时间冲去帮助他心爱的人解决这件事情。他似乎“萌”了,没有了傲慢,而伊利莎白的情绪已充满了他的全部。

这样的爱情如此的唯美,当那样的凌晨,他没有骑马,走到班纳特家所在的村庄,他与她相视的一霎,他的心定了,他的爱,他爱的人,爱他的人诠释了他全部生命的意义。

奥斯丁短篇散文:随心影评之《成为简.奥斯汀》

不同的国度,有着一样的少男少女,他们对爱情的向往胜过一切。可最终却输给了社会,败给了现实。

一个执笔的少女,手抓着凌乱的金发,在纠结一句可乐的台词。生活在延续,延续......

黎明破晓时,森林里传来悦耳的鸟叫声,风吹动树叶的莎莎音,清澈见底的河水,倒映着生活欢乐的矫健步伐,一点也看不出生活哪里来的残酷。

她充满希望的笑容,生活是那样美好。

“女性的完美在于完成作为女儿、姐妹,然后是妻子以及母亲的职责。这些职责有包括温柔关爱,真挚情感和在大清早保持安静。”这是牧师对一个任性少女的劝告。而她只是笑了笑,早晨的钢琴声很美妙,安静是该留给深夜的。

在爱情来临的时刻,你修行多年的沉稳会不攻自破,他会让情绪波澜壮阔,就如女性的荷尔蒙般的不可理喻。她在慌乱中搬弄自己多年的学识想去征服他的无礼,而他却用颇深的阅历告诉她什么叫现实,什么叫学识。他的笑容让她气愤,恼怒,让她有一种战斗的动力。这是冥冥中的引力。

自信的男人很可爱,因自负的谦让而输掉的比赛,是否显得很绅士?汤姆.勒弗罗伊奔跑在草原上,爽朗的笑声,矫健的步伐,她想她已经爱上他了。男人不用有钱,不用有权,只要有一副不可一世的傲慢,用自己的阅历为资本,让爱人证明自己能力。这种魅力,无法抵挡。

简.奥斯汀知道他就是自己在等待的爱情。可是爱情,在金钱的光照下显得那么微弱。他告诉她,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对自己的糟蹋,那语气是那样的坚定。简.奥斯汀宣誓不会为了金钱糟蹋爱情,在心里默念并默默坚守。

有人为你付出是一种荣幸,可也是一种悲哀,因为他不是你所爱的人,尽管有钱有权,所幸最后他能成为你的朋友。

跟爱人私奔,需要勇气,也需要足够的爱。当彼此手牵手用生命去奔跑,那种害怕,激动,兴奋,还有幻想着美好未来的复杂交接在一起的时候,幸福的爱,是那么的迷茫,又那么的信誓旦旦。

当两人背弃一切去爱的时候,是冲动,是不理智,当两人都愿意放弃一切为爱付出的时候,那就是真爱。在幸福逃亡的途中,她用理智放弃他,成全他一个美好的未来,可以看出她爱他已经超过了世间万物。

她终身不嫁,恪守那一段无法忘怀的爱情,孤独执笔。当容颜苍老,再度相遇,两眼对视,那哀怨的眼神灼伤了谁的心,烫了谁的血?

他为女儿取名为“简”。用爱女儿来代替爱她。她对他除了爱,再没怨言。

奥斯丁短篇散文:奥斯丁抢拍危险动物

他到雨林去,到荒漠去,到你想不到的地方去;他去拍摄危险的动物,去实现梦寐以求的愿望,去追寻蛇的袅娜的身姿,乐于并善于和它们打交道,他就是奥斯丁。摄影拍照是他的工作,他热爱他的工作,因为他能和自然之“鬼斧神功”的奇妙动物打交道!;;终于到了星期四,和奥斯丁一起出发啦!

奥斯丁此次的任务是查明一“案件”-埃及艳后之死;在得知丈夫的死迅后,她悲痛欲决,最后用篮子将一条蛇带回寝宫,让它帮助自己“徇了情”,而它的身份却无人知晓,毕竟埃及的蛇种类众多。奥斯丁要依据他所得到的“纸片”去查明真凶,纸片上写的是关于古埃及蛇类的记载,他要逐“蛇”排除,为此他奔走于埃及南北。

荒漠无情,风起沙走,生迹罕见,但世界第一长河-尼罗河就穿梭其中,滋养着沿岸的生灵,这里便是埃及。奥斯丁到了北方,苦苦搜寻,找到角蝰(顾名而思其状,它的头上长着两个奇特的角,奥斯丁对此十分着迷)、唾蛇,其中唾蛇是头号嫌疑犯,因为角蝰的毒液会侵噬人的肌肉细胞,让人在极度痛苦中死去,而奥斯丁认为艳后不会找这的家伙来自杀,毕竟死得死个痛快;而唾蛇的毒液则不会如此。奥斯丁必须继续查找,因为真凶或许另有其蛇。碰巧他来到了一座古墓,它当然是巨石砌成的,里头很黑,奥斯丁说:“阴凉的古墓是蛇类理想的藏身之处,我得进去!”他临时做了火把,点上后就进去了。通道的墙壁上刻了许多关于蛇的形象,姿态曲而有劲,美极了。奥斯丁在里头发现了很多蛇,他一把抓起一条,仔细地看,又抓住了一条尾巴,他激动这里是它们的天堂啊!但这些蛇嫌疑颇小,所以他得出去再寻找;他对古墓找蛇感到很高兴,他见着了很多蛇。

在去南部的火车上,奥斯丁拿起笔做记录并加以分析和比较,以他对蛇的了解,向真凶逼近,这时他排除了唾蛇,因为根据资料可知被它咬后,得两三天后才会身亡;之后奥斯丁又排除了鼓腹巨蝰(于北方村落发现)的嫌疑,它和角蝰一般,而且它的毒液还会“毁容”,埃及艳后可不想这样!正当奥斯丁想停笔休息时,他旁边的一个埃及人和他拉话,无意中发现男人用篓子装的蛇不见了,他惊慌失措,最后奥斯丁将它找到并抱了回来,埃及人非常感谢,但这位埃及人先前一直错把它当成蛇中之蛇-眼镜王蛇,因此怕它极甚,但它只是条莽蛇(缅甸蟒或者亚洲蟒,它出现在非洲,说明在很久以前这里的人就开始了蛇类买卖),人们对自己不了解的会有一种恐惧!事件结束后,奥斯丁锁定了犯人-蛇中之蛇,其实真凶早就在他的心里浮现了。到了南方,奥斯丁在一座金字塔旁遇上了一条眼镜蛇,可把他乐坏了。他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但它可不是省油的灯,立马转身做出攻击姿态,就好像在说:“小子!快滚!别惹我,否则我杀了你!”当然,对它感兴趣的奥斯丁可不吃这一套,他了解它,先用左手引开他的注意,再用右手慢慢地伸到它的头后,不惧地一摸;就在这时,他发现了一个蛇洞,里边还有一条蛇,他兴奋极了,想把它给弄出来,但要知道一次对付两条身手了得的蛇,可不是易事,搞不好就会送命。奥斯丁他就爱这种挑战。“它们是一对夫妻,没错!”,“快看啊,她的方块文多美,仔细看看——噢!看啊!它竖起身子,展开了“镜子”(其实,眼镜蛇身体的前三分之一可了展开肋骨得到很像眼镜的姿态,以此来恐吓敌手),它在趋赶我…看啊…动作敏捷的家伙,真正的杀手……”他一边兴奋的看蛇,和蛇接触,一边激动的说到:“我真幸运!可以见着它们!看啊!

夕阳落下,他的任务完成了,该回家了,尽管很不舍,很不舍,再回头看看这个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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