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发言材料

2017-05-12

宗教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对民族的凝聚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发言材料,仅供参考。

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发言材料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是**行政村支部书记***。全村辖3个自然村10村民组,有人口3350人,耕地面积3000亩。

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立“三同时”、“三明确”、“三到位”“三个三”工作思路,即把民族宗教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促进了全村各项工作开展。连续两届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荣誉。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网络。村两委定期与民族宗教代表召开联席会,研究问题、通报情况、解决问题。清真寺设有管委会,有民族宗教代表担任。完善了村、自然村、村民小组三级民族宗教网络,在每个自然村、每个村民小组都设有民族宗教信息员,确保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及时、沟通协调。

二是加大民族宗教政策宣传,促进民族关系融洽和谐。我们坚持在各种场所、集会和回族群众重大节庆日等,进行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并与周边的沙沃、大宋等村签订了民族团结进步倡议书。同时,我们利用开斋节等重大节庆日,定期对回族群众进行走访慰问,进一步密切了民族关系。多年来,回汉民之间未发生一起的群体性事件,形成了回汉族群众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快民族经济发展,奠定民族发展基础。充分发挥回族群众懂经营会经商的优势,重点扶持规模养牛场3个、床垫厂1个、木炭厂1个、冷库1个,全村各种运输车辆达30多台,年增加群众收入500万元以上,人均增收1.5万元。2011年,我们修通了106国道到行政村1.5公里的主干道。今年,我们计划修通三个自然村1.4公里的道路,全村人建设新农村的劲头更足了。

在民族宗教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通过今天的座谈,我们感到与领导的要求,与先进民族村相比,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回去之后,我们一定把会议精神传达好、落实好。按照座谈会精神,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和安全生产排查,建立台帐,落实责任,确保不留后患。二是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村邻建设,健全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民族关系和谐。三是建章立制,齐抓共管,探索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机制。

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发言材料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是***政村支部书记***。**行政村是一个回汉族群众杂居的村,有清真寺1坊。全村辖6个自然村12个村民组,耕地面积3760亩,有人口3200人,其中回族群众920人。 在民族宗教工作中,我们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村两委成立了三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教育引导、支持帮助回汉族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扬优良传统、建设互惠互利的和谐民族关系。并在6个自然村配齐了12名民族宗教信息联络员,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具体事务中发挥沟通协调、建议献策、协调落实的作用。同时,与周边的*****5个村建立了友好村邻关系,回汉民关系团结协调。如翰林楼自然村是一个以回族群众为主的村,回族群众占总人口的80%以上。汉族群众每有红白喜事,村里汉族人少,回族群众就主动帮忙,并且是无偿支持,连顿饭也不吃。今年六月份,翰林楼回族群众苏怡亮、沙勇杰在放羊时,走失了六只羊,被白王庄自然村的汉族群众白金星捡到后,他了解翰林楼回族群众有放羊的习惯,知道“老表”们丢了羊,心里一定很焦急,就一面派家人去翰林楼打听谁家放羊时丢了羊,一面捡来青草,把六只羊喂饱。等失主找到丢失的羊时,白金星把羊交还给失主后,谢绝了失主的感谢就回家了。他说,“别说是几只羊,就是几只牛,不是我的东西,我也不会要。”

以上只是发生在回汉族群众之间普通的两件事,这说明只要我们平时真正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心上,加强教育引导,民族团结进步就不是一句空话,就是实实在在的、能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群众相互理解支持的实事、好事。当然,亲兄弟一家人也会吵架,俗话说,牙也有咬舌头的时候,回汉群众之间也有矛盾、有纠纷。如有个别回族群众放羊啃青,常导致回汉族群众之间矛盾激化。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大力宣传回汉民之间团结的典型事例,进一步促进民族关系团结融洽。

我们相信,有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上级民族宗教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村的民族宗教工作一定会做的更好。回去之后,我们一定把今天座谈会的精神落到实处,把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在促进民族进步、民族和谐方面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发言材料篇3

在历史和现实中,有的一个民族信仰一种宗教,有的一个民族信仰多种宗教,有的一种宗教跨越多个民族。这种现象告诉我们,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往往相互交织,民族关系与宗教关系往往相互渗透,民族矛盾与宗教矛盾往往相互影响,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往往不可分割。青海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在维护中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坚持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安定的局面。在这次“两会”上,大家听了《政府工作报告》。可以说,2008年是我省经济发展增速较快、质量较好、效益较高的一年,是民生状况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的一年,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一年,特别是全省生产总值连续8年保持12%以上的增长速度,令人倍受鼓舞。我们之所以能在去年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取得这样的好成绩,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保持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这其中,凝聚着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智慧和汗水,包含着民族宗教工作的成绩和贡献。当前,全省上下正在为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而努力奋斗。继续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不断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对于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在座的都是来自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借此机会,我就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强调四条原则:

第一,加强民族团结。千百年来,青海社会发展的主流始终是各民族携手共进、相互包容、相互帮扶、共同奋斗,各民族在抗击自然灾害、反对剥削压迫、争取幸福生活的共同命运中,结成了互通融合、患难与共的紧密关系,为促进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融合、统一和团结做出了积极贡献。新中国成立60年来,生活在青海这块土地上的各个民族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共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创造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生活。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大家庭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这些颠扑不破的真理,已经成为全省各族人民的深刻共识。当前,同全国一样,我省的民族关系是好的,民族团结是好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历史文化、自然条件、发展水平、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别,民族关系上也会有一些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摩擦。特别需要警惕的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所谓民族问题对我进行渗透破坏的图谋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去年,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和发生在我省藏区的一些不稳定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始终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保护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特别要执行好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久深入地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广大民族宗教界人士也要切实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政治责任,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工作,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楷模,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表率,为巩固和发展全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做出积极的贡献。要教育和引导各民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让“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世世代代根植于各族群众的心中,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第二,促进宗教和睦。中华民族历来有以和为贵、以和为美的优良传统。我们党继承发扬中华民族关于和谐的思想,将其正式上升为执政理念。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结合我省实际具体提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奋斗目标。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宗教的一些教义,如道教强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佛教宣示众生平等、慈悲为怀,基督教追求自由、平等、博爱,伊斯兰教崇尚积极行善、友爱和睦,等等,这些都是宗教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由于宗教是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它不仅过去长期存在,而且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将会长期存在并发生作用。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宗教问题,通过调动宗教的积极因素,不断实现宗教和睦,使宗教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我省少数民族多,占总人口的46.3%。其中绝大多数群众信仰宗教。把他们积极作用调动好、发挥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调动宗教的积极因素,一方面,我们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要严格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绝不允许任何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行使,绝不允许任何宗教有任何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鼓励宗教界爱国进步人士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内容,对宗教教义进行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传统,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在国家引导和管理下,宗教组织可以从事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公益、慈善活动。总之,我们要大力加强“平安寺院”建设,切实改善宗教管理和服务,不断地促进宗教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各宗教之间的和谐、同一宗教内部的和谐、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和谐以及信仰这种宗教的群众和信仰那种宗教的群众之间的和谐,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更好地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贡献力量。

第三,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与民族宗教工作相互关联。只有社会稳定,各民族才能够繁荣进步,各宗教才能够共享昌明。如果社会动荡,各民族的生存发展就会受到威胁,宗教的传播进步也会受到影响。像青海这样一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省份,维护社会稳定,是各个民族、各个宗教共同的责任所在,共同的利益所在。去年上半年我省藏区发生不稳定事件后,这些地方的旅游业受到冲击、经济发展受到干扰、群众生活受到影响,就是一个明证。我们全省各个民族、各个宗教、各个阶层都要把维护社会稳定当作维护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来重视、来推进。我省藏区面积大,藏传佛教影响深。这里,我要特别强调,我们一定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达赖集团利用藏传佛教分裂祖国的活动。要教育广大信教群众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同达赖分裂集团的斗争,其实质不是什么信教与不信教、“自治”与不“自治”的问题,而是稳定与搞乱西藏和藏区的问题、是维护统一、捍卫国家主权尊严的问题,是反对勾引外国敌对势力插手中国内政的问题。希望广大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继续发挥自身的特殊影响,教育和引导广大僧尼倍加珍惜我省藏区和藏传佛教领域来之不易的稳定形势,清醒认识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所谓藏区问题制造事端、进行分裂渗透、挑拨民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险恶用心。同时,我们还要注意防范和化解民族宗教中一切不安定因素,有效抵御其它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各宗教和谐相处这个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第四,保障人民幸福。谋求人民的幸福生活,既是各民族的不懈追求,也是各宗教的基本教义,更是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十分关心青海,不断加大对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改革开放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青海进入了历史上发展速度最快、发展质量最好、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2008年与1978年相比,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64倍,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48.07倍。200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648元,比1981年增长26.82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61元,比1981年增长15倍。这些数字实实在在地说明,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我省各族群众才能不断过上幸福生活。去年,在党中央的直接关心下,国务院制定出台了《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国家来看,这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又一个专门支持西部省区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对青海来说,这是一件影响深远、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是一件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喜事。正如有的牧民群众讲的那样,“党的好政策又一次像太阳一样照耀在青海高原上。”我们相信,随着《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我省藏区发展一定会实现新的跨越,进而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人民生活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在致力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我省也得到了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各宗教在心理调适、道德教化、社会公益以及文化推动等方面的特殊功能得以充分发扬,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得以充分保证。可以说,现在我省各族人民不但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而且精神生活需求也得到了极大满足,幸福生活的道路越走越宽广、越走越亮堂。但是我们要看到,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永远没有止境。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到那时候,全省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一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再次迈上新的台阶。伟大的目标激励着我们!我们要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转变作风,埋头苦干,狠抓落实,不断地把建设新青海的宏伟蓝图变成各族群众普遍受惠的美好现实。广大民族宗教界人士要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回应人民的呼声,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投入到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伟大事业中。要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地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各族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实事求是地向党和政府反映基层各族群众的愿望。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科技和文化素质,坚持真善美的方向,引导信教群众追求幸福生活,使自身成为推动本民族和宗教文化的健康力量,为社会安定、国家太平、人民幸福多做好事和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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