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深圳市大学生创业补贴内容
现在做创业也有相关的补贴政策,在深圳市的大学生做创业有哪些相关的补贴?大学生创业有什么政策吗?今天小编整理了深圳市大学生创业补贴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深圳市大学生创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
在我市自主创业或带动就业的本市的登记失业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及毕业2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自主创业人员)。
二、补贴内容
(一)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自主创业人员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具体按《关于进一步改进我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深人社规〔2009〕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场租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或区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或孵化园区内领取营业证照并持续正常经营的,给予连续三年的场租补贴,每户每月场租补贴最高限额分别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800元,第三年600元,月实际租金低于月场租补贴限额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
(三)社会保险补贴
1.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创业的,凭营业执照到失业保险机构申请一次性支付余下期限应当领取的失业救济金。
2.自主创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并持续正常经营的,其本人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企业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个人应缴交的社会保险费仍由其本人承担。
3.对因创业失败处于失业状态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本市居民及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个人自愿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按同等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税费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创办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小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经营)的,根据其带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和纳税情况,按每带动一名失业人员就业给予每年1000元标准的税费补贴,每户每年补贴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实际纳税额(不包括实际减免税额)低于补贴金额的,按实际纳税额给予补贴。
(五)首次创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以下统称营业证照),且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户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六)创造就业岗位奖励
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每创造一个就业岗位并与本市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对于履行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并为上岗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按每个岗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七)自主创业人员符合上述补贴项目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关补贴。
三、补贴期限
首次创业补贴和创造就业岗位奖励属一次性补贴;场租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失败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四、申报要求
自主创业人员申报补贴,需按补贴项目类别分别提交有关资料:
(一)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1.《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2.自主创业人员就业登记证明;
3.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毕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自主创业人员银行帐户;
6.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
7. 缴纳社会保险清单。
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失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除提供上述第1至5项、第7项资料外,还需提供营业证照注销登记的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失业证。
(二)申报场租补贴
除提供第(一)款1至6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场租发票(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申报税费补贴和创造就业岗位奖励
除提供第(一)款1至6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带动就业证明资料,包括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清单、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等(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纳税证明(但申请创造就业岗位奖励的除外)。
(四)申报首次创业补贴
只需提供第(一)款1至6项资料,以及纳税证明。
五、办理机构
(一)自主创业人员申请自主创业补贴由创业实体营业证照注册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资料受理和初审。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地考查、社区公示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资格和申报资料审核。对于考查合格、资料齐全和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将其资料上报市或区就业服务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退回其申报资料。
(二)市或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有关申报资料终审,并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资料的复核。对审核不合格的申请人,及时回复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并说明理由。
(三)市、区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自主创业户籍残疾人各项创业补贴的申报受理、审核及补贴发放工作。
六、资金管理
(一)自主创业补贴的资金拨付,按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扶持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创业的各项资金由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资金和按现行体制分别由市、区财政承担;扶持残疾人创业的各项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扶持其他人员创业的各项资金由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资金和市财政承担。
(三)自主创业补贴每3个月结算一次。
深圳大学生创业政策
深圳5年将助万名大学生创业,拟推人才立法
我市将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未来5年每年将实现新增就业8万人,扶持就业弹性高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5年将扶持1万名大学生创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创业学院;还将推动人才立法,重点解决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保障和服务等环节的突出问题。
支持高校创办创业学院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我市将发挥政府公共投资、重大项目、自贸区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重视利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现代服务业的就业容量。重视新兴产业对就业的吸纳作用,扶持就业弹性高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未来5年,我市每年将实现新增就业8万人,到2020年将共新增就业40万人。此外,在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方面,实施“异地务工人员技能提升计划”,拓展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内容。
我市将加大对最具创新创业活力的青年大学生的创业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5年扶持1万名大学生创业。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纳入教学大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创业学院。在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建设一批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为劳动者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
拟推动人才立法
我市将利用特区立法权,推进出台经济特区人才条例,重点解决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保障和服务等环节的突出问题;我市将探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机制,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探索实行特设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宽体制外人员流向事业单位参与科技创新的途径;实施技能菁英资助计划,每年遴选一批技能菁英,重点扶持其开展技术改造和技艺革新、技能传承和技艺交流等,造就一批鹏城工匠和技能大师;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试点外国人及外国专家在深就业分类管理,提供差异化的管理和服务。开展外籍、台港澳籍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深就业试点工作。
通过多项政策、举措大力培育本土创新人才,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确立人才竞争新优势。目标是到202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2000名,带动引进留学人员2万名,新增认定国内高层次人才1500名;新增技能人才60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9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4%;新引进在职人才50万人。
探索社保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
去年我市探索社保机构同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机制,建立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和循环,建立参保人受益机制。据了解,接下来我市还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社保服务渠道。深化与社会机构合作,实现参保人在全市多网点办理社保业务,并可通过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等办理社保资金结算。委托商业保险机构代办我市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的报销业务。委托商业银行代办少儿医保参保和个人缴费业务。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医保现金报销、异地就医审核等业务。
深圳自主创业人员房租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核定要求:
毕业学年内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以及须为深圳户籍的下列人员: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2、登记失业人员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随军家属5、残疾人
符合以上任一要求的人员,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毕业学年除外),可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证明材料:除身份证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验证证明(技工学校毕业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外还需提供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学年我市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证明;转业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市军转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随军家属介绍信开具的当年度有效。非当年度开具的,需补充提供随军部队出具的证明);复员退役军人需提供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残疾人需提供市残联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各类身份证明资料均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申请条件:1、已经通过自主创业身份核实,且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2、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3、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4、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满6个月);5、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6、除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外,自主创业人员需为深圳户籍。
注:所有补贴须满足以下要求:1、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2、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3、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4、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五)除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外,自主创业人员需为深圳户籍。
三、申请类型
1、初创企业补贴(可申请一次)
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5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给予初创企业补贴(以同一初创企业申请初创补贴的合伙人或股东,最多不能超过10人)。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以同一初创企业申请初创补贴的合伙人或股东,最多不能超过10人。
2、创业场租补贴(可申请三年)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同时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其初创企业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同一企业按月度补贴。(一)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二)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可申请四年)注:须与就业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净增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4、创业社保补贴(可申请三年)
社保补贴按我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以同一初创合伙企业提出社保补贴申请的,以受理申请时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数为准,后续不能再增加其他申请人。
申请流程及证件资料:条件具备后另行分类通知。
深圳大学生创业贷款有优惠吗?深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一览
创业资助申请资金补贴项目
自毕业学年起3年(即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36个月)内自主创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以下资金补贴项目: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经过评审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多人组织创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总额最高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均可给予财政贴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总额20万元之内的,经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可免办理反担保手续。高校毕业生进行网络创业的,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后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2.在我市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或孵化园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800元、第三年每月600元标准予以场租补贴。月实际租金低于月场租补贴限额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或孵化园区)外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自商事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3000元的租金补贴。
3.高校毕业生创业税费减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
4.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办法》规定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5.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的补贴。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每吸纳一名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个岗位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6.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参照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给予最长3年期限的补贴。
7.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并持续正常经营、其本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交的养老保险部分按我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个人应缴交的社会保险费仍由其本人承担。
8.公共就业服务、人才服务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挂靠服务,免收3年人事档案保管费、代理服务费。
对符合当年度本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条件的市外高校毕业生、在本市成功创办企业的,可参照本市高校毕业生标准给予创业补贴。
“零首付”注册
毕业两年内的大学毕业生申请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投资人可以以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出资设立企业;对暂时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文件的房屋,可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放宽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优秀创业项目可获资助
在国家、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在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给予一定额度资助。
大学生创业补贴相关文章:
1.大学生创业政府补贴政策
2.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3.深圳市大学生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