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议案范文

2017-06-15

议案是由具有法定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人,向权力机构提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AA,供大家参考!

AA范文一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再次延期的议案

(二〇XX年七月二十三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公司20XX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延期至不晚于20XX 年7 月27 日进行的议案,现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监事会提议换届选举工作再次延期进行,延期后的换届选举时间不晚于20XX 年9 月27 日,并由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四届监事会产生之日止。

请予审议。

AA范文二

关于对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〇XX年七月二十三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XX年6月17日下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转来的三份文件,包括:《河南省交通厅文件》(豫交计【20XX】211号);《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豫高司人【20XX】472号);《开封市交通局文件》(汴交文【20XX】7号)(该事项详见20XX年6月20日公司披露的《公告》)。

20XX 年6 月17 日下午,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到河南省工商行管理局进行企业案查询时,获取了三份文件,内容如下:

1、《开封市人府文件》汴[20XX]57号《关于省高发公司参与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建设的通知》,时间为:20XX年8月28日,主要内容为:为了确保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建设工程于20XX年11月实现竣工通车的目标,自20XX年8月28日起,由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发公司”)行使业主对项目的建设管理权限。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高速”)其名称和业主地位不变,关于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产权问题。根据省府和交通厅领导指示精神,该项目在建成通车后的三个月之内,海星高速应将高发公司所投入的资金、利息、管理费用全部返还,同时恢复特许经营权。否则,将由高发公司与海星高速组成股份公司,并由高发公司控股该项目,具体股权比例另行核定;

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豫高司函[20XX]50号《关于停止许可处分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函》,时间为: 20XX年7月12日,主要内容为:按照高发公司与海星集团、海星高速签订的协议:如海星集团不能在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三个月内,返还高发公司所投入的资金、利息、管理费用,则由海星集团和高发公司共同组成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并由高发公司控股,或者由海星集团将海星高速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高发公司。目前海星集团、海星高速并未履行其义务和承诺,已经严重违约,致使高发公司投入的9.1亿元国有资产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基于以上事实,高发公司请河南省工商行管理局暂不予许可办理海星集团及海星高速的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并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3、《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协议书》,时间无,主要内容为:自20XX年8月28日,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工程由高发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之一行使业主对项目的建设管理权限;海星集团投资主体之一的地位不变,海星高速的名称和业主地位不变。如海星集团在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三个月内,返还高发公司所投入的资金、利息、管理费用等项目投资资金,则恢复海星集团对项目的全部权力、权益。否则由海星集团和高发公司共同组成股份制项目法人公司并由高发公司控股,或者由海星集团将海星高速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高发公司,具体的合资或者股权转让内容在该原则的指导下另行商定。

公司获取的上述6份文件均表明本公司所投资的海星高速实际已丧失了对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管理权、收费权、经营权,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在补充审计时发现海星高速对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权、收费权、海星高速公章、相关人员等已被河南开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接收,海星高速从20XX年3月起帐面上就没有体现过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收费权收入,且目前海星高速还在承担巨额的贷款利息。

鉴于海星高速现状,公司认为海星高速已丧失了对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项目的实质控制权与特许经营权,海星高速的公路收费权实质受限,无经营收入,仍在支付巨额的贷款利息,亏损巨大。按照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对公司持有海星高速35%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现有余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请予审议。

AA范文三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编号:临2009-005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珍珠饭店十楼会议室龙蟠厅(南京市珠江路389号)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9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2,089,421.89元,拟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8,942.19元,按照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08,942.1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9,185,098.84元,扣除上年度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430,734.02和已派发的普通股股利25,589,107.1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2,045,737.36元。

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研究: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刘爱莲女士自2003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任期已经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刘爱莲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拟提名周发亮先生为公司候选独立董事(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南京立信永华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四)、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04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5-84529163

传 真:025-84529163

邮 编:210005

联 系 人:肇忠东

特此公告

2009年03月30日附:简历

周发亮 男 63岁,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自1996年3月至2002年10月担任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0月至今,任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附件: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件有效)

权 委 托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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