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委托买卖原则
股票委托买卖是专营经纪人或兼营自营与经纪的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代其买卖股票的交易活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股票委托买卖原则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股票委托买卖原则
购买股票,按规定以手为单位。即最少需要满足购买股票不少于100股(即1手股票)的资金,购买超过100股的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看你要买入股票价格高低而定,现时400元左右可买入1手股票。
当天买入的股票要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T+1),当天卖出股票后的钱,当天就可以买入股票。
在正常交易时,买单与卖单价格已匹配时,首先时间优先,再是价格数量优先。即先委托先成交,再是同一时间的委托,买单与卖单委托价格数量相匹配的先成交。买入时以委托价为最高限价,卖出时以委托价为最低限价。
交易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集合竞价时间是上午9:15——9:25,竞价出来后9:25——9:30这段时间是不可撤单的(节假日休市)。
股票委托买卖要交费用
1、按规定买、卖股票佣金在0.1%—0.3%范围内,电话委托交易最高0.3%,网上委托交易一般是0.2%,或你有一定多的资金或交易量,可与证券公司协商到最低0.1%。
佣金每笔交易最低收取是5元。
2、卖出时加收印花税0.1%(单向收取)。
以上是按成交金额计算百分比的。
另外,过户费(仅限于沪市),每买卖100股收取0.1元。
股票委托买卖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
股票委托买卖方式
1、当面委托
当面委托是客户到证券商的营业所,当面办理委托手续,提出委托买卖有价证券的要求。这是一种传统的委托方式,具有稳定可靠的特点,中小额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但对远距离客户和时间观念强的客户不方便。
2、电话委托
是客户使用电话等电讯手段,通知证券商的营业所,由营业员按电话内容填制委托书,据以办理委托业务。这种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点,大数额的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3、电报或信件委托
电报委托可以迅速明确地向证券公司发出指示,但电报内容往往过于简单,可能产生理解上的错误。信件委托,可以详细指示买卖内容,并可作必要说明,但这样做较费时间,等信件到达证券公司时,股票价格可能已发生变化,会贻误有利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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