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市创业优惠政策,最新创业优惠政策

2017-03-03

在上海做创业是很常见的事情了,但是现在在上海做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可以享受的?小编为你带来了“上海市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上海市创业政策及优惠

补贴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18个月以内的小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

2、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或毕业后两年以内的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劳动者在本市创办18个月以内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且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不少于6人的(首次申请不少于6人);

4、创业组织租赁独立、合法的经营场所满半年及以上;

5、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并缴纳房租;

6、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并为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策优惠

房租补贴以创业组织所在注册地实际发生的租金为限,补贴金额根据创业组织当年从业人员人均房租金额及从业人员中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来确定,年度人均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

补贴时间

最长不超过自创业组织注册登记(认定)起的三年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

补贴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时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注册时间不一般少于6个月);

2、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中需有企业管理经验者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

3、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为创业者、创业团队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服务;

4、孵化场地内在孵企业15家以上,专业孵化器内75%在孵企业与孵化器专业领域一致;

5、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目标明确,有与其宗旨相称的完善的管理制度;

6、具备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可为入驻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人力资源、技术开发与交流、投融资及市场拓展等孵化服务;

7、专业孵化器应具备明确的专业方向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专业服务队伍与专业服务平台。

政策优惠

本市经评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可按照上海市及区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扶持。

静安区

1、经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启动补贴;经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的,一次性追加补贴50万元。

2、获上年度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等次为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良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优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按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上年度新增在孵企业数,给予每家1万元孵化补贴;按上年度孵化毕业并落户该孵化器园区或本区的企业数,给予每家5万元孵化奖励;按科技企业孵化器园区内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市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企业的企业数,给予每家一次性5万元培育奖励。

4.对新修建或改建新增的投资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总额20%的建设补贴;对为提升园区功能的信息化项目或科技公共平台建设、改造项目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建设费用50%的建设补贴,资金安排一次性不高于300万元。

5.除由区招商投资服务政策适用的情形外,引进符合区重点发展产业的科技企业,给予绩效奖励;对落户科技企业孵化器园区的科技型企业,根据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给予绩效奖励。

补贴时间

4月份

上海的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

科技创新券是啥?怎样申请?

陈杰:该券为给中小企业、初创团队共享使用公共科研资源所用,可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有需求的企业可登陆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申请,5个工作日就可得到结果。

如何扶持大学生创业?

陈杰:主要有3方面:①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免费的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②2006年成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支持创业种子尽快破土;③为创业项目免费提供创业导师服务、风险评估和指导。

创新创业大赛今年还有吗?能否参与?

陈杰:去年上海创新创业大赛有3000多家企业和团队、近640家投资机构参与。大赛鼓励初创型的小微企业和未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参加;大赛更关注经过投资人为主的导师帮助和培训后,参赛者是否有收获。

众创空间将被赋予更多功能?

陈杰:众创空间是在传统孵化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再单独强调物理空间,而赋予更多功能,如网络空间、社区社交、资源共享等,创业者可以得到更好协同。目前上海众创空间已达450余家,上海苏河汇、莘泽孵化器在国内同行中率先登陆新三板。

科技成果如何更好地转化?

陈杰:整个成果转化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①对科技成果权益与激励问题进行规定。②完善多元主体,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发展。③完善财政的支持方式。④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培养。⑤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法权益的保护。

“启明星计划”、“扬帆计划”资助金额将提高多少?

陈杰:将继续做好“启明星计划”(每年资助一批35周岁以下青年科学家)、“扬帆计划”(每年资助一批32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单个项目资助强度分别由10万、20万提到20万、40万元。自然基金单项资助强度由10万提到20万元,鼓励跨界、交叉研究。

高校、科研院所是否可与社会上的众创空间合作?

陈杰:完全可以,我们将考虑在高校、科研院所集聚且生活配套健全的区域,打造一批创业社区;促进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开放共享,将科学数据、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向创业者开放。

科技型企业在上海可以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

陈杰:主要包括普惠税收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等;此外,还有科技金融政策,如3+X科技信贷产品,设立上海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等。

未来的科普宣传有什么新打算?

陈杰:今后将加强科普场馆建设,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服务;开展科普特色活动,打造上海科普平台、上海科技节等节目;丰富科普原创内容;发展“互联网+”科普;拓展科普服务网络。2017年目标是本市市民科学素养达标率30%,保持全国领先。

上海最新最全的创业补贴政策

浦东新区创业补贴政策

开办手续费补贴

本市户籍市民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开展经营且创业者本人和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三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每户一次性2000元的开办手续费补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每1人创业带动6名及以上本市户籍劳动者,下同),享受同等补贴。

由毕业5年内的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开展经营且创业者本人和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三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每户一次性5000元的开办手续费补贴。

由35周岁以下本区户籍青年返乡从事涉农领域创业,正常经营并带动本市户籍6人以上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每户30000元的补贴。

创业贷款担保

对确有资金困难的本市户籍市民创业者提供创业贷款担保,20万以下的贷款免担保,每笔贷款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创业贷款贴息

对申请上海市开业贷款和新区市民创业贷款,且在贷款期限内还清贷款本息或代偿后还清本息的创业组织,按其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的人数及其稳定就业情况,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的银行利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享受同等补贴。

创业房租补贴

由本市户籍市民创业者新创办的创业组织,租赁符合条件的经营场地,开展合法经营,按其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的人数及其稳定就业情况,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500元的房租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享受同等补贴。

由毕业5年内的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创办的创业组织,在创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基地或其他经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场所开展创业的,按其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的人数及稳定就业情况,给予每天每平方2.5元的房租补贴,享受补贴的面积人均最高10平方米,总计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社会保险补贴

由市民创业者新创办的创业组织(更名、更换法定代表人企业除外),经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就业,并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按其吸纳本区户籍劳动力人数,在初创期内给予以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企业承担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单个组织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从业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在创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基地或其他经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场所开展创业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享受同等补贴。

闵行区创业补贴政策

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条件:(1)在闵行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创业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实际经营满6个月。(2)安置一名及以上闵行区户籍的失业、协保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六个月。

2、补贴标准:给予创业者本人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带动就业奖励

1、申请条件:(1)在闵行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税基在闵行区的创业组织。(2)吸纳闵行区户籍的失业、协保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补贴标准:按吸纳的闵行区户籍人数给予创业者本人每人每年1000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转制补贴

1、申请条件:(1)在闵行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成功转制为服务(商贸)型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工商注册),转制后稳定经营满6个月并交纳社保。(2)安置对象人数未减少。(3)经开业指导专家评估通过。

2、补贴标准:给予业主一次性补贴10000元。(政府扶持项目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转制的企业,不享受此项补贴)。

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

1、简介:

为加大融资支持,改善融资环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最高申贷额度5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三年。其中,15万元以下的贷款项目可免予个人担保,同时,根据创业组织在贷款期间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情况,并给予一定的贷款利息的补贴。按市级贷款政策享受贴息后,实际支付利息大于市开业贷款贴息额度的,可享受区级贷款利息政策,补贴额度补足至实际支付利息。

2、适用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或者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的,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分值的劳动者,在本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等小微创业组织可申请小额贷款担保。

留学人员回沪开创企业资助

1、简介:

为积极吸引和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闵行区创办企业, 帮助初创期留学人员企业降低创业成本,制定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政策。

适用对象: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未满5年,创办研发型、实体型企业未满3年,从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或者创办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的机构,且税务登记在本区。

2、资助标准:

(1)给予一次性启动扶持资金3万元;

(2)申报企业(机构)科研项目获国家级立项的,由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20万元;

(3)申报企业(机构)科研项目获省部(市)级立项的,由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10万元;

(4)申报企业(机构)科研项目获地市级立项的,由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8万元;

闵行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资助

进一步推动科技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对被评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闵行区财政根据市财政资助资金给予1:1匹配;对被评为闵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区财政资助50万元,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同一企业相继获得市、区级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称号,区财政按就高原则资助。

适用对象:

1、经市主管部门评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2、经区主管部门评为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组织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1、简介:

为进一步降低初创期的创业成本,加大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支持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台初创期创业组织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对初创期创业组织租赁符合条件的创业场地开展创业活动,并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可给予一定额度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2、适用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或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在本市注册登记18个月以内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注册地与经营地在同一区县内。

3、补贴标准:

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创业组织每人每年最高2800元的补贴,其年度房租补贴额不超过创业组织实际支付的房租额,创业组织最长可享受三年时间。

嘉定区创业补贴政策

一次性创业开办费扶持补贴

1、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大学生,以及本区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在本区成功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种创业组织(劳务输出公司除外)。

2、补贴标准

该项补贴限每人申请一次。补贴金额3000元。

一次性鼓励创业创新扶持补贴

1、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大学生,成功创业且正常经营满一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2、补贴标准

该项补贴限每人申请一次。补贴金额20000元。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大学生,以及本区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在本区成功注册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种创业组织(劳务输出公司除外)。

2、补贴标准

以上组织自注册登记起18个月内正常经营,吸纳本市劳动年龄段人员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对象在开业18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确定,每吸纳1人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5000元,每家组织最高补贴金额为40000元。

该项补贴每家组织限申请一次。

贷款补充贴息

1、补贴对象

申请本市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人或申请小微企业法人小额担保贷款的企业法人;在本市注册开业3年以内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其企业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获得本市商业银行发放的20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

2、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按时结清贷款本金及利息,符合市级利息补贴条件,但利息补贴不足的部分,可申请贷款补充贴息。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对象在贷款期内吸纳本市劳动年龄段人员稳定就业的情况确定,每吸纳1人每年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000元,连续用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的贴息1个月。

市级贴息与区级补充贴息总额以实际支付的银行利息为限。

创业服务平台项目费

1、补贴对象

在本区范围内被各级人社部门评为区级或市级、部级“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包括设立见习岗位、培育创业新苗、举办创业活动、开展创业培训、评估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场地等创业服务以及开展创业推广、创业宣传、创业教育等创业活动的企业或组织。

2、补贴标准

以上企业或组织(孵化基地)经审核通过,给予一次性创业服务平台项目费补贴,标准为:区级“孵化基地”5万元,市级“孵化基地”10万元,部级“孵化基地”15万元。

要求完成的创业服务项目包括:推荐创业见习学员、培育创业新苗、开展创业培训、评估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场地、推荐房租补贴、推荐小额贷款担保、举办创业服务推广活动等。

区级“孵化基地”开展服务项目1-3项,给予项目费补贴1万元;4-6项,给予项目费补贴3万元;7项以上或举办创业推广活动,给予项目费补贴5万元。

市级“孵化基地”开展服务项目1-3项,给予项目费补贴3万元;4-6项,给予项目费补贴6万元;7项以上或举办中型创业推广活动,给予项目费补贴10万元。

部级“孵化基地”开展服务项目1-3项,给予项目费补贴5万元;4-6项,给予项目费补贴10万元;7项以上或举办大型创业推广活动,给予项目费补贴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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