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艺术语言的语法

2017-06-01

摄影艺术也只有将自己的“词素”按照造型法则进行构建组合才能完成造型任务。这种造型法则,借用语言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语法。摄影艺术语言的“语法”包括塑型用光规律、构图规律、透视规律和色彩配置规律这四个部分。下面就由小编就着这四个方面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摄影艺术语言的语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摄影艺术语言的语法:用光规律

如前所述,摄影艺术最基本的手段是靠光造型,因此必须了解光的特性及其造型功能,变自为为自在。 现代物理光学研究表明,光分为可见光和不可见光两种,摄影用光一般为可见光,它实质上是一种引起人类视知觉的电磁波,波长在390_750毫微米之间,它在空间以波形方式作直线扩散式传播,具有一定的方向性。但是,当它在传播过程中遇到某些不可穿透的媒质的界面时,光将以“反射角等于入射角”的规律改变自己的传播方向,即反射;如果遇到可穿透的媒质光会产生偏折现象,这就是折射;此外当光在传播过程中经过障碍物边缘或小孔时就会失去上述传播特性,而产生衍射现象,这便是光的绕射特性。摄影艺术的用光规律,就是依据可见光的上述特性,选择和调整好被摄对象块面上的影和色的相互关系,使之以最佳造型效果和结构方式呈现于画面来获得审美价值的基本规律。

摄影用光包括自然光和人工光两个部分,自然光就是日光,日光的情况比较复杂,影响其变化的有地区、季节、气候、时间等基本因素,很难自主控制,只能选择利用。首先,从性质上划分,日光可分为直射光和散射光。它们的塑型特征有所不同:直射光有明显的投射方向,能产生阴影,明暗对比强烈,富有造型性;散射光(指阴天、雾天、白云遮日或日出、日落前后不久的自然光)光线呈漫散射,没有明显的投影,明暗反差不强烈,过于柔和,不宜用作造型。 其次,从太阳的位置看,直射光(包括不太严重的散射光)又可分为六种照明方式,它们的光照特点及造型功能如下:

(1)顺光 光线以与照相机镜头光轴相同的方向照射被摄对象,这种光称为顺光。这时物体受光面没有阴影,物体的质感和体积感、层次和线条不能得到表现,拍出的照片画面缺少深度感;彩色摄影的色彩平板缺乏变化。但画面气氛清明鲜朗。一般高调摄影常采用这种用光方式。

(2)逆光 光线从被摄对象后方,逆照相机镜头光轴照射,这种光称为逆光。这时对着照相机镜头一侧的被摄物体大部分处在阴影之内,同时由于光的绕射特性(假设阳光从低角度照射),被摄物体的四周将呈现出一条明亮的光轮廓线条。光轮廓线的粗细与阳光位置的高低成正比,越高越粗,越低越细,并且能在表面结构光滑的平面上产生耀斑。

逆光照明所形成的轮廓线条不仅能使相同和不同的影调(色调)的物与物、物与背景有所区别,而且能鲜明地表现出它们在同一空间中的位置,由此形成多层景物结构。此外,逆光拍摄还有很强的显示空气介质的能力,以构成细微的影调变化,画面空间感觉强烈。 逆光的不足之处是不能细腻地表现阴影区内的表面结构、纹理和颜色,除非加以补光。 如果光线从被摄物体后方两侧逆照相机镜头光轴照射,则称之为侧逆光。这时,光轮廓线出现于光照一侧。在摄影用语中将逆光照明所形成的光轮廓线条称之为“双边光”,将侧逆光照明所形成的一侧轮廓线条称之为“侧边光”。

(3)侧光 光线从正侧方向照射被摄对象与照相机镜头光轴大致成90度角,这样的光叫做侧光。由于侧光是斜射的,被摄物体背光一侧为阴影区,最利显现明暗线条,是表现物体质感、立体感等造型效果的最佳光线。 如果光线从被摄体的一侧与照相机镜头光轴成45度角照射,就是前侧光。前侧光的塑型效果是画面影调明朗,被摄体表面有明暗区域,长于表现纹理和刻划主体形状。为风光和人像摄影的常用光。

(4)顶光 从被摄物上方垂直照射下来的光叫顶光。这种光线除表现由上至下的明暗层次以外,还能显示物体的某些质感,用来拍摄建筑物和风光尚可,忌用于人像摄影。

(5)低角光 低角光指太阳接近地平线时的光和逆光时由镜面、水面、冰面反射的光,它们从低部照亮被摄景物。拍摄时,如按亮部曝光,画面呈现月光如水的光效果;如按正常曝光,则画面气氛活泼。彩色摄影时,阳光的低角光颜色偏红,反射光视环境而定。

(6)区域光 区域光指从云隙和枝叶间漏射下来的照明光线。用这种光拍摄的照片画面局部明亮,其余部分处于暗区,可用来突出主体,造型效果视光线性质而定。

人工光指灯光,它不仅可以自由控制,而且能够再现自然光的一切塑型功能和表现效果,根据它的造型作用可分为主光、辅助光、轮廓光、装饰光、背景光、脚光、眼神光、发光等八种,综合起来看,它们具有以下几种光效果。 塑型照明效果: 这种效果颇似自然光中的侧光照明效果,明暗反差明显,长于刻划物体的立体形状。 平调照明效果: 这种效果类似自然光中的散射光照明效果,被摄物体将由细微的光影变化表现出来,中间调丰富,影调柔和,缺乏立体效果和空间效果。 轮廓光效果: 这种效果与逆光照明效果相同。 特殊光效果: 即模拟和再现生活中的一些特殊的光效果,如灯光、烛光效果。 全光照明: 即综合运用上述八种人工光的照明效果,它能最完美地表现出被摄对象的立体形状,轮廓、质感、纹影、空间深度,并理想地完成构图任务,是最好的照明效果。

2、摄影艺术语言的语法:构图规律

摄影艺术实践证明,摄影艺术必须遵循造型艺术的构图规律,它们包括:整齐划一、参差、均衡、对称、主次、比例、完整和多样统一等。

(1)整齐一律 整齐一律一般是外表的一致性,说的更明确一点,是同一形状的一致的重复。这种重复对于对象的形式就成为起赋与定性作用的统一。由此可见,整齐一律就是指画面中相似或相同的物体以对等形式排列组合而体现出的视觉效果。其审美特性是稳定、庄严而又富于立体感,而且还是形成视觉节奏的基本方式。

(2)参差 这是和整齐划一相对应的构成形式美的规律。是让“差异闯进”整齐划一“来破坏它”。说的准确一点,参差就是画面中的表现物通过形式因素的差异以一种既变化而又有秩序的方式组合所产生的某种视觉效果。它是避免艺术形式出现呆滞、堵塞进而获得序中有变,乱中显齐的有效构图方式。

(3)均衡 均衡又叫作平衡,它既包括视知觉上的同量和构图上的对称,也含有画面具有多样统一的整体感,是一种不同部分或因素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空间关系。其构成方式有:对称均衡和重力均衡 _指画面中物体的分布能使人在视知觉上取得稳定的,不产生倾斜的心理感受。在人的心理体验中,视觉形象象形体一样,是有重量的,一般是:人比动物重,动物比植物重,动比静重;在浅背景上深色比浅色重;在深背景上,浅色比深色重;粗比细重,大比小重,色艳比色暗重,近比远重,离支点(画面中心)远比近重。 按照力学中力矩平衡的原理来安排画面中不同重量物体间的空间位置,就能取得视觉心理上的均衡感。而运动均衡则是指一种运动的两极在运动过程中的平衡。 不平衡态势重复交替出现所形成的心理经验中的均衡感是构成稳定和整体美感的重要手段。

(4)对称 对称是指景物中相同或相似的形式因素在中轴线两侧以对应关系展开或组合而构成一体,这是一种绝对均衡的形式,由于构成形式的不同,对称又可分为纵对称和横对称两种。 对称具有稳定性、安静的审美特性,它普遍存在于客观世界的物质结构中,而且被人类最早认识。

(5)主次 画面内各造型因素之间的关系是不能平等的,否则画面将显得松散而没有整体感。主次,就是在主构画面时,对直接体现创作思想和审美趣味的形式因素全力加以突出,使之具有一种对其他形式因素的统率性,其他因素则起或陪衬、或烘托、或补充、或呼应的作用。主体要有凝聚力,次要部分要有趋向性。我国传统美学中的“主立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主次,是一种相比较而存在的概念,它们互相依存,矛盾统一,无主就谈不上次,无次就显不出主。主次关系能够处理得适度而鲜明,作品才能产生“多样统一”的高层次审美效果。

(6)比例 任何客观事物都不是由单一因素构成的,这样就产生了处于一体之中的各构成因素之间的对比关系(或称比值关系),我们把这种关系称为“比例”。 人类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对各类物体的构成因素在心理经验中形成了某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固定的比值常数关系。在审美活动中,审美对象各形式因素的比值关系如果与人们的心理经验中的常数相契合,人们就会产生快适的审美感受。这种能够唤起人类审美感受的比值常数存在于一切被人们认为美的物体的结构中。它就是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的“黄金分割”的比例关系。文艺复兴时期,这一比例关系才被引入艺术形式的构成中。

(7)完整 所谓完整,指的是视知觉心理上的完整,而非单纯图像的完好无缺,它是一种“意足”,而不一定是“型全”。来自画面中全部形式因素关系的均衡与和谐的整体性,体现于结构和形象之中。

(8)多样统一 多样,是指整体中各构成因素之间的形式差异,统一,是指整体中各构成因素间的某种共同性以及相互间存在的某种关联、呼应、衬托等关系。多样统一,意味着由各形式因素构建的画面整体在统一中寓变化,整齐划一中含参差。多样统一是物质世界对立统一规律在人类审美活动领域中的反映,它包含了整齐划一、参差、均衡、对称、主次、比例和完整诸因素,是形式美综合规律和基本法则的概括,它构成了视知觉上的高度和谐。

3、摄影艺术语言的语法:透视规律

摄影艺术也像绘画一样,必须在二度空间的平面上创作出与现实三度空间相近似的效果,这就必须利用人类由于经验形成定势心理产生的空间感规律。这种空间感规律,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透视规律”。 透视分为形体透视和空气透视两种。

(1)形体透视 形体透视又叫“几何形透视”和“线条透视”,是根据光学和数学原则,在平面上用线条绘制物体并取得三度空间视觉效果的法则。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被表现的物体随着距离的增大按一定比例缩小。其次,人在观察物体时眼睛所处的位置是“视点”,视点向前延伸的无形的“线”叫“视线”,在远处与视点相对应的那个“点”叫“消失点”。无论何种体积的物体分布在空间时,都将以视线为中轴,其轮廓的延伸线都是随着空间的加大逐渐收缩,最后集中于消失点。最后,由于视线延伸方向与物体构成的角度不同,出现在画面上的透视状态和透视方向也不一样,給人的空间感受也不相同。

正常透视(亦称平视) 正常透视给人以平时站着观察事物时的空间感受。

蛙式透视(亦称仰视) 蛙式透视给人以抬头观看景物时的空间感受。

鸟瞰透视(亦称俯视) 鸟瞰透视給人以居高临下观察事物时的空间感受。

(2)空气透视 空气透视又称影调透视、阶调透视。由于空气中充满着对光线有扩散作用的介质,因此在人的视知觉中近物明暗反差大,轮廓清晰,颜色的饱和度大。随着空间距离的增大,物体的明暗反差相应递减,轮廓渐趋模糊,亮度反而增加。 这种视感觉的变化可以归纳如下(由近至远): 物像: 清晰 ~ 柔和 ~ 迷蒙 阶调: 深浓 ~ 浅淡 ~ 明亮 色彩: 暖调 ~ 中性 ~ 冷调 上述规律,即为空气透视规律。

4、摄影艺术语言的语法:色彩配置规律

色彩配置规律的内容可以概括为:稳定的重心、均衡的布局、调和的层次、鲜明的对比、明确的主从、清晰的节奏、和谐的变化、突出的基调和丰富的表情。

必须强调指出,摄影艺术造型是一种纪实性的造型,因而只能通过拍摄时间和拍摄地点的选择来贯彻上述摄影艺术语言的语法原则。拍摄点,亦可称为拍摄位置,它是指照相机在拍摄时所在的位置,它包括三种因素:拍摄距离、拍摄方向和拍摄高度。 不同的拍摄点其透视方向和透视角度,被摄物体呈现的形状、光影分布、以至于空间布局都不一样,反映到作品画面里,视觉效果和审美价值自然也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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