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怎么算?房屋产权年限居然能缩水?

2017-04-17

前段时间由于不动产证牵扯出70年产权年限废止谣言问题,那么今天我们来看看不同房屋的产权年限有什么区别?产权年限以什么时间为准呢?房屋产权年限怎么会缩水?

一、不同性质的房屋产权年限怎么计算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多数房子产权缩水

从开发企业拿到土地、开工、建设、交房期间一般会达到6—7年的时间,无形之中就缩短了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如果项目再有二期、三期产品,那买到房子的业主土地使用年限将缩水更大。

交房是楼盘销售的后一个环节,业主收房后才终完成了产品销售。但是很多时候交房时却会发生很多误解和纠纷,比如延期交房、强迫交房、拒付违约金、房产缩水、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接到开发商的收房通知后,应多了解收房时要看到哪些证照、检查房屋哪些位置,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在遇到证照不全、房屋质量差、延迟交房等情况时,业主也要根据当初购房时签订的合同来为自己进行维权。

购房者都不太清楚土地产权年限和房屋产权年限之间的差别,事实上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

而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一事也是很多购房者所关注的,2011年之前我国有过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2013年《物权法》取消了以前草案中有关续期需要支付费用的规定,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政策,从实质意义上讲,已经让居住用地没有了任何限制,老百姓完全可以放心居住。

其实购房者买到的房产都存在年限缩水的问题,对房地产市场有所了解的读者应该都知道,开发商在拿下土地之后,并不是一次性全部开工建设,而是有步骤的进行建设和销售,从开发企业拿到土地、开工、建设、交房期间一般会达到6—7年的时间,无形之中就缩短了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如果项目再有二期、三期产品,那买到房子的业主土地使用年限将缩水更大。社会上一直存有质疑,那就是缩水的年限该有谁买单?有部分开发商将全部年限的土地使用费都包含在购房款中,全部由购房者来承担,所以就存在着土地使用权分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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