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区停车费用制定权全部下放给市场

2017-04-14

2015年11月19日上午,北京市发改委正式对社会公布了《北京市定价目录》的新修订版本,并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此次目录修订,按照国家要求,首次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纳入定价目录。

目录增国家下放3项目

记者在新《北京定价目录》表格中了解到,41项保留政府定价的事项中,市级价格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的共有22项,主要是全市性、基础性的重要民生价格,包括水、电、气、热、公交、基本医疗服务等。同时增加国家下放的3个项目,即教材价格、公证服务收费和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按照国家要求,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纳入定价目录。

对于与行业管理关系密切、专业性较强的定价事项,一律明确由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共有11项,主要涉及住房、高速公路管理、养老和殡葬服务领域。对于区域性特征明显,由区县政府定价更方便更有效的定价事项,一律下放区县管理。授权区县政府管理的定价事项有8项,包括郊区客运票价、郊区电动出租车运价、区(县)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等。

居住区停车费市场定价

其中,在停车收费方面,除占道停车费和P+R停车费以外的停车费制定权全部下放给市场。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居住区停车场在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主要服务于小区业主,涉及小区全体业主利益,因此拟将居住区停车是否收费和收费标准调整作为重大物业管理事项,纳入管理规约,变动和调整要按照规定程序,由业主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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