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烟台计划棚改1.48万户 被拆迁人怎么维权?

2017-05-01

过去几年烟台市一直推行着棚户区改造,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而在2016年,烟台市计划对1.48万户实行棚户区改造,这将切实的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今天搜房网房天下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希望给大家实际的帮助。

2016年烟台市计划对1.48万户实行棚户区改造,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进度,不仅仅在数量上有所提升,改造的范围也会有所扩展。

一、棚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今年的棚改将城中村、城边村、城市危房纳入棚改范畴,涉及改造项目41个。加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具体有:市中心区大庙区片、白石区片、芝罘区东林、黄务、华新以及莱山区陈家、沟北、大庄等;各县市区造计划也都落实到了具体项目。

二、今年的棚户区改造和以往有什么区别?

1、 以货币化安置为主

今年的棚户区改造逐步转向以货币化安置为主,而以往则是以新建安置房实物安置为主。为什么要逐步转向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呢?这一方面有利于减少过度安置时间,节省费用、提高效率,使群众早安置、早受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打通棚改安置房和商品住房通道、消化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2、提供多方面保障

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除额外适当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外,还将考虑从子女入托、上学,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提供保障。

三.作为被拆迁人,哪些事项是一定要了解的呢?

1、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就一定不要退缩,请律师也不代表和政府对着干。因为不排除一些执行人员素质不高的情况,有些人员可能为了邀功会想着以小的付出换来更好的功绩。如果觉得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侵犯,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

2、 拖到后补偿不一定多

很多被拆迁人认为耗到后会得到更多的赔偿,其实这中做法不是很可取。因为负责拆迁的主体是地方政府,不再是开发商了,如果被征收人采用无理取闹,可能会被走司法强拆的,到时候拦着不让拆还会被定罪为妨害公务,从而被行政拘留甚至判刑,并且房屋一旦被强拆,不但无法获得高额补偿甚至连一般补偿款都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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