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创业扶持政策

2017-01-12

在云南做创业,有没有相关的扶持创业政策?小编把整理好的云南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2016最新篇)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云南大学生创业,最高获5万元资助

经评定的创业园区可获得一次性补贴100万,众创空间补贴80万,校园创业平台补贴50万;鼓励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并最高可获5万无偿资助……昨天,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大波就业创业的利好政策扑面而来,晚报记者进行梳理分类,有意创业或已在创业的亲们可对照来瞧。

《实施意见》中明确,我省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到2017年,通过鼓励创业带动150万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到2017年,全省建成60个扶持各类创业群体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60个服务各类园区创业企业的园区众创空间,100个服务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的校园创业平台;实施“技能扶贫扶困专项行动”,到2020年,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另外,从明年起,我省将每两年开展一次“云南省大众创业奖”评选活动,对全省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优秀创业者、创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创业导师、出色完成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工作表现优异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还将设立省级创业就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支持大众创业。

创业园区

校园创业平台可获50万补贴

鼓励和支持各地整合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场地、厂房和其他设施建设创业园,吸纳各类创业群体开展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给予重点扶持。对经评审认定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由省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充分利用全省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资源,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经评审认定的园区众创空间,由省财政给予8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各大中专学校和技工院校要整合和利用各类研究基地、创业实验室和创业训练中心等资源,加快推进校园创业平台建设,为大中专学生、技工院校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实践和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对经评审认定的校园创业平台,由省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大学生

自主创业经营实体可获5万无偿资助

在“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中,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2年)。从2015年起,每年评审认定200个大学生自主创业经 营实体,每个无偿资助3万~5万元。

加大对困难家庭、少数民族、残疾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从2016年起将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标准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

电商

没有工商登记也可享受贴息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创业者,也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小微企业

科技型创业担保贷款提至20万

我省将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后增加的10万元贷款,按照规定给予2年期的贴息。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自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贫困人口

为贫困家庭

培养1名技能人才

到2020年底前,力争使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都能接受1次以上的就业技能培训,为每个有适龄人口的贫困家庭培养1名技能人才,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失业人员

自主创业

可获3000元补助

自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助。

云南促创业有奇招 提高贷款额度发放资金补助

云南出台政策扶持创业,除了将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10万元,还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并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8月31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云南省人民政府已于8月3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旨在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确保云南全省就业局势的稳定。分为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加大创业扶持、提升创业者技能素质、加大就业重点群体帮扶和强化组织保障等6个板块30条意见,通过完善创业政策,搭建创业平台,优化创业环境,培育创业文化,全力开创我省环境更加开放、服务更加完善、制度建设更具活力的创业创新工作局面。

据介绍,《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就业创业工作实际,提出了10个方面具有云南特色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

扶持60万以上创业主体,带动150万劳动者就业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到2017年,全省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创业园区扶持等措施,扶持60万个以上创业主体,通过鼓励创业带动150万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到2017年,全省建成60个扶持各类创业群体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60个服务各类园区创业企业的园区众创空间,100个服务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的校园创业平台;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到2020年,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摆脱贫困。

省财政百万元资金补助创业园区

在现有的“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建设基础上,整合项目和资金,大力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加快全省创业园区建设步伐。

鼓励和支持各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整合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场地、厂房和其他设施建设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 对经评审认定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由省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充分利用全省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资源,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园区众创空间;对经评审认定的园区众创空间,由省财政给予8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大中专学校和技工院校要整合和利用各类研究基地、创业实验室和创业训练中心等资源,加快推进校园创业平台建设。对经评审认定的校园创业平台,由省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打造“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新模式

创新政府职能部门扶持创业的服务模式,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众创网络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创业服务。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

进一步完善我省“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10万元,对个人发放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贴息。

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把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并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贴息。

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健全完善全省各级政府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顺畅运转。

统筹各职能部门出台的创业创新扶持政策,畅通部门协调联系渠道,统筹各部门资源,打破部门利益化、政策碎片化的传统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创业就业工作中的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结合自身职责特点,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创业辅导、终端对接、服务项目等帮助,引导广大群众就业创业。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业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依托在全省建设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县市区创业园,打造一批区域化、专业化、特色化、便利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在职创业,对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允许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征得单位同意后在职创业,其收入在依法纳税后归个人所有。

为每个贫困家庭培养1名技能人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扶贫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四个一批”: 依托当地龙头企业培养一批适应当地产业发展的劳动者;依托各类定点培训机构,培养并转移输送一批技能劳动者实现异地就业;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养一批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依托各类创业基地,扶持一批劳动者实现创业就业。到2020年底前,力争使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都能接受1次以上的就业技能培训,为每个有适龄人口的贫困家庭培养1名技能人才。

2016年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提高至700元/月

进一步减轻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负担。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得到提高。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从2016年起将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标准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技班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一是可以同等享受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政策;二是可以同等享受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政策;三是小微企业新招用上述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增加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营实体无偿资助数量。将每年评审认定资助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营实体数量从100个增加到200个,每个给予3至5万元无偿资助。

失业保险缴费率下调1%

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把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为2%,进一步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及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所有参保企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和期满后的特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

对因较大地震自然灾害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允许降低企业缴费费率、向相关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免缴当年应征的省级调剂金。

省政府设立“云南省大众创业奖”

省政府设立“云南省大众创业奖”,从2016年开始,每2年开展1次评选活动,对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优秀创业者、创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创业导师、出色完成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在就业创业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云南创业扶持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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