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两会提议案
每到一年两会时,各种关乎民生的提议案被提出。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2016年两会提议案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两会提议案范文一
杨元庆两会提案:提案机制有待完善 推进“信息扶贫”
全国政协委员、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杨元庆在两会期间递交了三份提案,分别为进一步完善政协提案提交、跟踪、落实机制;加大力度推进我国“信息扶贫”事业发展以及加速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提升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完善提案机制
杨元庆在提案中表示,目前在提案的提交、跟踪和落实上,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每年委员提案总数约有5、6千件,但其中有95%的提案都是在政协会议期间提交,而且提案的截止时间基本上都是大会开幕后的第一周内,这就意味着每年有五千件左右的提案是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集中提交的,使得两会期间委员们集中讨论的宝贵机会难以充分利用。
另外,政府部门的行政资源未向共同关心的问题倾斜,对共性重点提案研究不够深入。对于大家关心的重点问题,有的提前做成了联名提案,但更多的委员是“异口同声”地提建议,并且所有提案都是一视同仁地以书面形式回复,难以确保重点提案得到深度关注和处理。对于大家对于提案处理的结果和采取的措施也缺乏有效监督,没有继续跟进回复的机制。
对此杨元庆的建议是提倡和鼓励平时提案,随交随办,提案截止时间可以放在大会之前,便于在会前整理出共性热点问题,并安排议程由委员和政府主管部门讨论,形成解决问题的决议,提高参政议政的效率和结果。同时建立完善的重点提案的督办和反馈机制,对于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重点提案,要做重点督办,还要建立完善提案办理考核和评议机制,将提案办理效果纳入相关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以制度来保障和促进参政议政的效果。
推进“信息扶贫”
2015年以来,在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引领下,全国掀起了新一轮的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的浪潮,互联网对商业、金融、教育、旅游等传统行业产生的带动效益日益凸显。但目前我国“信息扶贫”事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互联网普及率偏低;各省市扶贫信息网站初具规模,但缺乏国家层面社会信息对接网络,以及贫困地区农民互联网应用能力有待提告。
杨元庆的建议如下,首先要多方合作,完善贫困地区的信息基础建设,从政府层面和电信运营企业两个方面入手,实现贫困地区宽带“最后一公里”的建设与运营;构建全国性的社会扶贫信息对接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精准扶贫,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打造一个以互联网应用与服务为支撑的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建设,建档立卡,把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需求充分挖掘出来,把社会扶贫项目摆出来,让供需双方信息对称、渠道畅通,由此推进扶贫资源供给与扶贫需求有效对接。最后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农民使用互联网的水平。可以由政府、互联网企业、教育机构等多方合作展开。
提升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超过2亿,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养老服务体系薄弱,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的主题作用未发挥以及专业护理的缺乏和市场发育不健全。
杨元庆在提案中认为应首先优化社会力量准入及优惠政策落实机制,要从政策设定方面认可社会投资者权益,简化养老机构手续审批,加强消防等难点问题。同时开发养老服务供需管理平台,推动养老服务与老年人需求无缝对接,发展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和定制化的养老服务,最后还需要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2016年两会提议案范文二
浙江公安厅长:电动自行车已成交通症结 "无法管"
电动自行车大量违法已成为城市交通秩序混乱和拥堵的主要症结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徐加爱日前表示。
2015年,浙江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导致1056人死亡,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4.70%。徐加爱发现,电动自行车存在无需考领驾驶证、驾驶者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超速行驶等方面的问题。更让人苦恼的是,违法总量大、制约手段少,基层交管部门的执法效果并不理想。此外,电动自行车还存在易引发火灾、失窃案件高发等问题。据统计,浙江省2015年电动自行车被盗151295辆。
徐加爱认为,这些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社会问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国家标准不完善导致电动车生产无序发展,法律法规不健全致使缺乏必要管理手段。
目前,电动车生产行业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是《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制定于1999年的标准,明确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20KM/H作为否决项目。10多年来,该标准一直未调整。全国自行车工业信息中心的实测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上路的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速度在20~33KM/H,如再包括重量等其他指标,约有90%的电动自行车都不符合国家标准。
徐加爱说,一方面,法律法规与国家标准没有有效衔接,另一方面,现在法律法规存在空白,对“超标”“非标”电动自行车缺乏明确规定,造成“合法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管、不合法的电动车无法管”的尴尬局面。
面对这些问题,徐加爱认为,一方面要明确政策走向,对属于“非标”的电动独轮车、三轮车、四轮车,应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确定允许规范生产或者明令取缔的行业政策;另一方面要形成电动车的行业标准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标准,防止不良生产企业打“擦边球”。
2016年两会提议案范文三
李书福提案:建议加快对自动驾驶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认为,自动驾驶对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提前判定可能发生的问题,尽早进行立法的预案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其迫切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1、自动驾驶方面的立法已经成为新的国际关注点。目前,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正在从美国联邦政府层面引导制定适应自动驾驶的相关法律法规,计划取消一些业已陈旧的汽车安全法规,引导协调各州政府层面的法律法规,使得汽车制造商能够更加顺利地上路测试自动驾驶汽车,促进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与推广。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的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下属的相关工作组(WP21, WP29)正在研究如何修改现行的法律法规使得自动驾驶可以合法上路,比如如何从法律上允许驾驶员从事驾驶以外的活动。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也正在同时展开相关讨论及研究工作,如何修改现行有关驾驶的法律法规(ECE R79)从而支持自动驾驶的健康快速发展。日本也提出要在2020年之前实现自动驾驶汽车方面的立法,而且还将自动驾驶作为今年9月七国集团交通部长会议的议题,预计会在年内汇总出法规草案。
2、中国情况具有自身的复杂性和独特性。虽然国际上的标准能够提供很大的借鉴意义,但也需要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尤其需要考虑中国路况的复杂程度,包括道路设施、路面车辆类型、行人、信号措施、汽车社会化发展的初始阶段等。
3、一项立法或行业法规的修改需要一定的周期。尽早开始对自动驾驶立法的考虑,有助于树立中国自动驾驶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引导社会投资。而且,能够凭借相关立法和行业规范的确立,最大化促进相关产业在“中国制造2025”大战略中实现国际舞台上的弯道超车。
具体到自动驾驶立法的内容和制定,李书福认为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研究分析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识别并着手修改阻碍自动驾驶发展的相关条款。比如公安部负责驾驶员驾驶行为的相关法规,可以研究如何允许驾驶员在车辆自动驾驶情况下可以双手离开方向盘,从事驾驶以外的活动,如睡觉或工作。工信部负责车辆安全,涉及车辆安全强制认证要求,质检总局负责的产品召回中关于产品安全的要求,自动驾驶模式下发生事故所涉及的民事责任归属,自动驾驶模式下是否不再适用刑事责任问题等问题的研究。
2、作为一项新的技术,自动驾驶的最终推广一定离不开用户的广泛接受。政府要引导汽车厂家或零部件供应商以及大学科研机构重视用户体验,开发出来的自动驾驶技术一定要能够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而不是更复杂的车内操作体验,从而为自动驾驶的推广奠定良好的用户基础。
3、自动驾驶对解决大中型及特大城市的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能够取得更为显著的社会效应,这些地区也更急需自动驾驶。国外比如大规模的瑞典DRIVE ME自动驾驶试验项目就是在哥德堡市民上下班道路上开展。为确保自动驾驶的试验示范对实际工作具有更好的指导研究意义,经过仔细验证后可以大胆考虑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的最佳适用环境,如北京的5环6环等地段展开,并推动自动驾驶试点区域的建设。
4、自动驾驶的发展要求全面考虑立法的相关产业政策。要综合考虑如何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包括技术路线、行业标准、安全规范、交通执法、保险责任等各个层面。也要考虑城市规划方面的立法,包括基础设施改造,智能交通规划,智慧城市的规划等。在相关责任方方面,要慎重考虑厂家、驾驶员、行人、保险公司等方面的权责界限,加快促进产业在全员公认和遵守的轨道上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