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

2017-05-17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关键在于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严格实施。因此各局必须根据党中央的要求签订好关于廉政建设的责任书。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局党风廉政责任书的范文,希望你喜欢。

局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篇一

为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__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经常听取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2、负责抓好分管单位承担的面上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始终把行风建设作为分管单位一项重大内容抓紧抓好,始终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组成员、分管单位的党政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监督,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分管的各股室及其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股室负责人及成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及省、州、市提出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6、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及省、州、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党组自身廉洁公开承诺,带头做到并在职责范围内教育、管束党员干部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参与赌博;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7、每年定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责任追究

1、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由于教育、管理失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3、对其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

三、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纪检组长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书记(签字)

责任人(签字)

局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篇二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态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委与基层支部签订《金山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责任内容

1、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支部的年度目标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抓好本支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3、抓好政风行风建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挂牌上岗,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4、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5、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决议和决定,保证政令畅通。积极配合好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6、联系实际落实责任制内容,并做好各项活动记录和台帐资料的汇总。

二、检查与考核

1、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考核情况报局党委。

2、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三、责任追究

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党支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局党委、党支部各执一份。

签约人:(局党委)

20XX年2月6日

签约人:(党支部)

20XX年2月6日

局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篇三

为落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领导班子、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更加富裕美丽的幸福**提供有力保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特制定下发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各股、处、所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各股、处、所负责人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承担监督责任。

2.抓好县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意见、落实监督责任意见、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落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认真研判形势、部署工作,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定期向局领导班子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对党员履责情况的指导和督促,确保主体责任层层落实。

3.突出问责,加强“一案双查”工作,健全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4.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5.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规党纪行为。

6.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治病树、拔烂树,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惩处的重要内容。

7.深入研究“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警惕各种弄虚作假、变相变通、隐蔽隐藏的现象,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问题,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定期通报情况。

8.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探索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性党风和优良传统教育,深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以俭为荣、以奢为耻的优秀传统,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从源头上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二、责任追究

各股、处、所负责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不传达、不部署、不检查落实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部署的检查考核、专项治理等工作,不主动配合,不认真自查,对存在问题不积极整改,被动应付的;

3.对上级领导机关批办、批转的违纪违法案件或信访问题应付、拖延,使案件和问题不能及时调查处理的;

4.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的;

5.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分解,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检查,问题不整改,导致发生大案要案的;

6.故意隐瞒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向上级、纪委报告,不查处的,或为有关责任人员开脱、袒护、甚至包庇的;

7.指使、纵容下属阻挠、干扰,人为制造办案障碍的;

8.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三、其他事宜

1.各股、处、所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各股、处、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及意见、建议应于12月15日前向县司法局作出书面专题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

3.县局要加强对各股、处、所落实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处理各种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县局将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股、处、所负责人总体评价和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

**县司法局

20XX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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