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是好事 但要提防六大误区
我国很多城市的老城区都不免要面临拆迁的问题,在如今房价不断飞涨的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是多的。当然房屋拆迁补偿固然是好事,但是要提防以下六大误区。
误区一、为拿奖金急速签约。
拆迁开始阶段,拆迁方会抛出一系列优惠条件引诱被拆迁人快签,很多人在权衡后会为那点利益选择快签,以此来减少心理压力求眼前痛快。如果维权有术争取来的补偿将会远远高于这一点小利,且一旦协议签订,到后来看到其它人得到的补偿多,想反悔难度很大,这种后悔对心理的损害甚至比抗拆来更大更持久。
误区二、托关系用人情换补偿。
托关系求熟人,用门路打通渠道,以此来大幅提高补偿,是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被拆迁人的想法。但在拆迁产生的巨大利益面前,关系的“话”有多大份量呢?拆迁方或碍于权利、或碍于情面可能会做出一点让步,但是更多的利益是靠自己争取来的,而不是通过别人的施舍来获得,且欠下的人情债是要用一辈子来还的。
误区三、当钉子户以命相拼。
一些被拆迁人决定很大,达不到满意的补偿就决不签字,但面对一轮又一轮的压力,一家人有多少的时间和精力去应对呢?这是以精神高度紧张,生活质量严重下降为代价来争取,且后的结果也不一定遂人愿。
误区四、心存侥幸观望等待。
拖着等着是很多被拆迁人的心态,面对拆迁时不清楚如何去应对,只觉得补偿不合理,既不知应该补偿多少,也不知道如何去争取,普遍的反应是观望,这是极其错误消极的,拖到后把维权的时机都错过了,一旦走到强拆阶段可迂回的空间也就不多了。
误区五、走上访路施压政府。
有一些被拆迁人还是老思维,觉得补偿不合理又无力解决就去上访,甚至冲击政府机关,想通过给政府施压来解决问题,这种作法在现在的法治环境下很不可取,因为上述行为本身就违反各种治安处罚规定,稍稍把握不好,就会触犯刑事法律规定,结果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把自己搭进去,很多被拆迁户为了放人而不得不违心去签协议。
误区六、宁事息人放弃争取。
还有一些被拆迁人很怯懦,认为根本无力能与强大的拆迁方相对抗,也不相信能通过诉讼告得赢过政府,法律赋予的很多权利,既不运用也不相信,躺在权利上睡觉,整日唉声叹气怨天忧人,骂社会不公骂政府腐败,既无与强大的拆迁方对抗的能力,也没有过硬的心理素硬挺,更无专业法律知识争取,后在骂声中放弃了给自己维权的机会。
所以,面临拆迁固然有拆迁补偿,但是也要提防这六大误区,莫让自己或家人陷入高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