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户籍改革制度方案出台 六种情况可落户

2017-05-07

想在太原落户的人注意啦!8月1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啦!《意见》规定,全面放开阳曲县、清徐县、娄烦县、古交市的落户限制。

六种情况可在太原直接落户

1、在太原六城区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且有稳定住所,参保满三年,便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合法稳定就业条件,按规定在太原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三年的,可在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3、户籍在外地,但在太原有稳定住所,且已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一起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农民工若获得年度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及有突出贡献的,且已按规定在太原参保满三年,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皆可在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5、在太原市有常住户口并有居住条件的居民,与其共同生活属外地户口的配偶、未婚(或离异、丧偶)子女,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投资经商人若在本年度纳税达到1万元以上,且在太原市参保满三年,法定代表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办理落户。

社区集体户享有同等权益

如果你是社区集体户口,那也不用担心自己享受不了同等权益,因为根据《意见》规定,太原将取消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非农业户口统计。太原市各派出所会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设立一个社区集体户,对居住在租赁房屋的人员、集体宿舍的人员,在社区集体户落户的人员、其他城镇户籍的人员进行统一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公共教育、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至于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权利也会逐步享有。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将纳入规划

除了上述的内容之外,《意见》还指明将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也纳入规划,教育局将牵头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

同时,在义务教育阶段,若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还将为其提供生活补助,也会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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