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2017-05-26

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标包)划分、数量、投标人(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河道清淤招标公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范文一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水务局委托,就郑州市水务局河道清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水务局河道清淤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13DL)317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郑州市魏河、七里河、十七里河、十八里河四条河道部分河段的清淤项目,本项目设一个监理标,九个施工标:其中魏河设两个标段、七里河设四个标段、十七里河设两个标段、十八里河设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2010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3. 投标人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起至2013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8室代理四部(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件及资料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9月17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七、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9月17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八、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网和《中国财经报》网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水务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渠萍萍、陈薇

联系电话:0371-68660783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22日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范文二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的委托,对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桥头至企石水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82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桥头至企石水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0,247.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施工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1月09日至2017年01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现场购买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7)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六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9:30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六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01月09日 至 2017年01月13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地址: 东莞市可园中学对面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0769-23880612

传真: 0769-23880612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联系人: 钟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019033

传真: 0769-22889228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019033

发布人: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年01月09日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范文三

下列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及资质要求:

式桥村河道清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SS2016№1201),施工地点为双水镇式桥村内,投资额约18万元,工期为30天,资金为自筹。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式桥村民委员会

2. 投标人在截止报名前一天(2016年12月8日下午5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携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及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项目经理须携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报名单位相关人员的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份的社保证明,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到本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必须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地点及施工难度等情况后,并经招标人确认,由招标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期间发生任何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929002392)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8日、12月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地点:新会区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双水圩新市街7号,即原双水旧邮政大楼)。每一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4. 报名投标需审验以下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现场实地踏勘书面证明。

注:报名的企业需提供上述(1)至(6)项文件,除(4)、(5)提交原件外,其他提交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

联系人:李小姐 咨询电话:0750-6411500、13232868296 传真:0750-6411500

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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