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贷的主要类型

2017-06-07

出口信贷对于提供国的出口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不仅有支持和扩大提供国的商品出口的作用,而且还可以被提供国政府用来改善和提高本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出口信贷的主要类型,希望能帮到你。

出口信贷的主要类型

二战前,出口信贷较多地采用向外贷款,向内贷款、票据贴现放款等方式,这些方式在二战之后仍采用,但在当代最重要最常见的买方信贷,除此之外,还有卖方信贷、福费廷、信用安排限额、混合信贷等等。

(1)买方信贷

买方信贷是由出口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通过签订贷款合同直接提供给进口方或进口方银行的信贷。其信贷额一般是合同金额的85%,其余的15%是定金。而定金在合同签订时先付10%,第一次交货时再付5%。贷款额按交货进程由出口方银行向出口商支付,亦即出口方银行向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提供的贷款。

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则于订购的设备全部交清的若干时期内,分期偿还出口方银行的贷款及其利息,一般每半年一次,同时支付利息。出口方银行之所以发放这种买方信贷,主要是为了支持成套设备的出口。 买方信贷适合于大宗的、复杂的、信贷期限较长的出口交易,

例如金额很大的,按长期信贷条件进行的资本货物、设备和成套 设计项目的出口。买方信贷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使用买方信贷的出口,需要分签两个合同,一个是由买卖双方签订的进出口合同,另一个是由卖方银行与买主或买方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以贸易合同为前提,但又独立于贸易 合同。所以,买方信贷的手续要比卖方信贷更为复杂。

2)出口交易存在着商务和财务两个方面的明显分界线。按照 买方信贷的安排,出口供货者只负有商务方面的责任,这就是:提 供高质量的产品,保证迅速交货,令人满意地完成建厂和装配任 务(如这是合同内规定的任务),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提供担保 书等等。供货者一旦履行了这些要求,就不再有其他责任。因为 合同内所规定的有关财务方面的安排是由提供买方信贷的金融机构即出口方的银行来负责的。

3)虽然买方信贷规定由出口国银行向国外买主或他们的银行提供贷款,但不许将这笔资金从出口国转移到进口国境内。出口银行职能依买主(或借款者)的指示,凭交货单据向出口供货者支付货款。这笔款项就是贷款合同中规定向买主提供的信贷,由买主按照偿还日期偿还。

②买方信贷的规则

由于买方信贷主要是促进大型机械设备出口,交易金额巨大,资金周转期长,因而参与贸易的双方都特别慎重,并通过协议等方式确立出一系列双方须遵守或相互认可的规则。这些规则一般有以下几条: 1)信贷利率低于市场资金利率。

2)作为进口方,在接受该项贷款后只能以此资金购买发放贷款国家的出口商(或出口制造商,以及在该国注册的外国出口公司)的产品,不能用于第三国,以防止利率低而产生的好处“外境”。

3)进口商所取得的买方信贷的款额只能限于进口单机、成套 设备及与此有关的劳务等“资本货物”,一般不能进口原材料或消 费品等。

4)出口国提供的资本货物限于该国制造的。

5)贷款只提供贸易合同额的85%;

6)贷款偿还为分期偿还,一般规定半年还本付息一次。

③买方信贷的贷款条件

在上述买方信贷规则之下,交易双方进行各种贷款条件的谈 判。在买方信贷业务中涉及到的贷款条件一般有以下方面:

1)买方信贷使用的货币。

2)申请买方信贷的起点,即利用买方信贷所必须购买资本货 物的最低价额,低于此额不能使用买方信贷的贷款。

3)买方信贷的利率和计息方法。买方信贷利率虽然一般都低于市场利率,但各国贸易条件的不同,也使得买方信贷业务中的利率和计息方法有所区别,大致有四类。一类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利率类型。这个组织的国家按经济收入的不同将世界 各国划分为低收入国家、中等收入国家、富有国家,依还款期的不同,对不同国家规定不同的利率,这个利率视市场利率变动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另一类是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此利率较第“类偏高一些,第三类是加拿大型,由加拿大政府制定。一般高于第一类低于第二类。最后一种是美国型。美国发放的买方信贷的资金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由国家进出口银行提供,收取利率较低,另部分由商业银行提供,按美国市场利息收取。关于利息的计算天数在各国亦不相同,有的国家如借取美元1年按360 天计,法郎1年按365天计息。国际上通用的计息时间为“算头不算尾”,即借款当天计息,还款当天不计息。

4)关于买方信贷的使用期与还款期。使用期限指总协议规定的总额在什么时候以前应办理具体申请手续与另签贷款协议的限期。还款根据进口设备的性质与金额大小而定,比如单机一般,在货物装船后6个月开始分期还款,有的国家规定成套设备按基本交货完毕或最终交货后6个月开始还款,有的规定按交接验收后6个月开始还款,有的还规定保证期满后6个月开始还款。此外,在贷款条件中还涉及到买方信贷的各种费用,如管理费、承担费等。

(2)卖方信贷

卖方信贷由银行对本国的出口商提供信贷,再由出口商向其出售货物的外国买主提供延期付款信贷。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是银行信用,出口商对国外买主提供的是商业信用。按照卖方信贷的安排,出口商把货物装船后,凭出口单证去向他的往来银行取得装船后信贷,从而补偿他的周转资金,而银行则代替出口商按期向国外买主收取货款(一次或分数次收清)。在这一期间内,出口商要对银行负担装船后信贷的利息。假如事情发生意外,未能从国外收到款项,银行对出口商保留有追索权,仍由出口商来承担银行所垫付的金额或国外买主未付清的余款。所以,从信贷风险的实际承担责任来说,卖方信贷仍然是由出口商向国外买主提供延期付款的信用,基本上还是属于商业信用。卖方信贷的利息是由出口商负担的,而且大部分贷款要在全部交货后才开始陆续偿还。因此,出口商考虑到贷款利息和其他费用负担,对商品报价就要高些。在国际贸易中,部分出口信贷是采用卖方信贷的方式。

(3)福费廷

福费廷是一种较新的融资方式。它主要用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

福费廷是指买进因商品和劳务的转让(主要是出口交易)而产生的在将来某一日子到期的债务,这种购买对原先的票据持有人无追索权。它是出口商把经过进口商承兑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五六年的远期无追索权汇票,向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或大金融公司办理贴现,以提前取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福费廷市场源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初期世界经济结构发生变化之际。这种融资方式对出口商的好处主要有:

①减少资产负债表上的或有负债,并增强资金的流动性(这两项表明出口商的借款能力增强);

②避免丁仅通过向国家或私人部分投放可能出现的损失,而且不会出现资金流动问题(这些问题在已投保的债权未到期期间是无法避免的);

③没有信贷管理、托收问题及相关风险和费用。

(4)信用安排限额

就是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为了扩大本国一般消费品或基础工程的出口,给予进口商所在地银行以中期融资的便利,并与进口商所在地银行进行配合,组织较小业务的成交。

出口信贷的特点

利率较低

对外贸易中长期信贷的利率一般低于相同条件资金贷放的市场利率,由国家补贴利差。大型机械设备制造业在西方国家的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产品价值和交易金额都十分巨大。为了加强该国设备的竞争力,削弱竞争对手,许多国家的银行纷纷竞相以低于市场的利率对外国进口商或该国出口商提供中长期贷款即给予信贷支持,以扩大该国资本货物的国外销路,银行提供的低利率贷款与市场利率的差额由国家补贴。

与信贷保险相结合

由于中长期对外贸易信贷偿还期限长、金额大,发放贷款的银行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为了减缓出口国家银行的后顾之忧,保证其贷款资金的安全发放,国家一般设有信贷保险机构,对银行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给予担保。

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

发达国家提供的对外贸易中长期信贷,一般直接由商业银行发放,若因为金额巨大,商业银行资金不足时,则由国家专设的出口信贷机构给予支持。不少国家还对一定类型的对外贸易中长期贷款,直接由出口信贷机构承担发放的责任。它的好处是利用国家资金支持对外贸易中长期信贷,可弥补私人商业银行资金的不足,改善该国的出口信贷条件,加强该国出口商夺取国外销售市场的力量。

出口信贷的特征

1、贷款指定用途,即通过出口信贷所得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贷款国出口的资本货物和技术以及有关劳务等。

2.利率低,出口信贷的利率低于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贷款利率。

3.出口信贷的发放与信贷保险相结合。

4.贷款期限是中长期的,一般为1~5年,也有的长达1 0年,通常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

5.贷款金额起点比较大,我国规定为5万美元,德国为1 00万德国马克,意大利为3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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