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纲要(2015-2016)

2017-03-21

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经专业委员会研究并编制了《2015-2018年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纲要》。《纲要》具体内容包括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体要求、工作原则、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下面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其内容。

为认真总结互联网金融近年来的发展经验,贯彻国家关于“互联网+”的行动指导,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促进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通过互联网金融进行资本运作,促进传统产业的并购和资源整合,加快移动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对接模式创新的形式,形成传统企业的经济集群,构建新型产业生态,促进传统产业整体业态升级。同时顺应经济各界发展互联网金融事业的要求,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事业的全面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经专业委员会研究并编制了《2015—2018年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纲要》,应对今后互联网金融的进步一发展的问题,全力配合协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接下来对互联网金融全方位开展工作。

(一)总体要求

随着社交网络的繁荣和金融脱媒化趋势的形成,人类迎来了互联网金融时代,互联网金融成为民间金融和国有金融机构的蓝海,具有巨大的潜在市场。

互联网金融产业高速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高速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发展时期,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社会的意识、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规模、组织、机制、法律、法规、制度等方面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增强和完善。

2015年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竞争加剧并充分洗牌的一年,协会作为互联网金融智库将为国家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企业界领袖和知名专家学者提供一个共商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最高层次交流对话及合作平台。努力实现技术、商业模式、社会协作机制三大创新以及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规避,开拓新的盈利模式,提升盈利能力,为推动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成为行业智库的原则。为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投资融资、技术创新、企业信息化、资本运作、产业基金、对外合作、会议展览和培训活动等服务,积极开展企业征信评价和培训认证等服务,积极运用金融创新工具提供增值服务。

2、坚持信息及时更新的原则。建立信息平台,收集和发布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为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发新品、开拓市场、引进智力与技术提供服务。

3、坚持政府推动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从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守法,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征信体系建设,提升职业道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编辑、出版、发行会刊和年鉴等出版物。

4、坚持民间实施的原则。加快互联网金融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积极开展与不同国家和地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协会和经济组织的联系,组织会员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为从事互联网金融经营管理人才开展培训工作、理论研讨,举办相关会议,不断提高从事互联网金融企业家的综合素质,并且组织推广先进经验,宣传优秀的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家,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品牌建设及金融创新。

(三)指导思想

当前,业界和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尚无明确的、获得广泛认可的定义,但对互联网支付、P2P网贷、众筹融资等典型业态分类有比较统一的认识。一般来说,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

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智库,为行业的发展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为会员单位提供专业化的培训及指导,帮助会员单位资源整合,帮助会员单位建立互联网金融服务专业化的平台,让会员单位通过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转型升级,为地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打造产业集群,为实体经济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四)基本原则

一是严守不触犯法律规定的“底线思维”。我国的《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对这些犯罪的构成要件,都有明确规定,一旦触犯,就涉嫌犯罪,与创新无关。

二是适度管理。避免类似传统的金融管理过多、过严、过细,应有所包容,构建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金融市场。对互联网金融参与主体,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新进入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应当一视同仁。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同一性质的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同样的业务规则和行为规则。以互联网金融管理为突破口,在遵守一致性原则的基础上,适当放松金融管理,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三是保护金融消费者为方向的分类指导。互联网金融包括了网络支付、网上小贷、P2P、股权众筹等多种业态,由于各种业态的内容不同、特征不同、风险点不同,要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金融服务提供者充分披露产品和服务信息,充分揭示风险,增加透明度。引入结构性保护措施,要求对消费者的资金进行指导,防止欺诈,以有效控制消费者风险损失。

四是实现功能管理为方向的协同管理或合并管理。长期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实行机构监管和分业监管。而互联网金融发展,使得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带有明显的跨界特征,对金融监管方式和体制改进提出了挑战。因此专业委员会将构建机制灵活、反应快捷的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对互联网金融实施功能管理。实行混业管理机构,更好地适应金融发展的需要。

(五)加强能力建设

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为中心,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规则,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围绕提升从事互联网那该金融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推动互联网金融内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推动制定行业规则和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监督,形成行业自律机制。推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设,制定评估规程和评估指标,适时开展评估工作,及时发布评估结果。推动社会监督的制度建设,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逐步形成自律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公信力。

(六)组织各类活动,开发多种项目

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创立独特品牌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培育特色组织文化。集成国内外相关的社会资源,进行有益、有效的高端服务,扩大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力,完善运营机制、调整分配关系、创新发展方式,与拥有互补资源的各类经济、社会机构发挥协同优势,实现共赢。

(七)发展互联网金融事业,建立健全发展的机制

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合法权益,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开拓市场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而开展各项活动。在政府、企业与互联网企业以及金融机构之间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做强做大,帮助各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当地经济转型升级,通过金融创新工具为会员单位团提供各项增值服务,建立健全发展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使其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八)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组织指导

1、各会员单位要认真贯彻《2015-2018年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纲要》,将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事业列入总体规划,专业委员会将与各地互联网金融相关产业竭诚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全国统一的互联网金融工作体系。要建立政府部门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协调机制和其相互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协会协调机制与行业协作机制互补,专业委员会行政功能与行业自治功能互动、管理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的互联网金融组织管理格局。切实加强登记和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和公示最新信息以及发布各行业与互联网金融研究报告,建立组织的诚信评估体系,为互联网金融事业发展提供行政服务平台。

2、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响应《2015-2018年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纲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度,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组织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不断与政府及社会建立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关系,积极回馈社会,实现与社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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