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网约车管理办法

2017-04-09

关于在线租约车越来越普遍,问题也开始出现。今天小编收集的是关于武汉网络租约车的相关办法,供大家参考!

关于武汉的租约车管理办法相关报道

近日,网络上出现“继上海之后,武汉即将开放新型网络约租车”的消息。昨日,武汉市交委对此表示,此消息并不属实。

市民高女士昨日致电本报称,在一个“专车牌照咨询”的网页中看到,新型网络约租车即将在武汉上线。记者随后登录了高女士提供的网页地址,看到网页标题写着《新型网络约租车即将在武汉上线,三年运营合约到期车辆归属个人》,文内称《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公布,网络平台约车最终会合法化,《办法》将“专车”定义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并列入出租汽车管理法规框架体系内。文章下半部分则是招募驾驶员的广告。

随后,记者联系了武汉市交委相关负责人,他表示目前交通部对于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尚在制定中,并没有出台相关规定。武汉根据交通部的指导意见,针对本地出租车、专车的具体管理规章制度也在商讨中,并未正式出台,网上披露的内容并不靠谱。

事实上,约租车在武汉已有试水,此前武汉三环汽车有限公司通过竞标,投得了100台约租车的经营权,随后10辆特斯拉约租车自今年6月初进入市场运营,乘客通过电召和网络约租平台成功预约后,司机开车去指定的地点接送。但经营状况不尽如人意,面临百万亏损,缺乏成熟的网上平台是约租车难以推行的原因。一旦武汉正式出台相应的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 ,这些约租车遭遇的瓶颈有望打破,而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现有打车软件平台将面临“重新定义”。

加快传统出租车和网络约租车的融合发展

一、充分注意公共政策的公平性和均衡性。

《实施细则》的主要目的在于落实交通部等七个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赋予的属地管理权,核心内容是车辆、司机、平台的准入条件以及规范管理的具体方法,如数量、价格、运营、消费者权益保障等等。杭州的《实施细则》执行了交通部对网络约租车“高品质、差异化”的要求,同时充分注意到公共政策制定的第一准则,那就是公平性。同时,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更注意保持传统出租车行业与网络约租车这一新兴行业的均衡关系。基于上述考虑,杭州的《实施细则》在车辆准入和人员(司机)准入等条件的设置方面,以出租车的车辆和人员准入条件为基准,在基本保持一致的基础上适度体现差异性。既守住了底线,又打开了“天空”。而“天空”的打开,更明确体现在,《实施细则》没有对网络约租车加以数量限制和价格控制,这将促进我市的出租车行业进一步朝品质化方向发展。

二、体现了开放性和包容性。

当更多人的眼光仅仅局限于人、车标准这样一些技术性指标的时候,他们事实上并没有注意到杭州《实施细则》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那就是这次杭州政策不仅只管九城区,而是四县市一并纳入,按照国家规定,县一级政府可以自己定政策,但本次四县市都同意一并纳入大杭州,统一许可,按属地分工开展市场监管。这就大大方便了经营者,体现杭州两级政府的大气开放和包容的精神。

这种开放性和包容性,同样体现在政策制定的程序中。我们知道,杭州的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早在去年已经形成初稿,在制定的过程中,多次征求各方意见。本次根据交通部等七个部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也是几经反复,多方征求意见,数易其稿。专家学者提出的不少建议,已经较为充分地体现在《实施细则》中。例如,取消数量限制,就是采纳了专家的意见。

三、有利于传统出租车与网络约租车的融合发展。

在滴滴兼并Uber之后,网络约租车市场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垄断的局面。垄断的必然结果是抑制竞争,减损效率,损害消费者权益,这是极为不理想的市场格局,政府必须干预,规范市场发展。根据杭州《实施细则》来预测,影响最大的是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靠数据生存的滴滴平台。滴滴必须改变战略,改变靠吸纳私人汽车为主的经营方式,转而与汽车企业乃至传统的出租车公司合作,这是网络平台与实体企业的融合发展。而传统出租车企业,完全可以依据《实施细则》拓展全新的网络约租车业务,并用数据化、网络化的手段改造传统业务,这是传统企业内部的出租车与网络约租车的融合发展。目前,一些车企,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网络约租车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跃跃欲试,这是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的融合发展。可以预见,一旦传统出租车企业获得足量的网约车额度,其规模化经营和营收水平也可以得到提高,减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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