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自然灾害防范教育
小编寄语:随着夏季的来临,我国一些地方强降雨天气明显增多,已经进入暴雨、雷电、洪水、台风、龙卷风、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高发期,同时也是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集中发生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把安全工作重心转移到预防上来,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预防自然灾害、火灾、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针对性地排查化解安全隐患。
1、立即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的选址是否存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基础沉陷、地质断层等自然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挡土墙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强化校园抵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能力。要及时完善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做好学校防洪、防地质灾害等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将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信息传达到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指导和帮助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御雷电、火灾、地质灾害、大雾等防灾减灾工作。要特别加强远程教育设备天线、山区处于高地的农村学校避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3、重点排查农村中小学校,特别是村小的校舍、厕所和校园围墙等。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关闭停用,及时维修加固一般危房。要高度重视未列入危房的土木结构校舍的险情排查工作。对曾受洪水浸泡的校舍必须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使用,严防“灾后灾”的发生。对因排除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各地要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做出妥善安排。
4、认真做好学校校舍的抗震设防工作。各地各学校一定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做好学校校舍的抗震设防工作。新建校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进行现场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安评结果进行抗震设防,坚决杜绝新建校舍不进行抗震设防或不按照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行为。对已经建成的校舍,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根据校舍的建筑年代和抗震设防能力,结合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提出分期分批改造、加固意见,逐步实施。
5、全面评估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环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进行环保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了避免发生工厂因有毒物质泄露或危险品爆炸等对师生造成的危害,应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对有毒有害和危险品工厂企业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搬迁的必须搬迁。
二、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1、集中开展一次对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要特别教育和引导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学生脱离学校和家长监管时段,做到“四不游泳”,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尤其要教育中小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去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
2、强化校车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各地要立即开展以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车及驾驶员为重点的拉网式排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因校车或驾驶员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亡事故。要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靠路边上行走,不上高速公路;必须横穿公路、铁路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还要注意教育学生上学放学和学生假期回家途中避免乘坐农用车,坚决不上超载车,不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要特别强调的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夏令营或组织教师外出旅行时,一定要制订各项安全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3、加强对中小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组织对中小学校楼梯的专项检查,保证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楼梯扶手达到国家标准,消除通道和楼梯上的障碍,解决楼梯台阶的高低宽窄不科学问题。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组织有秩序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尤其在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防止学校补课和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事故。
4、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应急避险和紧急疏散演练,要结合本校特点,利用学生课间操等时间开展经常性的集体疏散训练,并在演练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科学合理的校园应急疏散预案。通过演练,熟悉校园应急避险的处置流程,合理利用校园及周边的应急避险资源,切实提高灾害防御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