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有哪些最新法律消息
导语:个税改革引起了全社会高度关注,《草案》透露出来的消息显示,个税起征点将会提高。但是否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税一直未有明确信息,外界普遍认为,一般按照家庭为主体进行收税将有效降低家庭整体税负压力。
2017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目前是35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在充分考虑民意的基础上,将工资薪金所得应缴个税的免征额从2000元上调至3500元,目前未有调征决定。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税额
个税起征点: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
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
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
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958.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3%=345(元)。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工资薪金、年终奖所得适用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级数
全月含税收入级距
全月不含税收入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说明
1
不超过1,500元
不超过1,455元的部分
3
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根据新税率算出来的无效年终奖区间(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无效区间
说明
1
不超过1,500元
3
无效纳税区间有两个特点:一是相对无效区间减去1元的年终奖金额而言,税前收入增加税后升入不升反降或保持不变。二是各区间的起点都是税率变化相应点。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18,001-19,283.33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54,001-60,187.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108,001-114,60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420,001-447,50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660,001-706,538.46
7
超过80,000元
45
13,505
960,001-1,120,000
在人们常用的EXCEL表格中,可以引入下面公式自动计算(直接复制即可):
=IF(D3>83500,(D3-3500)*0.45-13505,IF(D3>58500,(D3-3500)*0.35-5505,IF(D3>38500,(D3-3500)*0.3-2755,IF(D3>12500,(D3-3500)*0.25-1005,IF(D3>8000,(D3-3500)*0.2-555,IF(D3>5000,(D3-3500)*0.1-105,IF(D3>3500,(D3-3500)*0.03,IF(D3<=3500,0))))))))
或
=MAX((D3-3500)*5%*{0.6,2,4,5,6,7,9}-{0,21,111,201,551,1101,2701}*5,)
具体使用方法是,如果是横排表格,在EXCEL表格D3中打入税前月收入,将上述公式复制粘贴在D4,然后任意横拖行复制,税前工资在第3行、税款在第4行;如果是竖排表格,在D3中打入税前月收入,将上述公式复制粘贴在E3,然后任意竖拖复制,税前工资在D列,税款在E列。其他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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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必须抓牢起征点这个要害
近日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随后有专家对媒体透露,2017年上半年有望出炉改革方案,对于这个消息,我基本上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期盼和呼吁了多年,终于要动真格了,略有“守得云开见月明”之感。忧的是,专家已经提前说了,提高起征点不再是改革的重点,新的改革重点应该是在征收模式上,要把11类合并为综合所得,再保留一部分分类所得,成为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这种表述难免要让普通民众掉入迷魂阵,云里雾里,老百姓(43.890, -0.94, -2.10%)并不关心纷繁复杂的分类计算和专项抵扣办法,人们最关心的是,改革之后我的个税真能减负吗?进一步说,我的生活质量是会提高还是下降?
目前来看,专家给不出答案,财政部也没有打包票。所以对于今年可能实施的个税改革,我保持审慎观望态度,就目前所能接触到的消息来看,我认为其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一种改革的姿态,改革的力度恐怕有限。作为一种安慰剂,给久久盼望的民众的眼神回以一个淡淡的微笑。
个税起征点是个税改革的关键,抛开这个关键谈改革,好比抛弃树木的主干而奔向枝叶的修剪,很容易跑偏。历史地看,个税起征点从1980年的800元,在2005年、2007年与2011年分别调整到1600元、2000元、3500元,表面数值确实有所提高,但实事求是地从当年的收入比值(姑且称之为“相对的事实起征点”)来计算,个税起征点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换句话说,三十多年来的个税改革,改来改去,老百姓的税负不仅没有下降,反而越来越重了。
我们来算账吧,1980年全国职工的年均工资是762元,月平均工资是64元,当时的个税起征点是月平均工资的12.5倍,有资格被征个税的,确实是极少数的高收入者。今天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职工平均月薪为5169元,个税已经基本上人人有份了。《人民日报》就曾对此提出坦率批评:个税征收不能“见鹅就拔毛”。
如果说上面算的是微观的个人账,那么我们再来算一下宏观的国家账。考察2000年到2015年的国家个税收入,这十几年来,个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长期在6%上下浮动,我们的经济一年年在稳步增长,国家的个税收入也一年年增长,2000年是660亿元,2015年已达到8618亿元,增长了13倍。这种增长是以不断降低事实起征点、不断扩大征收面、不断提高征收值为代价,从而实现的。换句话说,是不计其数的“见鹅就拔毛”汇集成了个税收入的13倍增长,8618亿元的豪华个税账面背后,有许许多多工薪族的饥寒与辛酸——而这些,仅占国家总税收的6%,占比并不大,这也是许多忧国忧民的有识之士时常呼吁废除个税、还惠于民的原因。
起征点是个税改革之树的主干,税率是枝,抵扣办法是叶,主次关系不能乱。现在税率档次比较多,最高的竟然达到了45%,这对于工资收特别高的人,比如具有创新能力的人,容易挫伤创新和奋斗的积极性。应该认识到,社会列车的整体向前,优先于国家收入的得失。高收入者往往处在火车头的位置,如果他们因为税负原因失去了积极性,那么这个社会不会好,整体看也不利于中国经济走出L型的沉闷期。个税改革太慢,容易拖住经济发展的后腿。
现在最大的问题还不在此,而是许多城市里的低收入者被当作“高收入群体”征税,此前的12万元高收入标准引发热议,就是这种社会焦虑的集中表现。实际上在北上广,人才机构的数据显示,上班族的平均月收入是9000多元,除去房租和日常支出,原本就所剩无几,事先还被视为高收入征个税,可谓苦不堪言。
因此,接地气的个税改革必须保持一定的弹性,与当地的中位数收入和支出相适应,并结合家庭因素做出安排。这种弹性表现在数据上应该跟房价挂钩,表现在时间上,至少应该一年一个办法,甚至根据经济指数一个季度一个办法。希望决策者和专家学者们能够脚踏实地制订改革方案,抬起头来走路,抓准个税改革的主要矛盾,从主干到枝叶,各个击破,只为苍生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