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校安全责任书

2017-05-26

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那么你知道小学生在校安全责任书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小学生在校安全责任书,希望对你有用!

小学生在校安全责任书篇1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方针,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谐实施,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向各年级组长签订2011学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 年级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2. 年级不发生严重伤亡事故。

3. 年级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4. 年级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二、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组长对本年级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加强安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结合本组教学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记录月报制度(每月第四周周五上交)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消除各种隐患。

4.严格大型活动(校内、校外)的审批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各组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必须经学校审批。

5.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时间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的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校长: 年级组长:

年 月 日

小学生在校安全责任书篇2

为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3、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4、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5、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在没有教师的指导下,不到各种器械上活动;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6、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7、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后方可出门,否则出现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8、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非上课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0、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等不适宜的场所,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11、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骑自行车、乘做三无车辆上学,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12、学生禁止在校门外买小食品,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3、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4、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5、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16、严禁学生玩火、电,玩炮,玩锐利器具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学生自己负责。

18、本责任书学生、家长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 主 任(签字):___________

学生姓名(签字):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______

××××小学

××××年××月××日

小学生在校安全责任书篇3

为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学 生(签字):

20XX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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