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长期合作合同范本

2017-03-07

广告合作指制造商承担一部分零售商的广告费用,以此来激励零售商按照制造商的意愿调整广告水平。广告长期合作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告长期合作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广告长期合作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广告图案及相关文字,由乙方负责设计,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制作、安装维护等广告事宜,确保广告在一年内正常使用。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两个月结算一次

四、违约处理方式: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耽误工期或乙方所制作画面与制作元素、效果图不相符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其他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 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 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 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 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 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七、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 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 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 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 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 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 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8. 广告发布后每晚亮灯时间为4小时,原则上夏秋季节为19:00-23:00,冬春季节为:18:00-22:00,或按天黑时间随机调整。

9. 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11. 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12. 乙方债务履行后,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价款收回。

八、 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 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九、 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 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 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3. 甲方也可选择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发布终止日而终止收费。乙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30%作为税费及制作费用,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

十、 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一、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 0.3 %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 0.3 %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十二、 同争议解决方式 :

本合同在履行进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 其它说明:

1. 本合同签订地点: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

2. 甲方的关于稿件确认人、有关往来文书交收人为

3. 本合同所列价款、定金均为人民币现金。

十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长期合作合同范文2

甲方:

地址:

联系人: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人: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事项

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的广宣(广告设计、制作、加工、宣传和发布等事项)事务的合作签订本合同。

二、内容及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物料制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等产品。

2、合作项目的具体规格、数量和其他相关要求根据甲方每次要求制作前提供并经签字确认的具体要求为准。

三、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自年月日起。

四、付款方式

1、月结:自合作之日起,每月25日为结算日,结算当月费用;次月第一周结算上月未结清费用。结算费用以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为准。

2、制作费用每满5000元结算一次,结算费用以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为准。

3、若乙方需要甲方开具合法且有效的发票,乙方须支付甲方当期结算款项金额的8%作为开具发票的税款。

4、若需乙方先行开具发票或收据,则该票据仅为结算依据而非已收款凭证。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 3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的约定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相关广告制作等工作并交付。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完整的提供广告制作等相关资料,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或中途内容有所改动而造成的制作时间延误,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因甲方反复修改导致的制作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所设计的设计稿经甲方确认后,若已开始制作成品期间甲方要求对设计稿的版式或内容进行修改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额支付,且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受到物料市场价格或更换供货商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甲方各项广告物料报价有所变动,乙方应在开始制作物料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认同后方可开始新的物料制作。

六、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与其他广告公司就广告设计制作方面的事务进行合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

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相关款项,若超过10个工作日还未支付,则每延误一天,甲方应按照应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一直到付款之日止,乙方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交付延迟,甲乙双方可重新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保证服务的连续性,不能中途随意终止服务,确实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提供服务需要终止合作的,因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确因其他原因需终止合作的,甲方也因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完善相关手续及进行费用清算,同时乙方应将代为保管的相关物料应完好归还甲方。

5、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约定的除外)。

七、其他事项

1、若甲方需要单次制作5000元以上的广告物料,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临时广告制作合同,约定事项均以临时广告制作合同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长期合作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广告图案及相关文字,由乙方负责设计,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制作、安装维护等广告事宜,确保广告在一年内正常使用。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两个月结算一次

四、违约处理方式: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耽误工期或乙方所制作画面与制作元素、效果图不相符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其他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 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 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 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 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 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七、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 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 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 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 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 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 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8. 广告发布后每晚亮灯时间为4小时,原则上夏秋季节为19:00-23:00,冬春季节为:18:00-22:00,或按天黑时间随机调整。

9. 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八、 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 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九、 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 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 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3. 甲方也可选择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发布终止日而终止收费。乙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30%作为税费及制作费用,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

十、 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5. 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6. 乙方债务履行后,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价款收回。

十一、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 0.3 %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 0.3 %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十二、 同争议解决方式 :

本合同在履行进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 其它说明:

1. 本合同签订地点: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

2. 甲方的关于稿件确认人、有关往来文书交收人为

3. 本合同所列价款、定金均为人民币现金。

十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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