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使用权怎么理解?使用权有年限吗?

2017-04-17

房屋产权使用权这个概念怎么理解?它与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哪里呢?房屋产权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不是必须绑定在一起?如果分离会发生什么情况?在对这些名词的理解上,大家有哪些误区?

房屋产权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概念

房屋产区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只要通过一定法律合同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行使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自己的房屋暂时租给他人使用,并不会失去对房子的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关于房屋产权使用权

1、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使用权的年限问题,一般情况下,当房屋用于自己居住时,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在一起的,这个时候使用权的年限等同于所有权年限,是永久的。还有一种情况,当房屋所有权的占有者将房屋租赁给其他人时,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使用权的年限根据租赁合同来确定。

3、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易。

房屋产权使用权这个概念的理解大概就是这么多,希望网友不要再对这些名词陷入不必要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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