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论文
保护历史文化传统本质,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修复受损、破旧、危塌的部分,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以下是小编整理分享的关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论文的相关文章,欢迎阅读!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论文篇一
文化遗产与保护
摘要:保护历史文化传统本质,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修复受损、破旧、危塌的部分,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尊重历史是第一位的,还要深刻认识古旧建筑是城市的真正财富,哪怕只是一段墙体都要认真对待。
关键词: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
早在六十多年前,梁思成先生就对“西化”风潮中我国古旧历史建筑的颓萎凋零忧心忡忡。他曾叹道,研究和保护历史建筑,是一种“逆时代的工作”。[1]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现了现代建筑再利用风潮,这是因为战后许多都市的重建工作更加迫不及待,当时在现代主义笼罩下,许多开发商与建筑师采取破坏、重建为首选,以求得快速发展追求城市效果。而不愿意改善那些有着良好的状态、有着历史意义的旧建筑更好适应新时期要求来满足人们的需要。许多古旧建筑在隆隆声中被夷为平地。
国内对古旧建筑的态度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20世纪60年代“文革”为了破四旧,一批有价值的历史建筑被平为正负零点零。
80年代古旧建筑常常被视为是某些基地利益开发的阻碍,毁掉了一批有价值的古旧建筑。
90年代一些城市对于古旧建筑以与整体环境不符、年老多病等为理由毁坏了一些有价值的古旧建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地方的建筑遗产处境陷恶,要么在改造后面目全非,要么在保护地段中苟延残喘,而市场则在历史地段巨大的地产潜值驱动下对之“虎视眈眈”。翻开到2003年为止的世界遗产目录,被认为代表中国的世界遗产有29项,除了其中的4项为自然遗产和为数可怜的反映人民生活历史的文化景观外,绝大多数是封建帝王和士大夫们的宫苑和死后的坟墓,及其为维护其统治的宗教庙宇建筑。我们当然要万分珍惜历史遗产,保护和善待它们是文明程度的标志。
比起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几大文明古国,法国的历史和文物不能说是非常悠久非常众多的,但现在的法国和法国人,却总是以文化大国的姿态出现,并以自己优秀的传统文化而自豪。这种自豪,来源于他们文化遗产保护观念之深入人心。在现代法国,“遗产”一词使用得是如此广泛,人们听到它的第一个反应并不涉及财产,而是全民共有的“文化遗产”,以及一系列与此有关的词汇: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学校、文化遗产基金会、文化遗产百科全书…那巍峨而辉煌的宫殿,斑驳而高耸的哥特式教堂,闪着金光的古典家具,以及价值连城的名画,所有这些,都为法兰西增光添彩。事实上,法国以其卓越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果,已经成为骄人的世界第一旅游大国。为何做的如此之好呢?让我们来看以下。
1887年法国制定出了世界第一部文物建筑保护法。
1913年12月31日,现代世界第一部文物保护法《保护历史古迹法》在法国诞生。
法国的文物保护法规定全面而细致,例如,在被列入保护名单的古建筑内,哪怕在墙上钉一个钉子,也要经过许可;在一间被特别保护的17世纪的建筑物内部,家具摆设的位置都不能随便变动。任何破坏规定的做法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特别是由于文物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公众都自觉自愿的做文物保护的“监督人”一个破坏文物、不尊重古人的家伙,在普通法国人眼里会被视同强盗、窃贼。利用名胜古迹举办文化和大型欢庆活动是近年国际上的潮流,但这些活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他们说,在这些金碧辉煌的大厅内活动,“除了这里的空气,我们什么也不能碰;除了声音,我们什么也不能留下!”
1964年,法国对文化遗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点,经国家登记的历史建筑即达4万处,而这个数字现在还在增加。这些情况表明,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人们担心民族特性的丧失,渴望寻求民族文化的身份认同,凡是能够加强这种认同感的遗产都受到加倍的珍视。[2]
但是,在我们中国,情况却不容乐观。那种部分青红皂白,借口发展任意破坏遗产的行为,在今天并没有绝迹。目前,报纸上报道,长城被国外的青年随意践踏。长城是我国统一的象征,是伟大的文化遗产,而国人竟然为了利益,不顾国家形象以每人60元的价格“出售”给外国人狂欢。相对而言,法国人绝对不会这样做。
就在2000年的时候,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云南省建水古城几十座珍贵的百年以上保存完好的传统民居,包括建水人耳熟能详的五官府、进士府及翰林第,被拆的片瓦无存了。按照拆除计划,606米长的建新街临街一百多座传统民居也都被夷为平地。
然而,据建水县副县长李国才说,拆除这些遗产的理由只是要“把这条街建成集观光、休闲、娱乐、度假为一体的步行商业街”――要把它成一条清式仿古街。记者问道:“一边是真实的历史遗迹,一边是钢筋混水泥的假古董,究竟哪一个更有价值,应该十分清楚。
这种破坏文化遗产的情况经常发生。在一本艺术杂志上,刊登了一篇关于旧火车站客运楼毁坏的文章,叙述了在本世纪初由德国人设计修建的一坐标志性建筑,无论是年代,还是建筑艺术价值,从多角度来说都应该无条件的保留着,只可惜最终结局还是被大方的拆掉了,原因是在那个时期对旧建筑的历史性及艺术价值建议,只有少数人发出了无力的呼声。事情非常清楚,城乡中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已经在随着建筑遗产的无存而濒临消失。而刻意保护所导致的各种利益矛盾,引发了一个又一个激烈的社会冲突。面对这样复杂的状况,我们能做些什么?应该怎么做?
文化遗产保护、修缮有诸多内外因素,在改造修缮中“寻根”是设计师的追求,对一座古旧建筑改建的成功将会迎来不同寻常的称誉。为此,尊重历史是第一位的,同时还要深刻认识古旧建筑是城市的真正财富,哪怕只是一段墙体都要认真对待。这一方面北京元大都城遗址公园可以说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在抢修、修旧如旧的基础上战士给人的是昔日文化、文明。它的成功之处在于保留旧有遗迹,实行重点整修,解决新功能对古遗址的要求。
保护历史文化传统本质,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修复受损、破旧、危塌的部分,整旧如旧、修旧如初,环境如初。
在“整旧如旧”这一术语中,存在隐藏的含义,是说在修缮古建筑的时候,其中的某些部分,在有充分依据的时候,仍应尽可能的恢复到它建造之初的那个样子。一个比较著名的例子,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圣索菲亚大教堂的修缮。这座建筑原为基督教教堂,在改为伊斯兰清真寺以后,原来6世纪绘制的早期基督教壁画被覆盖在伊斯兰式的装饰之下了。现代文物修复者小心的剥除了表面的后世装饰,将早期圣索菲亚大教堂的墙面绘饰重新显露出来。
只有那些拥有充足的考古依据,如长时间的调研、测绘、解读、论辩和方案探讨等,充分了解其原始状况,因种种原因已遭破坏的对象,在十分必要的时候,经过缜密详细的复原研究和论证,将之恢复到原有的样子,“再现”它的历史与艺术信息,才是能够接受的,甚至是有意义的。
毋庸质疑的是,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将是21世纪建筑学的重要议程。从时下的全国范围看,城乡改造更新已是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但盲目的“大拆大建”和“拆真造假”正甚嚣尘上,而对木结构为主体的我国大量性建筑遗产究竟如何进行有效保护及合理利用,在保护原则与实际操作之间仍存在着一定弹性空间,而我们要如何具有针对性的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是需要提出一个较为妥当的方法。
参考文献:
[1]梁思成,为什么研究中国建筑,中国营造学社汇刊,七卷第一期。
[2]参见人民网驻法国记者郑园园文章《法国:视文化遗产如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