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镇领导讲话3篇
社区矫正是近些年来司法理论与实践中较为热点的话题,其在国外已经在立法和具体实施上都已经建立了一个相对成熟完备的制度。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镇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社区矫正镇领导讲话一: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你们好!
我叫周胜华,是xx镇田家坪村的支部书记,司法所安排我做了一名兼职的社区矫正工作者。一年来,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司法所及同志们的热情帮助和配合下,努力对基层村组织如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并在实践中看到了一点效果,现向各位领导和在场的同志们报告如下:
我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积极投身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工作中,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使社区服刑人员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必须坚持从根本上着手,在管理与教育的同时还要以“关心”、“人性”方面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在社会上多关心他们。这就是要教育他们坚定正确的指导方向,坚定正确的人生之路,坚定重新做人的信心,给他们决心和勇气。在我们社区有一名盗窃两次的服刑人员,我发现他经常会一个人在村里闲逛,夜里宁可随便找个住处也不愿归家,于是我找了一次机会与其谈心,但他无论如何不肯开口多说。后来我通过村里一些对其家庭较熟悉的邻居了解到,小的时候以前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后来由于父母亲闹离婚,母亲远走他乡,父亲也不过问,将其丢在一旁不闻不管,从而使男孩孩开始自暴自弃,甚至到了后来以盗窃为生、逃避现实。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我决定从根本上下手,邀请了村里几名与他们家沾亲带故的亲戚,一起做他父亲的思想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终于使他父亲一心一意来帮教孩子。解决了其生活上后顾之忧,同时,我又多次找这男孩谈心,并积极的帮他联系学电焊技术工作,最后使男孩走上了正规的道路,安心改造。
二、是努力人性化管理的教育、转化工作
我在工作中,在督促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同时,突出了人性化的管理,把矫正对象端茶倒水,促膝谈心,每逢节日和生日时给他们打个祝福的电话,遇有困难时,象对待朋友一样竭尽全力帮助他们。有些同志曾经问过我“你的这些方法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也有的同志很担心地向我提出了“谁矫正谁”的问题。面对这些担心和疑问,我也曾迷茫过,但我更认为,社区矫正是体现我国刑法温柔的一面,让犯人在社会上服刑本身就是人性化做法,是我国刑法的一大进步。矫正对象也是人,只不过是触犯了刑法的人,他们更需要关心,需要尊重。关心和尊重只会更有利于他们的改造。
在我们社区有一名服刑人员简某,刘一度不服从教育。我接手矫正工作后,针对这一情况除及时向所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对简某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掌握。简某虽已是三十多岁的人,但年少时因家中困难,第二个孩子刚刚生下地。因给矿老板取钱,限制他人自由被判刑改造。为了尽快把简某纳入管理,避免简某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我亲自登门向简某发出了通知令书,令其尽快到司法所报到学习教育,但简某置之不理,当时我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曾想向上级主管机关提出简某因不服管理建议撤销缓刑、收监处理的报告,但冷静下来我仔细一想,这种做法只能使过惯了“一人做何事、无人来问津”这种日子的简某更加走向破罐子破摔的极端。我一连一个星期,每天饿着肚子蹲在简某家住的屋子门口,一等就是七、八个小时。简某先是躲着我不照面,直至最后一天,简某一看躲不掉了,被迫和我见了面。见面后我注意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做到尊重其人格,没有简单对他训斥,而是耐心地询问他为什么不到司法所学习的原因。听了简某的陈述,我严肃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指出,学习上的困难我可以尽力帮助你,但你必须老老实实到司法所接受教育管理,这是你唯一的出路。当他的父母亲与女儿告诉他,我为了等他,一连几天中午饭都没有吃时,他登时激动的两眼含着泪花对我说:“这么多年来,你是真心对我的第一个人,连我亲生父母亲都没有这样对待。你这么关心我,我要是再不好好地服从管理,自觉改造,我还能对得起谁呢?”第二天,他就赶到司法所接受教育,在我的不懈努力和帮教下,使简某很快转变了态度,主动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并且经常性地主动到司法所来报告自己的思想情况,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认真自我改造。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一份努力,一份回报。通过这半年的不懈努力和积极付出,我在对辖区的服刑人员教育和管理实施过程中,均收到了较好的成效,1名通过教育、感化和挽救,已顺利回归社会,解矫人员中均未出现重新犯罪现象。目前在册的矫正对象均能自觉服从矫正管理,情况稳定。
今天我在这里向各位领导报告的工作,只能说明过去的一些努力,当我汇报结束后,对我来讲,一切又是从新开始。因此,我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和各级领导对我的鼓励和期望,我将继续不懈努力,不断学习和探索,百倍珍惜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机会,不求个人得失、但求人民满意,不求个人荣辱、但求为人民创造平安和谐社会。
谢谢大家!
社区矫正镇领导讲话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社区服刑人员们:
非常感谢京山县司法局给了我这么一个与大家进行交流的机会,针对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我想大家应该要学会感恩,真诚改造。
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来说,在社区里接受改造,本应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为什么我还要大家学会感恩呢?
从我国古代刑罚制度来看,都施行的“重典治国”,其刑罚残酷无比,惩治从肉刑到心理都极其苛刻。新中国成立以来,立法机关对刑法典几经修改,对不少有缺陷的刑罚制度进行了较好的完善和补充,但总体上体现出的仍是立法机关的重刑化态度。
其实,社区矫正早在我国建国后的刑事法律中就已确立了,但由于国内外多种复杂原因,致使我国的社区矫正进展缓慢。二十世纪末,上海市监狱学会专家组的老同志根据他们长期的执法经验、借鉴世界行刑的发展趋势以及上海位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客观需要,提出了扩大社区矫正的建议和方案,引起了市委、市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2000年9月,上海市女子监狱试行了对服刑人员半监禁刑处遇的探索,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允许从周一到周五回社会参加劳动,周末回监狱服刑。同时,上海市少年管教所对关押对象实行了“试工试读”的制度。在他们的推动下,2003年7月,两部两高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我国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做了基本规定,确定五种服刑人员可适用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与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力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于近几年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不断进步、刑事政策日趋理性化的重要标志。大家之所以能在社区里接受矫正,得益于我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得益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
2008年10月,在我省广水,一名近70岁的老汉以食物为诱饵(聂某,现在我监狱服刑),将同村一年仅5岁的幼女强奸了。由于受到极大的刺激,直至今日,幼女仍不很正常,还在进行药物治疗。本该属于幼女天真无邪的童年时代就此被无情的粉碎了,幼女的一生也因此将发生重大逆转。视独生女为掌上明珠的父母当时得知此事时,恨不得亲手杀了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但当得知该犯身患高血压、心脏病和老年性白内瘴等多种疾病、监狱依法为其提请保外就医、需征求被害人家属意见时,幼女的父母却强忍心中巨大的伤痛,以博大的仁慈之心接纳了聂某,同意其保外就医。
在座的服刑人员们,无论你是判处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还是被裁定为假释,没有受害方的谅解,没有社会的宽容,你就不可能享受此“殊荣”。
社区矫正虽有一定的刑法惩罚性,但它毕竟和一般的刑罚不一样,而是一种恢复性司法指导下的刑罚理念,注重的是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
就在今年的10月7日,因患原发性高血压、脑梗塞,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张某,其土坯房因年久失修早已垮塌,无法居住,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土门村委会一班人想其之所想,急其之所急,筹集资金七千元,组织劳力为其建起了新砖房,还向相关部门反映,多次协调,及时为其落实了低保,保障了其正常的生活。
一个曾经危害社会和人民的人,一个有罪于人民的人,一个正在服刑的人,当他生活遇到困难时,地方政府和乡邻非但没有抛弃他,反而却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解决其后顾之忧,这难道不足以让大家有所感动吗?作为服刑人员,大家在感动的同时要积极地付出行动,在学会感恩的同时更要积极地施恩。我希望全体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要积极践行“三牢记、三克服”,真正做到洗心革面,去恶扬善,重做新人。
一、牢记身份,克服无所谓的思想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一方面使服刑人员得到有效监管,使人们改变对服刑人员的“标签”式看法,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另一方面,社区矫正通过弱化监狱的封闭性、放宽服刑人员自由度、增加服刑人员与社会的联系,促使服刑人员掌握生活技能与相关社会知识、塑造服刑人员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最终促成服刑人员回归社会,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同为服刑人员,但就因前缀词的一字之差,以致两者处境有着天壤之别。当你们身着时尚服装、打扮时髦地与人交往时,你可曾想过他们每天必须着囚服、理囚头、戴囚标,在人生的最低谷饱受煎熬;当你们相妇教子,享受幸福快乐的时候,你可曾想过他们正体验着与亲人的分别之苦,那种隔着厚厚的玻璃、在民警严格监视下的与亲人的短暂相见,居然成了他们可望而不可求的事情;当你们把洒当歌、举杯欢庆时,你可曾想过即便是过年,他们也只能在民警的许可下,以饮料代洒,借以消愁;当你们自由地走亲访友时,你可曾想过他们就是在监狱内,也不能到处乱窜,连上厕所、就医、打电话等都必须经过批准……。
正是这种弱化监狱的封闭管理,放宽服刑人员自由度,往往会让一些社区服刑人员忘记自己是一名罪犯,对社区矫正持无所谓的态度。殊不知,一名服刑人员由非监禁状态发展到监禁状态仅仅只有一步之遥。
思想上的无所谓,必然会导致行为上的有所为。2005年下半年,就在咱们京山县某高中,在校高中生费某和其他同学一道认真聆听了三名苗子湖监狱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遗憾的是,在事隔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费某却因抢劫罪锒铛入狱,被判刑3年7个月。一个本该在学校读书的年龄、一名本应有着美好憧憬的青少年,就这么夭折了。是政法部门法制宣传力度不大吗?是学校没有教育吗?是学生没有接受教育吗?都不是。有的恰恰是态度问题。在狱中,费某犯痛心疾首,在忏悔书上写道:“我是怎么了?在接受3名监狱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教育时,我总感觉他们傻,总认为犯罪离我很远,总认为那是学校拿他们来吓唬我们,让我们听话而已,没想到我的犯罪来得这么快!”
二、牢记责任,克服无可为的思想
服刑人员们,你们中有的是为人父,有的是为人夫,有的则是为人子,你们还承担着扶养孩子、孝敬父母、负担家庭及报效国家、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你要多想想为人子、为人父(母)、为人夫(妻)的责任,将家庭、社会赋予你的那份责任勇敢地承担起来,摈弃错误思想,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以责任之心促进自身的改造。
不知道大家看过一篇报道没有,文章的题目是《我给爸爸当爸爸》,故事的主人公宋婷婷,13岁那年,母亲因车祸丧命,14岁那年,父亲又因故意伤害罪犯被判刑10年。也许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面对读小学二年级的妹妹,读初二的小婷婷毅然辍学,挑起家里大梁。父亲被捕之前,留给宋婷婷的只有3亩未下种的地和两头20多公斤的生猪,还有近2000元的赌债。宋婷婷用退回的300元学费购买了农资和种子,开始了一年的持家打算。每天清晨,小婷婷都要沿着山路将妹妹送到学校,然后,回到家里开始一天的劳作,为妹妹洗衣做饭。但山里确实太穷了,不说小婷婷,连一般人家,一年到头也谈不上积蓄。还完父亲债务,除去日常开支后,宋婷婷的手头已没有什么钱了,而妹妹要读书,该怎么办呢?
2005年4月,从县城传来一则招收保姆的消息:吃喝除外,每月150元。尽管月薪很低,但宋婷婷看到了希望。拿到第一个月薪水后,她请了一天假回家:50元给妹妹过早(早点费用),30元给妹妹添衣,30元给父亲寄零食,还有20元赶了人情。留给自己的只有20元的车费。
小婷婷几乎每个季度都要写信给父亲,激励父亲积极改造。每次通话中,宋婷婷几乎都要问父亲减刑了吗?这样的问候长了,父亲就显得不耐烦,以至于有一次,他对女儿发了火:“减刑减刑,你一个小娃心里哪有数。”小婷婷当即哭了:“爸,我和妹妹还指望您呀,您看我都能把您的赌债还清了,您难道就不能给我什么吗……”虽然生活很苦,但小婷婷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着父亲,在2004年年底一段空闲时间,她学起了做布鞋,并在一个月内为父亲做好了两双。
看看我们的孩子,14岁能做些什么?又在做些什么?14岁啊,一个懵懂的少年,一个正牌叛逆期的少年,因为父亲的犯罪,一个花季少女的美好前程就此嘎然而止;一个本该我们成人挑起的重担落在了瘦弱的未成人的身上;一个本该受到抚养的未成年却要同时赡养一个大人和抚养一个小孩。
服刑人员们,你们的犯罪给家人带来了什么?你们又将留给他们什么,值得在座的各位深思,我想,对于社区服刑人员,首要的责任就是改造好自己。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参加社区矫正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动。在一些社区服刑人员思想上,可能会存在着这样的一种认为,认为社区矫正无非就是写几份思想汇报、参加几次法制教育和一些公益劳动。其实,所有这些社区矫正开展的一些活动只是一个载体,旨在通过这一系列活动,促进服刑人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矫正。不同的服刑人员个体,其所需改造内容不一样。每一名服刑人员只有找准自己的犯罪根源,明确自己的改造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规划,增强改造的自觉性,才能将自己改造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三、牢记感恩,克服无作为的思想
感恩是心灵之桥,她像太阳照亮了人间,驱除了黑暗寒冷,她让人与人之间不再冷漠孤独。心抱感恩,内心才不会变得冷漠麻木,才会变得纯洁亮溢。我们人生路上最灿烂的一缕阳光就是知恩图报,感恩是一种情怀,学会感恩,更是一种高尚的情操。感恩父母,是他们给了我们生命。感恩老师,是她们培育出许多美丽的花朵。感恩医生,是他们使生命垂危的人,出现奇迹。感恩朋友,是他们让我们懂得了珍惜友谊。成功和快乐离不开感恩!
也许会有服刑人员要说:“我知道感恩,但我现在无能为力。或者,即使我做得再好,社会也不可能认可我。”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
就在今年的10月19日,潜江社区服刑人员黄某某接到了湖北省江汉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黄某某被减刑8个月,缩短缓刑考验期1年。这是潜江、天门、仙桃三个直管市社区服刑人员首例减刑。
黄某某,因犯受贿罪于2008年3月被钟祥讪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黄某某被潜江市社区矫正组织纳入管理后,认罪服法,服从管教,积极参加集体教育和公益劳动,定期汇报思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其一次性自愿捐款1000元。2008年11月,在由国家投资170多万元的重点工程汉江泽口闸整险加固工程中,黄某某提出变更设计方案的合理建议,降低了工程成本5万元,缩短工期20余天,有力保障了潜江、仙桃近百万亩农田的及时灌溉,为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其立功事实,潜江市司法局提出了对黄某某的减刑建议。
象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大家只要在网上输入“社区矫正典型”,就可看到很多成功的案例。
服刑人员们,社区矫正对你们来说有限的,但意义非常重大。我真心地希望大家能树立改过之心,明确改造目标;树立感恩之心,激发改造热情;树立责任之心,规范自身行为,用优异的改造成绩回报家人、回报社会。
社区矫正镇领导讲话三:
同志们:
今天是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刚才杨健和章丽同志分别组织学习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两院、两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学习,大家了解了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今后社区矫正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会后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实施办法》,各司其责,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就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立的刑罚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三是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当前,社区矫正已成为当今许多国家刑罚适用的主导模式,它是社会不断进步的表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很多,对这些已经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如果放任不管,或者处理不好,将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稳定和长远目标的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肩负着教育矫正非监禁罪犯的重要职责,通过我们的工作和全社会的努力,把那些违法犯罪分子教育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达到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有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得到维护。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犯罪是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刑罚是应对犯罪的主要手段。从刑罚的发展史来看,它呈现出由重至轻的发展趋势,从监禁刑行刑制度向非监禁刑发展,反映了人类更理智、更人道、 更高效的刑罚观念。严厉打击犯罪固然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策略,但是,宽缓刑罚、争取人心,却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长久战略。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已经改恶从善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有助于促进社会凝聚力,有助于稳定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开展社区矫正这种开放式的刑罚执行方法,在贯彻实施国家刑事法律的同时,增强了刑罚效能,既符合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政治文明中“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我国的刑罚执行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我们只有对几十年来一成不变的刑罚执行制度进行改革,才能逐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开放式、多元化,是我们对刑罚执行制度进行改革的基本要求。先进地区的试点经验证明,开展社区矫正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行罚执行制度,有助于适用对象的改造与回归社会,有助于降低重新犯罪率。它可以使适用对象以尽可能短的时间缩短与社会正常生活的差距,促使其尽快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转变,重新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化破坏因素为建设因素。 因此,在国家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这种大背景下,我们要强化思想认识,真正做到政治上敏感,行动上到位,扎扎实实地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根据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精神的要求,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县顺利实施,扎实推进。
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矫正质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生命线,重新违法犯罪率是检验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重要尺度。要紧紧围绕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开展工作,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要完善教育矫正的措施和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提高其认罪悔罪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此外,还要加强心理矫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二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重点是要做好衔接管理、分级管理。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探索分类矫正方法,依据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要健全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制度,探索建立日常考核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通讯等技术手段,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方法,提高矫正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重点是要积极帮助其解决就业谋生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建章立制,形成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是确保试行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的关键。为此,要牢牢把握加强管理这个核心任务,建立健全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重点是要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规章制度,使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有条不紊。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问题比较复杂,立法尚未完善,但这项工作必须要在规范有序的条件下运行。
五是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重点是要做好社区矫正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力保障等相应工作。在组织保障方面,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保证工作力量。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在人力保障方面,要按照全省、全市统一要求,争取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发挥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乃至全社会的一项重大系统工程,各部门间要加强协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牵头部门是司法行政机关,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齐心协力,把社区矫正工作打造成一项让人民满意的工程。人民法院要按照“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的总原则,依法适用好非监禁及鼓励罪犯改过自新的各项刑罚执行措施;在非监禁刑适用前必须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充分采纳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符合条件规定;县司法行政机关在接到县人民法院的社区服刑人员审前社会调查函后要组织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同司法所一起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审前社会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县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档案交接工作,安排专人及时主动将矫正对象的档案移交给司法行政社区矫正部门;对县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处理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依法处理。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将其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内容,确保生活确有困难的矫正对象得到救济。财政部门要确保工作经费切实足额落实。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对矫正对象进行职业培训,主动提供就业机会,并帮助推荐就业。编制人事部门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机构和人力保障方面的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等辅导,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的帮助。要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理解、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同志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这项工作,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实践中提高、在开拓中创新、在前进中完善,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淮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