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连锁加盟合同
对于加盟来说,新的路可能在别人不敢走的地方,也可能在别人不愿走的地方,但是想要做好加盟项目,最好是制定一份完整正确的合同保证有效性。那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特许经营连锁加盟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特许经营连锁加盟合同一:
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xx系列加盟店 主导的加盟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 xx系列加盟店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xx)主导本事业,并所有“xx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店住所)的xxxx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加盟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加盟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 xx系列加盟店 加盟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xx系列加盟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xx系列加盟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xx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xx系列加盟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xx(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店的新设或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 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xxxx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xx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xx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xx系列加盟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加盟,或有加盟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加盟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加盟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加盟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xx系列加盟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xx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 xx系列加盟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xx系列加盟店 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xx系列加盟店xx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xx系列加盟店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xx系列加盟店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特许经营连锁加盟合同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 倡导经营“XXXXX”XXXXXX加盟事业;
1.2 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加盟店;
1.3 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 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 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如因质量问题,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 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 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 拥有“XXXXX”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 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 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 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 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XXXXX”加盟店的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 认同XXXXX公司司倡导的加盟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XXXXX”加盟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
2.2 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 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 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 要认识作为XXXXX公司司加盟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金融加盟的加盟店;
2.7 在加盟店的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
2.8 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开展经营活动。
2.9 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10 保证授权加盟后一月内在授权区域内发展注册用户三万人,未完成部分按照每注册用户10元向甲方缴纳罚金。
2.11 每次甲方组织的实盘大赛至少组织100人报名,未完成部分按照每人100元向甲方缴纳罚金。
2.12 开发工资代发用户至少 用户/月,代发金额不低于 元/月。
第三条 产品与服务
1.乙方经营的产品和服务,一律由甲方负责设计。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首付合同押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本合同签订生效起7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款。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押金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在冷静期后需要在甲方网上保持日均投标余额至少达到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若乙方连续7天日均投标余额低于此标准,乙方同意甲方无条件没收合同押金并且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 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定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五条 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加盟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服务对象的事项;
2.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3.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 禁止行为
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2.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3.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加盟,或有加盟关系;
4.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5.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 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加盟经营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权
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遵守甲方统一产品设计的原则,自行设计产品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不遵守付款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停止营业时;
6.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加盟活动时;
7.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8.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 立即停止使用“XXXXXX有限公司”和“XXXXX”的商标及带有“XXXXXXX”和“XXXXXX”的标识;
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 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 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XXXXXXX”和“XXXXXXXXXX”不利的言行。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XXXXX公司”“XXXXX”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款,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和服务存在瑕疵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和服务的宣传,给客户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XXXXX公司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XXXXX”是甲方的加盟店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诉讼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签订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正式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