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门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关系,是市场经济中较为重要的元素性经济关系,围绕此种经济关系而展开的出租人权利与承租人权利的相关问题越来越受到法学界的关注。对于简易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简易门面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简易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向甲方按每半年一次支付租金 元(大写: )。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退还或当作房租水、电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易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有房屋门面出租,乙方愿意承租,双方自愿,协议如下:
1:甲方现将房屋门面的一号门面的一,二层出租给乙方从事经营活动,乙方愿意承租。
2:甲方只保证水通,电通,承担房屋出租税和房屋使用税,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3租用期为伍年,即从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租用期内,乙方可转租。如需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三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如乙方需要退租(即自动退租)刚要提前半年通知甲方,甲方只需退其租房押金,乙方的房屋装修刚无偿送给甲方,甲方无任何补偿给乙方。
4:租金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年4万元整,另交租房押金3万元,年租金一年一交,交租时间在每年的元月1日前全年租金一次交清给甲方。如乙方在每年的元月1日前不交租金,甲方识乙方自动退租,从租房押金中扣除实际使用时间的租金后另罚租房押金的50%,强行搬走乙方。2013年12月31日以后的租金在2013年12月31日前根据市场行情协定,如租价无法达成协议,则按前一年的租金给乙方使用两个月,按自动退房处理。
5:合同期内, 国家征收,甲方退期租房押金,不补偿装修费用,甲方从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即合同期内)不得收回租房,否则甲方全额退还租房押金给予乙方,还应补偿乙方的装修费用(按国家的标准核算补偿办法补偿)。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甲方自已有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不再出租外,同等条件同样租金乙方优先承租,重新签定合同。
6:乙方不得随意改造,破坏房屋结构,损坏墙面,墙体,地面及水电设施,否则照价赔偿,因此造成的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乙方担负完全责任。
7: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钱款到位,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2010年12月1日
简易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琥珀名城沁园45幢103室。
二、租期从 起至 止(即: 年)。
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月租金为每月 元整人民币,付款方式每 一付,租金为 [提前十五天交纳]。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元整押金(不计利息)。租赁期间,押金不抵房屋租金。双方租赁关系结束后,乙方承租的铺面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议价赔偿),并在房租水电费均结算清楚后,押金如数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承租期间由乙方维护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承租方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进行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墙面地面损坏由乙方恢复原貌,费用乙方自理。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将承租的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等以完好、整洁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赁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与甲方。
九、租赁期间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及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门面租赁期间,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十一、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写上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